回答数
3
浏览数
10798
觉得自己特神经的菇凉
中华会计网校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老师杨军讲得不错。
杨军老师:实战派财税辅导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多家大中型企业高级财税顾问,国内大型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和税收筹划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被誉为“中国最具激情的实力派授课专家”。
教学思路清晰,系统讲解与复习串讲相结合。擅长总结归纳,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教学方法独特,富有激情,擅以理论结合实际、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透彻。授课特点:思路清晰、激情幽默;化繁为简、化难为易。
中华会计网校简介:
中华会计网校是正保远程教育集团旗下品牌网站之一,是大型会计远程教育基地,网校经过十数年的研究与发展,为会计从业人员与财经类专业大学生,提供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与就业服务。
为全国各类企业,提供代理记账服务与财税咨询服务,已形成“考试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操作、财税咨询、就业服务”五位一体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会计网校
乖乖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法律分析: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查内容包含行政法律制度、民商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以及诉讼法律制度。掌握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一般规定,了解行政复议的特征,熟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优质税务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