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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渣女照样闯天下
问题一:现在考税务师怎么样?有没有用啊?肯定有用。 只是 级别不高。问题二:考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还有用么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问题三:注册税务师证还有用吗所说均是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注会或注税。有人取得注会或注税技术资格证后可能在企业工作,不在专业的事务所执业。所以就有了将其资格在专业所里申请执业,其实人还是不去工作,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行为。这也是法规所不允许的。至于挂靠费要看具体情况了,有可以获得报酬的,也有要个人出管理费用的;地方不一、专业所大小不一、其管理行为不一。问题四:已过中级会计师 有必要考税务师吗税务是一个财务人员的黄金技能,税务处理能力关乎个人发展,价值,薪资。 建议要考问题五:考注册税务师有用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被取消了。考试无法考了,原来考上的也废了,所以谈不上考注册税务师有没有用了 相关资料:? 2014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取消注册税务师、土地登记代理人、国际商务专业人员、矿业权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 取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在某种程度上正与行业的立法相关。 事实上,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三大现代服务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都面临着行业立法或者是修法的问题。问题六:有必要参加注册税务师的考试吗?并没有取消,只是变成了资格考试,以前就是注税一个,现在变成了会计差不多的初级中级高级,不过有一部分职能外放了,比如现在注会就有一定的资格去参与这部分的业务。考下来的话肯定是有好处的,如果你参加注会考试的话,注税只是顺便的事,为什么不多拿一个证呢。问题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考取税务师资格有用吗您好,首先税务师职业资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依法推行的国家级资格。税务师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通过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获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就说明具有了为适应涉税专业服务需要而运用特定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是国家认可的具有涉税专业能力职业资格。 其次社会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涉税专业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版)》面向公共征求意见,其中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新增了税务专业人员。这从一个角度说明,税务专业人员已经成为社会有需求的一类职业。这与近些年来我国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税法遵从意识不断增强有很大关系。截止2013年底,全国企业纳税人近7000万户,且每年递增10%.尤其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更激发了社会的创业热情。而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年度服务的企业为230~250万户,仅占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7%左右。大部分的企业还在自主办税,但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纷繁复杂,税收政策变动也较频繁。现有18个税种,除税制改革的因素外,每年仅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政策性文件就达200多个。纳税人是需要涉税专业人员办理纳税事宜,才能保障依法正确纳税。 2016年个人所得税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转变后,将有几亿人成为自主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税制复杂,大部分将选择代理申报,这将增大对涉税服务人员需求。(美国目前就是综合与分类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其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有亿,占美国亿人口的45%,其中约90%选择税务代理) 再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涉税专业人员。我国税务师行业从诞生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如今成为仅次于律师和注册会计师的第三大专业服务行业,现有税务师事务所5400家。但随着国家对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制度的改革,目前已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税务师事务所登记办法的出台,以及社会对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需求,我国税务师行业将会不断发展壮大,事务所资质本身需要对税务师的数量有要求,事务所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服务也需要具有专业能力的税务师的需求,税务师未来就业。 最后税务机关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税务专业人才。为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齐全、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梯次专业人才队伍,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税务系统明确提出了税务师资格、注册会计师、律师的数量要求,有些省市还将这些资格作为评级、提职的条件,这是因为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和律师是税务系统高技能职业人才,其数量多少,质量高低,关系到税收事业的发展,所以近些年来全国税务系统也加大了对这些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其目的是以鼓励干部报考“三师”为载体,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在抓好干部队伍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专业人才。由此看来税务机关也是需要具有税务师资格的税务专业人才。 然后获取税务师资格证书后即使不在涉税服务机构或税务机关工作也有很大用处,最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第一个方面是应聘的时候,如果有税务师职称会加大聘用的机会,目前企业的财务会计很大一个层面是为税务服务的,老板为了保证自己的税收安全会需要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另外一个就是在晋升方面还是有很大差别的,会计行业的高管,或者是高层、中高层,最起码你是要有职称的,职称是中级或者高级以及专业职称。税务师某种程度是证明了你的管理能力和水平。问题八:注税还有用吗注税依然有用。新的征管法征求意见稿已出来了,包括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金融机构一次流水五万元以上须向税务机关报告,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向综合发展等等,就这几条包含的信息量太有利于注税发展了,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意味着将来登记的纳税人将大幅度增加,将纳入绝大多数的自然人,金融机构五万元流水报告、个税分类改综合更是涉税工作量的巨量爆发,而这些工作凭现有的税务人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况且现在国地税合并之声时时在耳,因此必然会引入中介机构。这几个改革一旦真正开始实施,注税人才将十分紧急需要。 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文《澄清不实传闻 传递正确信息 职业资格犹在 行业前景大好》中获悉:“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并没有取消,取消的只是 *** 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由此可见,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并没有取消。既然注册税务师的职业资格没有取消,那注册税务师考试就不会被取消。既然注册税务师考试没有被取消,那就还可以报考。只是关于注册税务师报考的最新政策还没有发布,望大家耐心等待,在等待的同时不要忘记注册税务师知识的学习。问题九:现在考注册税务师还有用吗????看你要干嘛,作为一种水平考试,进入4大还是需要的,是一种水平的体现。其他就说不好了。
望你深爱
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税收立法希望大家喜欢!
税收立法
(一)概念及要点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即特定的国家机关就税收问题所进行的立法活动。
【要点1】从税收立法的主体来看,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
【要点2】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要点3】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这是法的现代化的基本标志之一。
【要点4】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其全部,修改、废止税法也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
(二)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1.税收立法权
税收立法权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所行使的,通过制定、修订、废止税收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税收法律关系的综合性权力体系。
【要点1】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应与国家一般立法权的基本类型结合起来。一般来说,立法权分为如下几种类型:国家立法权;专属立法权;委托立法权、行政立法权;地方立法权。
【要点2】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2.税收法律、税收法规
(1)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①创制程序(4项):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公布
②有哪些(4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2)税收法规--目前我国税收立法主要形式
①创制程序(4项):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②有哪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都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③效力: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
(三)税务规章--仅指部门规章
1.税务规章的权限范围
(1)属于法律、法规决定的事项,三个要点:
①只有法律或国务院行政法规等对税收事项已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制定税务规章,否则,不得以税务规章的形式予以规定,除非得到国务院的明确授权;
②制定税务规章的目的是执行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而不能另行创设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所没有规定的内容;
③税务规章原则上不得重复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
(2)对于涉及国务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一般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条件尚不成熟,可出台联合规章,单独制定无效。
2.税务规章的制定程序
【提示】特别注意第四项:审议通过的税务规章,报局长签署后予以公布,在国家税务总局公报上刊登的税务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3.税务规章的适用与监督
(1)税务规章的施行时间:税务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特殊情况下也可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税务规章的解释
税务规章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税务规章解释与税务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3)税务规章的.适用。3项适用规则:
一是税务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二是税务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都作出过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三是税务规章一般不应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力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4)税务规章的冲突裁决机制:
①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税务规章就不再适用;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②税务规章与其他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裁决。
(5)税务规章的监督
①监督方式:备案审查、提请审查、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税务规章(如:超越权限、违反上位法、违背法定程序、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②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税务规章可以"参照"适用,对不适当的税务规章不能宣布无效或予以撤销,但有权不适用。
(四)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
1.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概念与特征
(1)含义: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文件。
【要点】税收规范性文件与税务规章的区别表现在4方面:制定程序、设定权、效力、发布形式。
(2)特征:
一是: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行为规范。
二是: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
三是:不具有可诉性。
四是:具有向后发生效力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