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税务师培训方式

我的感情不是你可以玩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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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一缕阳光刺入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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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第四条:

为加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要建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地方协会和事务所三个层次的教育培训制度。

中税协负责组织全国性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国性职业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办法和中长期规划,统一编写全国性的教育培训大纲。

编写或选定教材,开展师资培训,新成立的事务所所长及副所长培训和高管人员的轮训,以及具有全国性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题培训。

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地方协会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指导各地方协会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国性继续教育的检查、考核。

地方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职业继续教育培训办法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开展事务所所长及部门经理以下的执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总结交流和推广本地区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检查、考核事务所的教育培训工作。

事务所负责制定本所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除组织执业人员参加中税协和地方协会举办的各种培训外,建立和健全岗位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开展从业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使事务所自身成为不断提高与创新的学习型组织。

第五条:

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 注册税务师执业过程中适应执业需要和相关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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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没被我带坏的你

关于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22日下午、23日和24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考区设置除省直属考区在南京市单独设置考点外,各省辖市均分别在市区所在地设立考点。二、报考条件(一)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发[1996]116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9]4号《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以下要求:1、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二)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条件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三、报名组织报名时间:2007年1月4日—1月9日(星期六、日休息)报名地点:常州人事培训考试业务大厅(北直街35号一楼)咨询电话: 6617136、6600570。请需要报考的考生于12月28日——12月29日到常州人事考试业务大厅领取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一)新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有以下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或者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二)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老考生只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工作证)以及上年度档案号的凭据(准考证或成绩通知单)并缴纳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即可办理报名手续。若上年度档案号凭据因遗失等原因而不能提供者,可在报名点进行档案号查询。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2007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须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六、收费事宜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07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仍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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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傲如我

为了加强税务师行业队伍的建设,获得证书后的次年要开始进行继续教育。那么继续教育在哪里听课呢?除了规定的方式,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呢?跟着高顿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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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继续教育在哪里听课?

1.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研修班;

2.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含直播);

3.税务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的财税类内部培训;

4.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专业论坛、专题讲座、学术会议、学术访问等;

5.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更多详情请点击:

税务师继续教育还有其他学习的方式吗?

下列情形视为税务师接受继续教育,按相应标准确认学时。

1.担任中税协或地方税协举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班或研修班授课人、专业论坛或专题讲座演讲人。按照实际授课、演讲时间的4倍确认学时;

2.参加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专家论证。每天确认4个学时,每年最多可确认40个学时;

3.参加税务师行业执业标准制定。项目组成员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4.承担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每个项目确认20个学时;

5.公开出版或发表涉税服务专业著作。每个项目确认40个学时;

6.公开发表的涉税服务专业专业论文。每篇确认20个学时;

7.参加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当年可确认40个学时;

8.经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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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会计继续教育代理机构有上元教育,泓智教育,新科培训,春华教育。常州会计培训机构有很多,春华教育就是其中较为不错的一家。春华教育学校成立24周年,集全国各地优秀师资,中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CMA等,从事会计工作十年以上,拥有制造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丰富的财务工作经历,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独到,教学过程中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条理清晰,突出重点,讲解精炼,具有很好的亲和力,并有100+位答疑老师组成的师资团队为学员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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