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过口腔执业医师直接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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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心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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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具体内容可以咨询北京才众。同时附: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六)具有常住户口。(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八)符合本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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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热拥

需要办理一下的证件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师证,再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同时还要执医需执业5年以上,对诊所面积也有要求。开办诊所的条件在城市市区和县城设置诊所的个人,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有本区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经市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开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取得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3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或者取得医士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8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有本县(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经市人民zhengfu卫生行政部门开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个人和单位申请开办诊所,到区卫生局提交筹建申请。 区卫生局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其医疗技术资格、执业条件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进行评议。对经评议合格的申请者,区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核后,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申请者,由区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批准书》。对不予批准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取得《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批准书》者,应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向区卫生局申请执业登记。区卫生局应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对筹建情况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对验收合格的机构,由区卫生局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五、提交以下材料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选址报告;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编证明(内部医疗机构)或非在职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等(验证后交复印件);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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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在省级城市必须满足考证后5年方能直接开诊所,部分城市必须达到主治医师方能达到开诊所资质,详细可以咨询当地卫生部门询问,或则咨询重庆小懒虫教育,一家专攻医师培训的上市公司“天一医考”重庆分校,部分业务可资质代办,对公跑流程。您的采纳促进我更好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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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证是通过全国统一的职业医师资格考试和职业主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后,由国家卫健委统一发放的,我国从业医师必须拥有的证书,属于医疗技术方面的认可,证明持证人具有独立从事医疗活动的技术和能力,证书永久有效(绿色封面的证书)。在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证后,自己想开诊所,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诊所设置许可的审批对于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的,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拟开办私人医疗机构的法人,应向当地卫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预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材料或登记证明;2 、《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表》3、 设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证明4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5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6 、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设置平面图7 、选址报告8、 场所使用权报告9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承诺书》二、诊所基本标准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1、人员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2、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3、设备基本设备。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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