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课程大纲笔记电子版

姐就不是淑女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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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驾崩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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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战略管理概述与过程   一、经营战略的含义和特征   经营战略的含义:源自于军队,本意指指挥军队打胜仗的艺术与科学。经济上指企业为了在竞争中发展,根据自己的内部资源条件和外部环境所进行的一系列带有全局性和长远性的谋划和方略。其实质是谋求外部环境、内部资源条件与战略目标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   要理解经营战略的含义,必须和它的6个特征相结合:   全局性:战略的控制对象是企业整体发展;   纲领性(与全局性相对应):是概括性指导性的粗线条设计   长远性:着眼于未来,时间跨度长   风险性:与长远性相对应,未来充满不确定性,所有具有风险   竞争性:目的是为了“胜出“   观念性:指战略需要正确的观念作指导,客观地认识世界,全体成员共享。   二、经营战略五大构成要素   见p2图1-1-1。   1.公司远景:即企业使命,是企业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所应担当的角色和责任。比如,长虹集团的“以产业报国、民族昌盛为己任”   处于经营战略的核心地位,经营战略设计必须围绕公司远景进行。   公司远景包括企业经营哲学(企业理念)和企业宗旨两方面内容。企业经营哲学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为全体成员所认同的信念和价值观;企业宗旨是企业对自己未来事业的一个定位。   2.目标与目的:具体的中短期定量目标,目的则指在相应期限内的定性期望。   目标与远景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 远景   目标目标 目标目标    战略目标是多元化的,有利润目标(是最基本的)、发展目标、竞争目标、职工福利目标和社会责任目标5种。见p3。   3.资源(有形和无形的):关键要素。是企业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因此是战略的本质和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   尤其是无形资源更是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石(能长期发挥作用),它包括品牌、技术专长、人力资本、公司文化和组织能力。 例:下列资源中很少能成为公司长期竞争优势来源的是()   a.无形资产b. 先进的机器设备c.研发能力d.专利技术   其中,尤其要注意组织能力,它是比较特殊的一类资源,包括研发能力、营销能力、融资能力等。因为这类资源是企业多种资产、技术、人员与企业投入产出过程的复杂结合,因此它们不能独立存在。   例题:在下列战略资源中,不能独立存在的是()   e. 无形资产f. 先进的机器设备g.研发能力h.专利技术   答案:选c。   4.业务:指企业所处的产业领域。   注意一个问题:企业在决定是否进入某个产业时,必须考虑两方面因素:一是该产业的吸引力;二是企业自身是否拥有能够在该产业中产生竞争优势的资源,尤其是那些专属性资源,如技术专长、管理经验、专门人才、顾客忠诚、营销网络等。   5.组织:指企业组织结构与管理体制。前者指公司内部分配权力的框架;后者指控制各业务行为的制度、政策与程序的总和,比如,年度财务预算、人事管理制度、报酬体系和公司文化等。管理体制的作用在于保证公司资源在各业务单元之间合理配置,并使用各单元与公司整体战略保持一致,形成协同效应。(04考)   三、经营战略体系的三层构成:(参见p5图1-1-2)   1.公司层战略:是企业总体的、最高层次战略,主要确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每一种业务的地位。   2.业务层战略: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在选定的每一业务领域内如何进行竞争,所以也称为竞争战略。   对于单一经营业务的企业,业务层与公司层战略就是一回事。   3.职能战略:是针对企业各职能部门或专项工作所制定的具体实施战略,如营销战略、生产战略等。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笔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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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衣板上唱征服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陆续就要开始了,掌握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对于备考和考试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2022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四)国家

二、法律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

(二)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人员

(三)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熟悉代理记账、会计岗位设置

(五)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六)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七)了解会计机构

(八)了解会计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

(六)会计账簿

(七)财务会计报告

(八)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三、会计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单位内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三、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禁人规定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总会计师

五、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第四节 会计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服务组织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四)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十五)了解网上银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临时存款账户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四)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二)票据当事人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权利与责任

(五)票据追索

(六)银行汇票

(七)商业汇票

(八)银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四)银行卡收单

四、银行电子支付

(一)网上银行

(二)条码支付

第四节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

(二)支付服务的种类

二、网络支付

(一)网络支付的概念

(二)网络支付机构

(三)支付账户

(四)网络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支付结算纪律

(一)单位和个人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密码错误支票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五)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七)熟悉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税法要素

(九)了解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十)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费税税率

(十二)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九)法律责任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机关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三)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五)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一)烟

(二)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

(三)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与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地点

第六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二)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一)法定性减免税

(二)政策性减免税

(三)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与滞纳金

(二)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关税的退税与追缴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五)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与原则

(二)收人总额

(三)不征税收人

(四)税前扣除项目

(五)税前扣除标准

(六)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七)亏损弥补

(八)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净值

(二)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无形资产

(五)长期待摊费用

(六)投资资产

(七)存货

(八)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人

(二)所得减免

(三)减低税率与定期减免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人

(九)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减免税

(十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二)债券利息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

(三)汇算清缴期限

(四)纳税申报

(五)货币单位与外币折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的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确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三)货币单位及外币折算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税收优惠

(四)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五)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税纳税人、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车船税纳税人、车船税税目、车船税计税依据、车船税征收管理

(八)熟悉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税收优惠、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烟叶税法律制度、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产税税率、契税税率、契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十)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率、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资源税税率、资源税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

(一)房产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税率

(一)房产税的税率形式

(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注:以上为经济基础部分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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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说一遍我爱你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考试目的

本章概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般知识,通过本章的考试,旨在检验应试人员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掌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及其客观必然性,掌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含义和内容,掌握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地位的含义和原因;掌握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熟悉各种非公有制经济的形式及其作用。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

(1) 我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2) 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不发达的阶段。

(3) 具体指从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基本完成,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开始,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个历史阶段。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1) 以公有制为主体,不等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

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公有制为主体,主要表现在:

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体现在产业属性、技术构成、科技含量、资本的增殖能力和市场的竞争力等)。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经济发展的控制力上(即控制国民经济和经济制度的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的稀缺资源的能力)。

(2) 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大力发展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发展不平衡,因此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也就必然具有多元化的特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对经济快速发展、增加就业、活跃城乡市场,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愈益重要的作用。

(二)资源配置方式与市场经济

熟悉资源配置的含义和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掌握市场经济的含义及其与计划经济的区别;掌握市场经济的一般特点和构成要素。

1、 资源配置方式(计划配置方式、市场配置方式)

含义:在一定的范围内,社会对其所拥有的各种资源在其不同用途之间的分配(资源稀缺性决定了资源配置的重要性)

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含义,二者的区分在于以哪种资源配置方式为基础性方式。

市场经济:在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以市场配置方式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

2、市场经济的—般规定性和构成要素

一般规定性,主要表现在:

(1) 一切经济活动都被直接或间接按地纳入市场关系之中;

(2) 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

(3) 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主要是通过经济政策来调节经济运行;

(4) 所有经济活动都是在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的约束下进行的

市场经济的基本构成要素:

(1) 规范的市场主体;

(2) 完善的市场体系;

(3) 规范的市场运行规则;

(4) 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

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掌握现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和存在的基础。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两个概念容易混淆,注意区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制度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产生和存在的基础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环节:(5个方面):

① 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② 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

③ 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④ 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⑤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3、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

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的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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