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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读理解并掌握金融机构资本、存款及其他负债的概念和各自的作用。熟悉有关资本充足率、存款、其他负债业务的组织、管理的规定,熟悉对资本、存款和其他负债业务的实际操作。二、内容讲解 第一节 金融机构的资本学习目标掌握资本的概念、一般构成及职能,熟悉实收资本、注册资本的含义及不同来源;了解资本充足率有关协议及产生、演变背景和过程;熟悉有关资产风险系数、风险换算系数和资本最低限水平的具体规定。掌握资本充足率、资产风险权数、核心资本、附属资本的含义以及计算方法。(一)金融机构资本的概念和职能1.金融机构资本的概念金融机构的资本通常是指投资人以现金或实物投入的可长期使用的经营资金和以后保留在金融机构的收益。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货币信用的机构,申请开业的首要条件是必须筹足一定数量的资本。金融机构资本与其他工商企业资本的区别:(1)金融机构不仅有产权资本,还有债务资本金融机构通常把产权资本称为一级资本或核心资本,把债务资本称为二级资本或从属资本。(2)与其他工商企业相比较,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远远大于非金融机构。正是因为这一不同点,使金融业成为一个高风险的行业。最低资本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金融机构要求达到最低资本额。注册资本是金融机构设立时,在其章程中注明的向政府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资金。发行资本是金融机构筹集资本的预定总额,即设立金融机构需投资人投入的现金或实物。发行资本不能超出注册资本,差额称为未发行资本。实收资本是投资人实际投入的预付资金,如果投资人全部资金投入到位,则实收资本总额等于发行资本。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注册资本应当是实收资本。例题:单选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B )人民币。A.100亿元B.10亿元c.1亿元D.5000亿元2.金融机构资本的职能金融机构的资本(主要指产权资本),通常发挥:(1)保护职能:补亏(2)营业职能(3)管理职能金融机构资本数量的多少以及这些资本为存款人、债权人提供保护作用的大小是决定其聚集资金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决定其承担风险能力大小的重要因素之一。(二)巴塞尔协议对银行业资本的原则要求1.巴塞尔协议及其产生的背景巴塞尔协议是指国际清算银行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荷兰、比利时、瑞典、瑞士十国集团和卢森堡、加拿大等12国的中央银行至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所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基于两点建立:资本的规定,资本与风险资产的联系。协议认为银行资本的主要作用在于吸收和消化银行损失,使银行免于倒闭危机,因此资本的构成应取决于其吸收损失的能力。因此,巴塞尔委员会统一了资本衡量标准和风险资产衡量尺度,以资本充足率衡量一家银行的资本与其资产负债规模是否相适应。巴塞尔协议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银行资本标准不统一;国际债务危机;金融风险加大以上为第六讲--------------------------------------------------------------------------------------------------------2.巴塞尔协议目的及主要内容。(1)巴塞尔协议的目的。(2)巴塞尔协议的内容。巴塞尔协议共分四大部分,即资本的构成、资产风险权重、资本标准比率的目标,过渡时期及实施安排。资本构成:核心资本(实收资本、公开储备)和附属资本(普通准备金、长期次级债务)风险加权制:根据不同资产风险程度确定相应权重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总额(表内5档、表外4档)过渡期结束后资本标准: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资产≥8%,其中核心资本÷风险资产≥4%例题:单项选择题《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为()。A. 4%B. 50%C. 8%D. 70%答案:A解析: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率为4%,资本充足率为8%。例题:多选制定《巴塞尔协议》的目的在于使国际银行业( )。A.统一资本的计算方法与标准 B.盈利能力更强C.更为稳健地经营D.平等竞争E.实现银行分业经营答案:ACD3.塞尔协议的修正和补充1992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作了补充性规定。1993年巴塞尔委员会着重针对市场风险,提出制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金的要求。1996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制订了市场风险补充协议。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又制定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协议框架。新资本协议对原巴塞尔协议作了四方面的修改:其一,在防范风险上除了保持对资本金的要求外,还提出了加强监管*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其二,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主要风险都涵盖在考核之中,从而对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三,对信用风险的衡量及风险资产的标准计算方法、权重设计的原则做了重大修改;其四,鼓励银行采用避险手段。例题:多选《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特别强调的风险是( )。A.法律风险B.操作风险C.市场风险D.信用风险E.声誉风险答案:BCD4.我国银行业的对策为全面提升我国金融机构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努力缩小与国际大银行之间差距,我们仍然以新协议为切入点,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如注资中行、建行;规定达到8%资本充足率的最后界限:2007年1月1日不过,要真正达到巴塞尔有关协议特别是新协议的要求还需要从以下多方面进行努力:(1)改革和完善产权制度,建立利益和风险的对称约束机制,使金融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行业的关系规范化,为金融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创造外部条件。(2)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按照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从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上建立科学、完备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评估体系,保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3)通过多元补资的方式,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第一、股东注资。第二、对金融机构实行股份制改造。第三、针对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以核心资本为主的现状,还可以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债等方式,以外部增加附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第四、规范和强化金融业的管理。第五、根据现有资本数量适当控制资产增量。例题:单选按照银行监会规定,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后达标期限为()。年3月1日年3月1日年1月1日年1月1日答案:D(三)我国金融机构资本的构成与筹集1.我国金融机构资本的构成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是金融机构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资金,其构成如下:(1)实收资本: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2)资本公积(3)盈余公积(4)未分配利润少数股权附属资本的构成主要是:(1)重估储备(2)一般准备:呆帐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3)优先股(4)可转换债券例题:单项选择题金融机构募股时因股票发行价格高于面值的溢价形成的资本,称为()。A.实收资本 B.法定资本 C.资本公职 D.盈余公积答案:C金融机构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资金是()。A.附属资本B.优先股c.可转换债券D核心资本答案:D无论是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或外资资本,凡投入金融机构永久使用和支配的,都形成其( )。A.资本公积 B.资本盈余C.实收资本 D.应收资本答案:C按照我国的规定,要求金融机构的注册资本应当是( )。A. 实收资本 B.附属资本 C.债务资本 D.国有资本答案:A某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为300亿元,附属资本为40亿,拥有三类资产分别为6000亿元、5000亿元、2000亿元,与其对应的资产风险权数分别为10%、20%、100%,其资本充足率为( )。 答案:B解析:(300+40)÷(6000×10%+5000×20%+2000×100%)=例题:多选我国金融机构附属资本的构成主要有( ACDE )。A.重估储备B.盈余公积c.可转换债券D一般准备E优先股2.影响金融机构资本量的因素金融机构所需资本的数量受以下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1)经济环境因素。(2)信誉因素。(3)经营因素。(4)法律制度因素。3.金融机构筹集资本的途径、方式及其比较金融机构筹集资本的途径不外乎内部途径和外部途径,而具体选择哪种方式来筹集资本,需要比较各自利弊作出决策。(1)内部筹集资本:最便捷、最廉价的途径;但收益留成的可能性取决于经营收益的多少和收益分配政策;收益留成也受成本制约(2)外部筹集资本。我国国有金融机构外部筹资可考虑两种方式:财政拨款、发行长期资本债券 第二节 我国金融机构的存款业务学习目标掌握存款的概念,了解存款的不同种类及各自含义。熟悉存款在金融业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存款管理的有关原则、制度,特别是中央银行对有关存款管理的原则、制度和业务管理的具体规定;商业银行内部对存款管理的原则、制度和业务管理的具体规定。了解商业性金融机构存款成本的概念,掌握存款成本的内涵、计算和成本管理的方法。掌握组织存款的要点。了解影响存款总量和单个机构存款量增减的因素。(一)金融机构存款的意义和我国金融机构存款的种类1.存款的意义存款是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聚集起来的社会各部门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城乡居民的生活节余及待用款项。存款对于金融机构的意义表现在四方面:(1)存款是金融机构产生和发展的基础。(2)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职能以存款为重要支柱和经济基础。(3)存款规模决定贷款规模和竞争实力。(4)存款是金融机构签发信用流通工具和信用创造的基础。2.我国金融机构存款的种类(1)中央银行存款财政性存款:国家财政集中起来待分配的国民收入特种存款:我国央行为了平衡协调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资金运营情况,通过行政方式集中某个或几个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一部分存款,实现经济调控的方法。准备金存款:法定准备金、支付准备金例题:单选在我国,财政性存款、特种存款、准备金存款都属于( )管理的存款。A.中央银行 B.商业银行C.合作银行 D.政策性银行答案:A(2)商业银行存款我国商业银行按照所有者性质把存款分为单位存款、储蓄存款和财政存款。西方分类: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邮政储蓄存款:汇款转储蓄是邮政储蓄主要业务之一。例题:多选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相比,具有的特点是(ABCE)。A.流动性强B.风险较大c.手续繁琐D.稳定性强E.利率较低(二)我国金融机构存款的管理1.准备金存款的管理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从1984年开始实施。存款准备金率由中央银行规定,并组织具体执行。实行存款准备金管理,既是为保证和增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务清偿能力而形成的存款管理机制,又是在中央银行体制下逐步建立起来的宏观调控制度。1998年3月,“缴来一般存款”和“备付金存款”帐户合并称为“准备金存款”帐户。从2004年4月份开始实行各金融机构差别准备金制度,平均为。2.财政性存款的管理财政性存款的管理由中央银行总行统一计划、分级实施、统一使用。统一计划就是按照计划期内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状况,由中央银行总行制定年度财政性存款计划纳入国家信贷计划和中央银行信贷计划。财政性存款是中央银行的资金来源,作为中央银行支配的资金,具有高能货币的性质。对财政性存款实行统一管理,以使其符合一定时期货币政策的要求。3.特种存款的管理自1987年开始,我国中央银行开始对商业银行开办特种存款,其管理方法由中央银行具体确定。4.对公存款的管理实行转账结算管理实行现金管理5.储蓄存款的管理储蓄存款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我国商业银行长期坚持按“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储蓄存款进行管理。6.邮政储蓄存款的管理1986年中央决定设立邮政储蓄机构,其初衷在于通过邮政系统回笼货币,降低通货膨胀的压力。邮政储金汇业局是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对原邮电部邮政储金汇业局改组而成的邮政金融机构。十几年来,邮政储蓄从社会上吸收存款,然后转存到人民银行,实行的是“只存不贷吃利差”特殊经营模式。2003年9月人民银行宣布邮政储蓄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银行间同业拆借、国债市场运作、商业银行的大额协议存款例题:单项选择题邮政储蓄是邮政部门经营的( )业务。A.邮电B.汇兑C.金融 D.电信答案:C7.商业性金融机构存款成本的管理存款成本是金融机构筹集资金来源的付出,成本高低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绩效和经营效益的好坏。(1)存款成本的内容。存款成本主要包括:第一、利息成本。第二、营业成本。第三、资金成本:利息成本与营业成本之和资金成本率=(利息成本+营业成本)÷全部存款资金第四、可用资金成本:可用资金应负担的所有成本可用资金成本率=(利息成本+营业成本)÷(全部存款-法定准备金-支付准备金)(2)存款成本管理。存款总量与存款成本的关系:总量增加,成本上升;总量增加,成本下降;总量增加,成本不变;总量不变,成本增加例题:单选计算商业银行资金成本率的公式是(D)。A.(生产成本+营业成本)/资金运用B.(营业成本+资金成本)/资金来源c.(利息成本+可用资金成本)/全部存款D.(利息成本+营业成本)/全部存款资金(三)影响金融机构存款的因素1.影响存款总量变动的因素(1)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货币信用关系发展程度、经济发展不同阶段(2)国家金融法规(3)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4)物价上升水平。(5)存款利率。2.影响单个机构存款量变动的因素(1)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2)存款的种类与方式。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信誉以及对客户的放款等也是影响因素。综合以上影响存款的因素,外部因素是相对稳定的,但对金融机构而言属于不可控的范围。而内部因素则是通过金融机构自身的努力可以改变的。因此,金融机构存款量的增长更需要在改善内部因素上下功夫。第三节我国金融机构的其他负债业务学习目标掌握金融机构借入负债的概念及意义、作用。掌握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同业借款、回购协议及发行金融债券的概念、种类、特点、作用和用途、对象、范围。了解金融机构从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及特点。了解短期资金占用中金融机构可以占用的短期资金构成。熟悉金融机构的概念,了解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掌握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模式。金融机构的负债方式除了面向社会吸收存款外,通常还对外借入负债。借入负债包括同业借款、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回购协议、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占用短期资金、发行金融债券等。一般把存款业务称为被动型负债,因为其主动权掌握在存户手中,金融机构不能招之即来。而借入负债则称为主动型负债,金融机构以什么方式借,借多少金额、借用期限、利率等,都具有相当的主动性。(一)同业借款同业借款是商业银行之间或商业银行与其他除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同业间进行的资金余缺调剂,主要用于临时性的资金周转。其形式主要有:同业拆借、转贴现和转低押。1.同业拆借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之间或商业银行与其他除中央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的临时性借款,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传统负债业务。已有一些有资格的券商进入。特点:期限短、手续简便,利率双方商定,但不能用于贷款和投资。例题:单项选择题同业拆借是( )之间资金余缺调剂的常用方法。A. 商业银行与商业银行B. 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C. 商业银行与商业企业D. 商业银行之间及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答案:D解析:这是考查同业拆借的概念和功能,它主要是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融通。2.转贴现转贴现是除中央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未到期票据的转让而进行的短期融资活动。3.转抵押除中央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在资金临时短缺、周转不畅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转低押的方式向其他金融同业取得贷款。实质是金融机构把自己对客户的抵押贷款转让给其他同业。手续复杂。(二)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是其满足资金需求的一条重要途径。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再贷款中央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向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称为再贷款。再贷款是商业银行除存款以外的重要资金来源。再贷款是央行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重要途径。国外再贷款一般是抵押贷款,通常用于补充法定准备金不足和资产的临时调节,不能用于放款和证券投资。我国的再贷款主要是信用贷款,分为基数贷款、年度计划内贷款和临时性贷款。2.再贴现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指金融机构在贴现买进尚未到期的有价证券(如期票、银行承兑汇票等)后,为了应付短期资金需要再向中央银行贴现以融通资金的行为。再贴现具有结构调节效果、借款成本效果,利率一般低于对商业银行再贷款的3.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证券公开市场业务是各国中央银行常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一方面为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提供了场所,另一方面也为金融机构通过出售其持有的国库券等合格证券换取资金提供了可能。例题:单选我国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的渠道除了再贴现、在公开市场出售证券以外,还有(c)。A发行现金B.贴现c.再贷款D.同业拆借(三)回购协议回购协议是一种以出售金融资产的形式取得短期资金的行为。实质是以证券做抵押的借贷交易。例题:单项选择题回购协议实质上是资金余缺双方的一种( )证券的借贷交易。A.抵押B.买卖 C.借贷 D.贴现答案:A解析:回购协议相当于以国债或者其它有价证券为交易的抵押物。(四)从国际金融市场借款金融机构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主要来自于外币借贷市场,即在原始发行国以外流通、交换、借贷、存放和投资的市场,分为短期货币市场、中期资金存放市场、长期债券市场。(五)短期资金占用占用短期资金是指金融同业往来及办理中间业务过程中占用的他人资金。在金融机构业务往来过程中,必然产生资金的相互占用,当应付账款大于应收账款,就占用了他人的资金,资金清算期越长,资金占用的时间越长,占用的资金量也可能越多。(六)发行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金融机构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务凭证。发行金融债券最初是作为资本筹集的一种方法而加以运用的。通过债券发行面向社会筹集资金,不受金融机构原有存贷关系的束缚,也不受某一地区资金状况限制,以通过各金融机构代理发行,也不受发行人自身网点和人员的限制,这对于拓宽金融机构的筹资渠道极为有利。发行金融债券要受发行机构信用等级和社会信誉度的约束,同时政府对发行金融债券一般要规定发行总额度和发行机构资本的比例。金融债券多为中长期债券,期限通常在1年以上,长者可达5~10年,利率略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机构及社会团体。分为资本性和一般性金融债券,其中,前者专为弥补金融机构资本不足而发行,一般性金融债券则主要用于长期资金的筹集。一般性金融债券分为普通金融债券、累进利息金融债券、贴现金融债券等。国际金融债券:外国金融债券和欧洲金融债券例题:单选以下属于金融机构负债业务的是(B)。A.贴现业务B.发行金融债券c.贷款D.托收承付
一个人的回忆
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陆续就要开始了,掌握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对于备考和考试都非常重要,下面是初级经济师《经济法基础》2022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第二节 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四)国家
二、法律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
(二)行为能力
第三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人员
(三)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熟悉代理记账、会计岗位设置
(五)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六)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七)了解会计机构
(八)了解会计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二节 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
(六)会计账簿
(七)财务会计报告
(八)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三、会计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单位内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第三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三、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禁人规定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总会计师
五、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第四节 会计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服务组织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四)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十五)了解网上银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临时存款账户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四)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 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二)票据当事人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权利与责任
(五)票据追索
(六)银行汇票
(七)商业汇票
(八)银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四)银行卡收单
四、银行电子支付
(一)网上银行
(二)条码支付
第四节 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
(二)支付服务的种类
二、网络支付
(一)网络支付的概念
(二)网络支付机构
(三)支付账户
(四)网络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 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支付结算纪律
(一)单位和个人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密码错误支票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五)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七)熟悉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税法要素
(九)了解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十)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费税税率
(十二)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九)法律责任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机关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三)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第二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第三节 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五)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一)烟
(二)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
(三)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四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与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地点
第六节 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二)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一)法定性减免税
(二)政策性减免税
(三)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与滞纳金
(二)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关税的退税与追缴
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五)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与原则
(二)收人总额
(三)不征税收人
(四)税前扣除项目
(五)税前扣除标准
(六)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七)亏损弥补
(八)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净值
(二)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无形资产
(五)长期待摊费用
(六)投资资产
(七)存货
(八)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人
(二)所得减免
(三)减低税率与定期减免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人
(九)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减免税
(十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二)债券利息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
(三)汇算清缴期限
(四)纳税申报
(五)货币单位与外币折算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的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确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三)货币单位及外币折算
第六章 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税收优惠
(四)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五)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税纳税人、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车船税纳税人、车船税税目、车船税计税依据、车船税征收管理
(八)熟悉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税收优惠、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烟叶税法律制度、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产税税率、契税税率、契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十)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率、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资源税税率、资源税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
(一)房产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税率
(一)房产税的税率形式
(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注:以上为经济基础部分考试大纲,供大家参考。
栀冰
2022年经济师考试大纲是什么?2022年经济师考试大纲和2023年一样吗?为了帮助报考2022年经济师考试的考生备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2年经济师考试大纲相关信息,详情如下。12 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答题技巧 格式:PDF大小: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答题技巧 格式:PDF大小:年的经济师考试分为初级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师考试和高级经济师考试三种,考试大纲一般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栏目发布,目前2022年高级和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已全部公布,详情如下。考试等级考试大纲初级经济师2022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大纲汇总中级经济师202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汇总高级经济师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大纲汇总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答题技巧 格式:PDF大小: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答题技巧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