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3
浏览数
16891
追云
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面试,高级经济师采用考试加评审的方式,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之后,需要参加评审,评审通过之后才会发证。
高级经济师评审主要有面试答辩、召开评审会议等形式,具体由各省市自行安排,从2020年各地区评审通知来看,北京、湖南等地区要求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进行答辩,考生可以及时关注参评地区人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的通知。
答辩主要有两部分,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问题,自我介绍主要包括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论文简介等。接下来就是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问题大多围绕考生的申报材料展开。书面问题3个,看回答的情况,现场三个评委还要进 行现场提问。答辩题目是联系自己工作经历的,个数不定,一般30分钟时间。
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
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
离不开你的心疼
报名后收到短信即可缴费。
个人缴费:
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申报系统“我的申报状态”提示或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
申报时间
1.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体育、新闻、出版、播音主持人、翻译、艺术、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公证员等系列(专业)各级别职称,以及会计、统计、审计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26日;
2.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申报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26日;
3.高级经济师申报以及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试点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23日。
其它重点关注事项
1.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优化,职称申报系统同步升级改造。请申报人重点关注申报流程,合理安排信息填报、单位公示和提交系统的时间,以免影响顺利申报。
2.因申报人员较多、上传材料量大,请申报人尽早上传公示等材料,避免在报名最后一天可能因系统拥堵等原因提交失败。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不设现场审核(“直通车”除外)。
4.全市职称评审现场答辩时间集中在8-11月,届时将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定现场答辩的相关防疫要求,并将提前通过申报系统、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申报人,请申报人务必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现场答辩相关准备。
5.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
6.卫生技术系列高级以及中小学教师、中职教师、技校教师等系列各级别职称的报名工作,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服务机构安排为准。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人民政府-7月6日起启动2021年度全市职称申报工作
别太骚动
2017年高级经济师评审参评程序
高级经济师(Senior Economist)是我国职称之一。高级经济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凡申请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师资格业务考试。高级经济师实行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相分离。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高级经济师评审参评程序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在2017年6月2日-6月12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点击“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一个专业,并按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个人信息。
二、个人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等待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方可选择现场审核时间、地点,打印《诚信声明》、《现场审核告知书》和《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需用A4打印纸打印3份,并左侧双钉装订。
三、申报人员应按“材料要求”中所列内容,带齐申报材料在您所选定的现场审核时间、审核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职称评审费用共计700元整。发票将在答辩当天现场发放给申报人员,届时请注意签收。
四、答辩时间预计在2017年8月29日-9月3日,申报人员可于答辩前3-5天在本网站“职称评审”->“答辩安排”栏目中查询个人具体答辩时间。答辩当天,申报人员须持打印的`“答辩通知书”并按其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答辩。
五、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的1-2个月后公示,公示期为15天。申报人员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栏目,查看公示结果。
六、公示期过后,申报人员可在职称评审网上申报系统中查询、打印“评审结果通知书”。通过人员请在“评审结果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存档材料及证书,并及时到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办理存档手续。
特别提示:
1、本评委会的职称评审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好具有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以便进行网上支付;
2、申报人员在通过资格审核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我的申报状态”->“网上缴费”进入银行支付界面,按界面中的提示及要求在网上直接支付职称评审费。如银行系统显示“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职称评审费;
3、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网上支付成功后,“网上申报系统”提示“您的职称评审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成功”,请您在24小时后的工作日再进行查询,切记不要重复支付;
4、通过资格审核,但未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申报无效。
优质经济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