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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证券从业《基础知识》速记笔记:百分比
高级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已发行的5%。
控股股东50%
股东大会权利: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法定公积金10%-50%;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25%
10%以上股东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拟发行的公司的高级人员不得在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50%以上国家股,50%以下国有法人股
有关联的保荐机构等持有发行人的股票超过7%(or发行人持有保荐机构的股票超过7%),应当联合一家无关联的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环保:废物安全处置率和“环境影响评价”达到100%;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
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数额15%的股份(115%)
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审定上限:不超过发行股数的1‰
可转换债券发行规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1期末净资产额的40%
长期次级债务:(全国性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7%;其他不低于5%;)(核心资本:25%、30%)(投资购买单一银行发行的额度不得超过自身核心资本的15%;所有银行:20%)
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单独或合计持有50%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人提议召开;单独或合计持有该债务融资工具余额10%以上的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可以提议修正议案;
定向发行债券的担保金额原则上应不少于债券本息总额的50%;
在销售期内售出的债券面值总额占拟发行债券面值总额的比例不足50%的,或未能满足债券上市条件的,视为发行失败
管理层股东5%
高持股量股东5%(配售及资本化发行后有权行使本公司股东大会5%或以上)
以上2个加起来----超过35%
上市公司收购:一直行动人---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
以下为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超过30%
收购人取得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5%及之后变动5%的权益披露
---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减少股份的变更登记之日起2日内,就因此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做公告;
---可能导致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成为第一股东的---3日内披露
变动5%-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20%-3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因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可以仅就与前次的不同做报告;自前次披露超过6个月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按照有关固定编制。
2018证券从业《基础知识》速记笔记:综合
综合
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未足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的股东召集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召集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特别职权---审议以下事件
1.如下担保:
达到或超过净资产的50%
达到或超过总资产的30%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
2.公司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事项
3.批准变更募资金用途事项
4.股权激励计划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245+以及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23通过
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或(高于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
保荐期间:(持续督导)
主板(9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当年剩余及其后2个会计年度;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1个。
创业板(28号---2009720):首次公开发行3个;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2个;申请恢复上市1个
中小板:深圳交易所要求的各种情况下(控制人发生变化、重新聘请等等)都是1个完整会计年度
9、28是对发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
内地企业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新申请人在任何上市申请之前,须根据合约在一段固定期间内委聘保荐机构---这个期间应至少涵盖上市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以后2个财政年度
境内上市企业到境外上市:
财务顾问自公司到境外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年度,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
询价结束后: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提供有效报价不足不足20家的;或者4亿股以上,不足50家的---不能确定发行价格
(1)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以上,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持有期不低于12个月;
(2)网下配售:发行数量少于4亿股,配售数量不超过20%;在4亿股以上,不超过50%。询价对象应当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本次发行的股票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发行完成后无持有期限至的股票数量不低于25%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
高级管理人员下列情形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年内;
高级人离职半年内;
高级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还处于这个期限内的;}
高级人在任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等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除外
高级人所持的股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以上限制
可转换公司债券
要披露的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总额10%;为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万元;
付息与兑付:约定的付息日和债券期满前3~5日内披露公告
转股与股份变动: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前3日披露实施转股的公告
赎回与回售:全部都是5日内至少公布3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向你要的,上市功盖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1次回售的权利
停止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期结束的20日前,至少发布3次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在结束前10日停止交易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1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
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距到期日5年,开始20%的折旧
保险公司定期债务:(注意:它的偿还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务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剩余年限在1年以内的,折算比例为80%;2年60%;3年40%;
4年20%;4年以上0
证券公司长期次级债务:
---到期期限在5、4、3、2、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90%、70%、50%、20%比例计入资本;
---资格:借入次级债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
混合资本债券:期限在15年以上、发行之日起10年内不可赎回
在商业银行最多可以发行占核心资本50%的次级债务计入的情况下,可以发行一定混合资本债券,填补现有刺激债务和一般准备等附属资本之和不足核心资本100%的差额部分,提高附属资本在监管资本中的比重
公司债券:6个月内首期发行,24个月内发行完。
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
短期融资券:注册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注册会议由5名注册委员参加;2名及以上的委员不同意交易上协会就不接受注册。
注册有效期为2年;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企业如分期发行,后续发行应提前2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交易商协会不接受注册的,企业可于6个月后重新提交注册文件;
首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至少于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后续发行,至少于3日公布
2018证券从业《基础知识》速记笔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设立:首次出资20%,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是5年内缴足;
募集设立:首次出资35%。
全体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不能有参选董事的资格:
因*、*;犯罪…---5年;有个人责任3年
时光盗不走爱的人时光夺走我爱的人
2022年第二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安排于5月举行,要想一次通过考试,提前了解清楚各科侧重点内容很有必要,关于这点下面由深空网给大家详解。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容介绍《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科目,从字面上可以知道《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内容偏向于证券类的法律法规等政策相关知识点,并没有任何的计算类考点,着重以记忆性内容为主,在备考时,考生只要理解并记忆每条法规内容就可以了。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方面,教材的内容基本以统计学、金融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基础性知识点为主,同样涉及的概念性理论知识比较多,当中还会包括一些比较基础的计算公式,考生只要熟记好基本没什么大问题。证券从业考试学习建议1、做题追求质量要知道,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质量才是最重要的,往往有不少考生在做题方面只追求数量,而忽视了做题质量,这样不但效果不显著,甚至还会适得其反,单纯靠盲目刷题并不是好事,做得多但错的也多,这是毫无效果的。在做题过程中,考生应该把更多心思放在题目的考点上,分析出题目的考点方向,多思考、多总结,保证好每一道习题的正确率,效果才会明显。2、学习要有目的性没有目的性、针对性盲目学习备考,同样也是众多证券从业考生的弊病,在备考前,考生们应该先制定一份周详的学习方案,将每一天的学习任务都应该详细安排到位,清晰知道每一天自己学习什么内容,有计划去进行学习,那么相信会让整个备考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你的学习动力、学习干劲也会因此而有所提高。
关上灯一人独自承受黑夜
2017年证券从业考试数字记忆法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下面由我为大家分享证券从业考试数字记忆法,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最少为股东为1人,此种情形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不超过200个股东出资共同设立。
2. 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50万人民币,以商业零售为主的30万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
3. 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是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注:特别决议事项23的股东通过,普通决议事项只需要12的股东表决通过。
5.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的50%以上或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股东。
6. 罚款; 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7. 证券公开发行的条件: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构成公开发行。
8.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
1)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35%,其股份在3年之内不得转让。
2) 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不得超过拟发行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发行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不少于股本总额的10%。
4) 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9.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还应满足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10.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必须采取承销团的形式进行销售。
11. 主承销人具备的条件: 主要负责人中23的工作人员有3年以上的`证券管理工作经历,或者有5年以上的金融管理工作经验;有足够数量的证券专业操作人员,其中70%以上的人员在证券专业岗位工作2年以上;全部从业人员在以往3年内的承销过程中,没有因内幕交易、侵害客户利益、工作严重失误受到起诉或行政处分;承销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的承销过程中,无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有关的行为。
12. 股票上市公告事项: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的盈利预测文件。
13. 证券交易暂停情形:股票近3年连续亏损;债券近2年连续亏损; 终止交易的情形:股票近3年连续亏损,在最后一个年度内未通用恢复盈利。
14. 协议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必须在3日内向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且事先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15.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收购达股份总数的90%以上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16. 基金管理人义务: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17. 法律规定,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未将基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分开,或者未对基金资产实行分账管理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没收其违法所得。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并对直接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可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18. 期货公司的设立条件: 注册酱最低额为3000万元、主要股东以及实际控股人具有持续盈利的能力,信誉良好,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19.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规定,非货币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0. 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21. 证券投资咨询人员的申请条件:具有2年从事证券业务的经历。申请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需具有2年以上证券业务或证券服务业务经历的工作证明。
22.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的条件:具备3年以上保荐相关业务的经历;最近3年内在境内证券业发行项目中担任过项目协办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23.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24. 申请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分别从事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的业务机构,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同事从事证券和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机构,有10名以上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人,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或者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有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5. 证券公司从事财务顾问业务的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信誉良好且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少于5人。
26. 证券公司申请从事财务顾问业务提交的文件: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说明;最近3年的从业经历;经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2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27. 证券公司不得担任财务顾问业务的情形: 最近24个月内存在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最近24个月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最近36个月内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或者正在被调查。
28. 财务顾问的持续督导: 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的15日内向上市公司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财务顾问的工作档案和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不少于10年。
29. 证券自营业务监管:证券公司每月、每半年、每年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自营业务情况统计表;自营业务的原始凭证以及有关业务文件、资料、账册、报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应至少保存20年;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会员按月编制库存证券报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送证券交易所。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过后的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各客会员截止到该日证券自营业务情况。
30. 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净资本不低于2亿元,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规定。管理业务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无不良记录,其中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者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经历的人员不少于5人;最近1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31. 证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为推广;合格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2.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近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
33. 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客户只能与1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1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34. 监管部门对融资融券业务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自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会、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当月的情况进行报告:对全体客户和前10名客户的融资融券余额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