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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夜里
证券从业人员可以操作股民的账户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最近不是报出银行内部员工卷走大客户资金几百亿!挥霍大半!这只是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只有你想不到!!。。。。。
尝情
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禁止买卖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这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以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故系旧辛
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直接操作股民的账户,他们只能在股民的授权下,协助股民进行证券交易等操作。具体来说,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为股民提供投资建议、行情分析、信息咨询等服务,但必须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够利用职务之便或者滥用职权操作股民的账户。此外,证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障股民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如果发现证券从业人员违反规定,股民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或者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青丝一夜走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可以买卖股票。一、《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二、国家规定不能买卖股票的人群:1、证券从业人员2、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3、现役军人以上人员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买卖基金和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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