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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烟沙
由于自己只满足于熟练账务柜台业务流程认为嫩衣服业务就是好的柜员,而疏于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规章制度,因此造成了自办业务的差错,给自己和网点带来不来的影响,我将以此次错误为戒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并认真按业务流程操作,杜绝这种错误的发生,提高处理业务的核算质量,(同时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流程增加识别自办业务的设计,从硬件上防范)
遣诗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由于日前我误用自己的操作码为自己办理业务,违反了我行柜员操作的基本规章制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此我向大家做出深刻的自我反省! XX月XX日,由于我的马虎大意和精神不集中,我错将自己户名的借记卡当作同事的借记卡,用自己的柜员操作码存入500元。当我发现时便立刻进行了冲账,但为时已晚,违规操作既成事实。对此,我深表歉意。经过多日的自我反省和深刻自剖,今天,我在此写下我的检讨。这篇检讨,绝对不是敷衍塞责,也绝非无奈之举,更不是阳奉阴违。而是我非常诚恳,态度极为端正地检讨自己在思想上的懈怠与行动上的谬误! 经过深刻的自我检讨与分析,我认为我所犯的错误为以下两点:一,将私人物品带入柜台;二:用自己的柜员码为自己办理业务。造成这两点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对基本规章制度的不够重视和思想上的漫不经心,麻痹大意。由于平时疏忽了对自我行为的规范约束,和对自身素质修养的锻炼,时至今日,祸起萧墙!我行曾三令五申,禁止柜员为自己办理业务。支行各级领导在平日的工作中也常常提醒我们,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一定要细心谨慎,避免失误。而身为储蓄组组长的我,不仅没有为各位同志做出表率,反而身先士卒,以身试法!给支行声誉带来了及恶劣的影响。 作为一个工龄将近20年的老员工,对自己工作水平的过分自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罪魁祸首!长期从事储蓄工作的我,在增长专业知识的业务能力经验的同时,也滋生了自大自满的不良心态!由于过分的自信,轻视了对我行规章制度的学习,习惯了用自己所谓丰富的经验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回忆往昔,我也时常在工作中打出擦边球,所以今日铸成大错也并非机缘巧合。巴尔扎克曾经说过:"自满、自高自大和轻信,是人生的三大暗礁。"通过此次事故,让我明白了谦逊和不断学习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触犯组织纪律的严重后果! 对于以上的错误,我已经深深的认识到了它们的严重性,为了更好的向领导以及同事们检讨自己,我特提出以下几点改正意见,望大家在日后的工作中督促自己改正错误: 1、诚恳的向全体人员认错,写检查书。既然自己已经犯了错,我就应该去面对,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所以,我写下这篇深刻的检讨,向大家表明我认错的决心。 2、提高纪律性。我要做到时刻牢记我行的各项制度纪律,并且做到自觉遵守和督促他人遵守,做好带头典范作用。 3.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对平日办理业务的每一流程都应该重视以对,并且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增强自身和集体的荣誉感。 4.加强学习。我在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的同时,也是一名有着强烈求知欲的学生,我要敦促自己不断学习行内的各项精神和规程,还应该努力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 5.学会谦虚。在今后的工作中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多角度的权衡利弊,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草草了事,这一点对于自己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很重要的。 世间凡事,一分为二,通过此次事故,我也收获不少,最重要的是让我学会了自我反省!反省是一面镜子,它能将我们的错误清清楚楚地照出来,使我们有改正的机会。犯错之后的反省叫作检讨,而真正的自省是在平日中无时无刻都要做的!不要到错误被人发现才明白事情的重要性,孔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圣人的高度我们虽无法匹及,但流传千年的警句必定有它的道理!也请大家以我为戒,在日后的工作中要自我约束,自我反省,防微杜渐!以上所说,我会严格执行,望大家监督批评! XXXX
初吻贩卖机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数量核定: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数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基金从业考试一共有三门科目,包括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取得基金从业注册资格,要求考生通过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其中,科目一为必考科目,考生可以选择报考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或选择报考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单科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题型均为单选,每科题量为100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从量计征的优点在于其不受价格变动影响,针对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相对稳定,计算征收程序较为简便且与课税对象的数量直接挂钩。从量计征是按计税依据分类或以征税对象的实物形式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各种税的总称,一般实行定额税率。从量计征只能适用于实物形态实在、计量单位明确的征税对象,其税额与价格的变动不存在关联。
从量计征是“从价计征”的对称,从价计征是按计税依据分类或以征税对象的价值形式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的各种税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