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胡同里的猫七姑娘
1、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根据我实际起草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及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和检查指导;实行卫生行业管理。 2、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县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工作。3、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4、监督管理食品、职业、劳动、环境、放射、学校、公共场所、化妆品、生活饮用水等社会公共卫生。传染病、母婴保健等卫生监督工作。5、负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运用、大型医疗设备的医疗符号要素准入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执业医师法》的贯彻落实和监督管理。6、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病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和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7、监督管理临床输血工作和临床用血的管理。8、拟定全县医学科研规划、计划,组织医药卫生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指导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9、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行业作风建设。10、制定全县妇幼保健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法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监督《母婴保健法》等及专项技术的贯彻实施;负责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11、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编制全县中医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努力实现中医药现代化。12、负责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13、负责全县卫生项目的实施,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14、负责全县卫生外事工作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管理,对管理权限内的干部进行考察任命。15、承担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