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处罚标准

我很丑可是我也不想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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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未来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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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分职位的,银行和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对于开公司或者是参股以及买卖股票都是受到限制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在限制之中。证券公司的员工分为三类,普通职业,内部称呼是1区以内职员,不受任何限制二区以上职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方式买卖股票,包括他的亲属,这是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写明的。银行职员,普通柜台成员不受任何限制,这里的柜台成员指的是对私人业务的成员,注意这一点对公成员是受到限制的,不得参股入股其它企业。分行行长级别成员不得开公司,不得参股入股。这些其实在劳动合同都有写明,你可以参阅自己的劳动合同,这是受到央行和证券会要求禁止的,各个券商和银行都必须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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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未亡

你最好应该仔细阅读一下你的劳动合同各行都不相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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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去幼儿园深造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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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有一散

一般不可以,不过好像也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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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也逞强

银行从业人员在开公司或参股入股都是受限制的,如普通柜台成员不受任何限制,但所说的柜台成员指的是对私人业务的成员。对公成员是受到限制的,不得参股入股其它企业。分行行长级别成员不得开公司,不得参股入股。通常会在各银行的工作守则里会标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

(三)违反规定徇私向亲属、朋友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四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有前款行为,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纪律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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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脆弱藏好

金融机构不履行义务,致使后果发生的,应给予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义务主体包括两类: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2、二是按照规定应当履行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的范围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同时,金融机构在实际工作中还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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