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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留在左心房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只有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抵扣个税。细分到经管领域具体有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就是职称证书)、税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资格证书等。从名称来看基金从业资格确实不在列表里,但其实基金从业资格跟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是一个类别,很有可能也是可以的,但是政策从2019年开始,也就是说证书是2019年及以后的才可以。可以咨询一下税务部门,可否按证券期货类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你上扬的嘴角
证券从业资格证可以抵扣个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书明确可以抵扣个税。资格类的继续教育证书主要包括140项,分为二类,第一类为技能人员资格证书,比如说从事健身和娱乐场所服务人员,考取的游泳救生员证书;第二类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比如说会计人员考取的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证等证书,都是符合扣除范围的。证券从业证书办理流程:1、由机构资格管理员在我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分配登录账号;2、申请人登录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等材料提交所在机构;3、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复审,并对所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作出承诺。书面申请表由所在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至从业人员管理平台;4、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电子版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网站公告。综上所述,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和期货从业资格证书、银行从业资格证书都属于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故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定额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一)已被机构聘用;(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四)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分矜持
法律分析:只有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抵扣个税。细分到经管领域具体有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就是职称证书)、税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券从业资格、法律资格证书等。从名称来看基金从业资格确实不在列表里,但其实基金从业资格跟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是一个类别,所以也是可以抵扣的。基金从业资格证获取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