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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似海你让我怎么去爱人心像海你叫我怎么释怀
如今,证券从业资格证已经成为入行证券业一张“通行证书”,根据规定,从事证券相关工作人士必须要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才可上岗,那么哪些人需要考取这张证书?我们来看看吧。一、哪些人需要获得证券从业资格证书?答:凡是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都应当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证书。二、哪些机构可以申请证书?答: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执业注册应由申请人通过所在机构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办理。三、如何取得证券从业资格?答:同时拥有《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个科目有效合格成绩的,入门资格考试合格。入门资格考试合格之后可以报考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专项业务类资格考试科目分别为:证券分析师胜任《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证券投资顾问胜任《证券投资顾问业务》、保荐人代表胜任能力考试《投资银行业务》。四、执业证书共有几类?答:执业证书包括一般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人、证券经纪业务营销、投资主办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其他)及保荐代表人等八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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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布了《关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更名并延期举办2022年7月考试的公告》。公告称,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中证协举办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更名为“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中证协表示,本次水平测试延期期间,继续执行相关稳就业政策,即“一般证券业务”类别人员可先执业后补水平测试,执业登记时限延长至下次水平测试(统一测试)结束30日内。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实施20余年,为证券行业遴选从业人员把住了“入门关”,约有100余万人进入证券行业从事证券业务。同时也有大批公众通过参加考试,学习掌握了证券法律和基础知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为培育资本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变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新《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行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证券从业人员管理方式已改变,通过考试不再是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必须条件,以资格管理为基础的考试管理制度已明显滞后于形势变化,亟需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中证协发布了《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水平测试报名条件进行了限制。报名参加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或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3、或是已被证券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聘用的人员。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测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作为登记时相应专业能力水平的参考。在成绩有效期内登记为从业人员的,相关测试成绩在执业期间持续有效;从业人员离职等注销登记的,相关测试成绩有效期为注销登记之日起一年。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成绩达到基本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新的水平测试征求意见稿还细化了违纪责任。根据近年来发现的考试违规情形及新特点,分类细化违规责任,力求处理更加准确、合理。明确测试违规情形从原来的17种增加至21种,并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将处理类别调整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对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形,给予取消当次全部成绩且禁考5年。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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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证券公司;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第五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对协会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第十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 (一)已被机构聘用; (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第十四条 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第十五条 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第十七条 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第十八条 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的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考试大纲、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以及执业行为准则等,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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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LevelTest)是中国证券业协会(CSIA)组织的一项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旨在评估从业人员在证券行业中的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该测试分为统一考试和专项考试两种形式,分别针对不同类别的从业人员。统一考试是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考试,主要面向全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从业人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证券市场基本知识、行业法律法规、金融产品和技术等方面。专项考试则是根据不同类别的从业人员所需具备的专业能力而设置的,包括投资银行业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做市业务、研究与咨询业务等方面的专业考试。证券行业专业人员水平评价测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证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通过测试,可以评估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发现行业中的优秀人才,为机构招聘和人才选拔提供参考。同时,测试还可以为从业人员提供学习和提高专业能力的机会,推动行业的知识更新和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