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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级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试章节试题: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
一、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的要求)
1.下列未体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职能独立性的是( )。
A.风险管理部门具备足够的职权、资源以及与董事会进行直接沟通的渠道
B.设置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
C.风险管理部门薪酬与业务条线收入挂钩
D.风险管理部门以独立于业务部门的报告路线直接向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业务的风险状况
2.下列关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独立性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不能把对其他事物的判断凌驾于对审计事物的判断之上
B.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活动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之外
C.内部审计部门在一个特定的组织中,享有经费、人事、内部管理、业务开展等方面的相对独立性
D.审计人员在审计活动中不受任何来自外界的干扰,独立自主地开展审计工作
3.下列关于商业银行风险偏好的表述,错误的是( )。
A.风险偏好是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B.商业银行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应保持战略规划与风险偏好的协调一致
C.风险偏好指标值在设定过程中,应主要考虑监管者的期望
D.风险偏好需要有效传导至各实体、条线
4.监管机构关于商业银行数据灵活性的要求,不包括( )。[2016年11月真题]
A.能够满足内部需求以及监管问询的要求
B.要能够生成客制化数据,适应监管要求变化,适应组织架构变化和新业务
C.银行应该能够获取和汇总整个集团的所有重要风险数据
D.银行生成的汇总风险数据应该有针对性地满足压力危机情境下风险管理报告的需要
5.操作风险是银行面临的一项重要风险,商业银行应为抵御操作风险造成的损失安排( )。
A.存款准备金
B.存款保险
C.经济资本
D.资本充足率
6.对于我国多数商业银行而言,开发风险计量模型遇到的最大困难是( )。
A.计量模型假设条件太多,与实践不符
B.历史数据积累不足,数据真实性难以保障
C.计算机系统无法支持复杂的模型运算
D.计量模型运算运用数理知识较多,难以掌握
7.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下列关于风险管理部门职能的描述,恰当的是( )。
A.风险管理部门应当与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独立
B.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策略的执行
C.风险管理能力有限的商业银行可以将风险识别转移到其他部门
D.风险管理部门应当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8.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不包括( )。
A.根据有关的风险信息,作出经营战略方面的决策并付诸实施
B.负责风险管理偏好等相关政策的制定
C.为管理决策提供整体风险状况的信息
D.负责核准复杂金融产品的定价模型
9.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的( )负责制定本行的风险偏好。
A.董事会
B.风险管理部门
C.监事会
D.风险管理委员会
10.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应确保( )对商业银行的战略性指导和对高级管理人员有效监督,并对商业银行的股东负责。
A.监事会
B.董事会
C.员工
D.高级管理层
11.下列关于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对市场风险管理职责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负责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B.负责组织人力、物力、系统等资源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
C.及时掌握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
D.负责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以及具体操作规程
12.商业银行计算经济资本时,置信水平的选择对经济资本配置的规模有很大影响。通常,置信水平__________,则相应配置的经济资本规模__________,抵御风险的能力__________。( )
A.不变;减小;变高
B.越低;越小;越高
C.越高;越大;越低
D.越高;越大;越高
毁我现在等我废你将来
第二章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基本架构第一节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环境 三、商业银行风险文化 (一)商业银行风险文化的定义和内涵 风险文化是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风险管理理念、哲学和价值观,通过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广大员工的风险管理行为表现出来的一种企业文化。 健康的风险文化以商业银行整体文化为背景,以经营价值化为目标,贯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有机地融合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科学的风险管理手段;始终面向不断变化的市场、客户,在与市场的不断博弈中完善政策制度,与时俱进地指导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践,是科学、高效、完整和可控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灵魂。 健康的风险文化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 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风险无所不在,经营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和过程都伴随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因此,必须树立正确的风险文化,把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理念贯穿到全体员工和所有业务条线。 (2)加强高级管理层的驱动作用。 先进的风险文化必须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相融合,才能进一步牢固风险管理基础,提高风险管理成效,从而促进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健康发展,而实现这一点,高级管理层的重视和支持至关重要。 (3)创建学习型组织,充分发挥人的主导作用。 在经济转型,机构变革的环境中,人员因素成为我国金融机构各类风险的主要来源,因此,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技能,建立以人文本的风险文化已经成为我国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的当务之急。 风险文化一般由风险管理理念、知识和制度三个层次组成,其中风险管理理念是风险文化的精神核心,也是风险文化中最为重要和层次的因素,比起知识和制度来说,员工的行为具有更直接和长效的影响力。 比较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可以发现,虽然这些银行的总体战略、风险偏好、业务优势和历史沿革各不相同,但关于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都基本一致,我国商业银行根据各自的发展战略和管理目标,学习、借鉴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并融会贯通到自身风险文化建设之中。 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包括: (l)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是创造资本增值和股东回报的重要手段。 商业银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经营货币的金融机构,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在这一理念指导下,商业银行的管理目标、发展战略以及经营管理模式都将发生变化,主要体现在从粗放式、冒进式、盲目追求市场份额的初级阶段,走向精细化、审慎性、注重风险收益管理的高级阶段,切实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2)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是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过程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高收益伴随高风险,风险管理水平越高,其控制风险,实现收益的能力就越强,因此遵循该理念的商业银行应当致力于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在明确风险偏好的前提下,保持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3)风险管理战略应纳入商业银行的整体战略之中,并服务于业务发展战略。 风险管理必须与业务计划和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所有业务单位和职能部门都承受风险并获得风险带来的收益,因此必须承担相应风险管理责任,前台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其他支持保障部门均属于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范畴。 (4)商业银行应充分了解所有风险,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不了解或无把握控制风险的业务,应采取审慎态度。虽然风险管理的目的是提高承担风险带来的收益,但是商业银行应严格控制风险水平,避免过度承担可能危及正常运营的风险。 (二)风险文化的培植 由于商业银行内外部经营管理环境不断发生变化,风险文化也会被不断修正,因此商业银行无法通过突击式培训和教育达到培育风险文化的目的,而只能将其贯穿到商业银行整个生命周期,商业银行应当持之以恒地培训和教育全体员工形成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知识、规范和标准,大力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根除惯性思维和陈旧观念影响,使平衡风险与收益等理念成为商业银行内部一致的价值观,真正使风险文化成为促进商业银行发展的原动力。 培植风险文化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商业银行的一项“终身事业”。
你若安好晴天必定变黑夜
第六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与本行的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适应。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应与本行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与本行总体财务实力相匹配,并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与其他风险的相互影响与转换。第七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三)完善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五)完善、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六)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 第八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商业银行应根据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及其专门委员会、银行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职责及报告路线,制定适当的考核及问责机制,以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第九条 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核批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二)审核批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程序、流动性风险限额和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并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及时对以上内容进行审议修订,审议修订工作至少每年一次。(三)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事项的审核部门和审批权限,如具体的策略、政策、程序和流动性限额等。(四)监督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体系内对流动性风险进行适当管理和控制。(五)持续关注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关于流动性风险水平和相关压力测试的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和潜在转变。(六)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七)决定与流动性风险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条 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流动性风险的具体管理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根据商业银行的总体发展战略测算其风险承受能力,并提请董事会审批;根据总体发展战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及时提出对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修订的建议,并提请董事会审议。(二)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程序、限额,其中策略、重要的政策、程序和限额需提请董事会审批后执行。(三)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程序和限额,对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四)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本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向董事会定期汇报本行流动性风险状况,及时汇报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或潜在转变。(五)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以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工作。(六)根据董事会批准的相关政策、程序,组织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并定期将测试结果向董事会汇报,推动压力测试成果在战略决策和风险管理中的应用。(七)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并提请董事会审批。(八)识别并了解可能触发应急计划的事件,并建立适当机制对这些触发事件进行监测。(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本指引第九条或第十条规定的部分职能,获得授权的专门委员会应当定期向其授权人提交有关报告。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指定专门人员或部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职责明确,并建立完善的报告制度。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和人员应保持相对独立性,特别是独立于从事资金交易的部门。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投入足够的资源以保证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不得因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而破坏流动性风险管理、控制功能和限额体系、流动性缓冲机制的完整性。第十四条 监事会(监事)应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每年至少一次向股东大会(股东)报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经营战略、业务特点和风险偏好测定自身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风险承受能力可以采用定量方式表达,如在正常情况和压力状况下银行可以承受的未经缓释的流动性风险水平。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从持续、前瞻的角度制定书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并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技术更新及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基础上及时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估和修订。评估和修订工作最少每年进行一次。第十七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应涵盖银行的表内外各项业务,以及境内外所有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并包括正常情况和压力状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应充分考虑银行的组织结构、主要业务条线、产品及市场的广度和多样性以及母国及东道国的监管要求等因素。第十九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应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整体模式,并列明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特定事项的具体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整体的流动性管理政策。(二)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体系。(三)流动性风险管理程序。(四)资产与负债组合。(五)流动性风险限额及超限额处理程序。(六)现金流量分析。(七)不同货币、不同国家、跨境、跨机构及跨业务条线的流动性管理方法。(八)导致流动性风险增加的潜在因素及相应的监测流程。(九)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十)应急计划及流动性风险缓释工具管理。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的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管理模式可以是集中、分散或二者相结合。无论商业银行采用何种管理模式,都应确保对总体流动性风险水平和各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各业务条线流动性水平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并确保遵守各有关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并根据限额的性质确定相应的监测频度。商业银行在确定限额时可参考以下因素:资产负债结构、业务发展状况、资产质量、融资策略、管理经验、市场流动性等。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在设立筹备期内,应完成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开业后,商业银行应及时将经董事会批准的流动性风险承受能力、流动性管理策略、重要政策、程序和限额及其修订情况向监管部门报备。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流动性风险管理应按币种分别进行,但在该币种可以自由兑换且业务量较小、对本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及整体市场影响都较小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按照重要性原则合并管理。商业银行至少应按本外币分别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对外币实行合并管理的,应向监管部门报备。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制定适当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流动性风险管理程序的完整和有效。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二)充分的程序以识别、计量、监测和评估流动性风险。(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四)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更新有关政策和程序。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明确的内部评价考核机制,将各分支机构或主要业务条线形成的流动性风险与其收益挂钩,从而有效地防范因过度追求短期内业务扩张和会计利润而放松对流动性风险的控制。条件成熟的银行可将流动性风险纳入内部转移定价机制。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在引入新产品、新技术手段,建立新机构、新业务部门前,应在可行性研究中充分评估其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并制定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完善内部控制和信息管理系统。引入并运行后,应加强日常监测,定期评估相应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的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内部审计应涵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相关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程序是否足以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二)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是否完善。(三)有关流动性风险控制的风险限额是否适当。(四)进行现金流量分析和压力测试的基本假设是否适当。(五)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信息报告是否准确、及时、有效。(六)是否严格执行既定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第二十八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独立性,并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确保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实施独立、充分、有效的审计。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结果应直接报告董事会,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监管部门。董事会应根据内部审计的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督促高级管理层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应适时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后续审计,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第三十条 有海外有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其管理模式,针对银行整体及分国别或地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分别进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以便准确、及时、持续地计量、监测、管控和汇报流动性风险状况。管理信息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一)按设定的期限每日计算银行的现金流量及期限错配情况,并可根据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分币种、按银行整体或按机构、业务条线分别进行计算和分析。(二)按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的要求计算有关流动性风险的比率和其他指标,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监测和控制。(三)能及时、有效地对银行大额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四)适时报告银行所持有流动性资产的构成和市场价值。(五)定期核查是否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限额。(六)能及时地、有前瞻性地反映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发展趋势,以便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准确评估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七)能根据快速变化的外部环境,针对不同的假设情景、限制条件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及时实施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第三十二条 管理信息系统应能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适时了解以下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事项:(一)银行现金流量分析。(二)可动用的流动性资产及资产变现可能性分析。(三)资金来源及资金运用的集中度情况。(四)在各类市场中的融资能力。(五)可能引起资产负债波动因素的变化趋势。(六)流动性风险管理法定指标、政策、限额及风险承受能力的执行情况。(七)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情况。(八)其他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应予关注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定期披露有关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情况。商业银行披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和治理结构,其中应特别说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作用。(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和重要政策。(三)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四)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方法和程序。(五) 流动性风险状况的简要分析和说明、能反映其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六)分析影响流动性的因素。(七)有关压力测试情况的介绍和说明。第三十四条 在出现流动性危机时,商业银行应适时披露情况说明等资料以提高交易对手、客户及公众的信心,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可能给银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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