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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她幸失之他命
您好,1、注册公司-《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要求:一般投资公司即可,注册资本1000万,无需实缴资本。注意事项:确定股东和合伙人名称,股份比例,职责,分配方案。短期里尽量维持团队稳定不要修改,还有就是选好注册地,这关系到以后税收和其他政策支持方面。还有一点就是设计好公司的结构,或者引进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投资顾问的结构,用来合理避税。从开始注册到拿到三证大概需要20天左右。2、牌照申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要求:至少需要四名具有基金从业或者证券从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近三年有金融相关的从业经验,其他股东和企业相关资料,还有公司的各种制度文件,从材料准备齐全递交到拿到牌照大概20天左右。3、公司后续注意事项:开立银行基本户,核定税种,办理银行三方协议,办理法人一证通U盾,后续的每月记账和报税,商标申请,网站和微信建设,办公室租赁,人员招聘等4、私募产品设计,发行和成立-《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注意事项:确定设计成借通道的还是契约型直发产品,PB商,托管商,托管银行,结构化还是管理型产品,募集渠道,然后进行各种发行的文件准备工作,产品发行,产品成立。5、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注意事项:产品成立20日之内,在基金业协会网站上进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工作。备案好之后会拿到备案通知单,然后去中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再去券商开立资金账户,产品就可以操作了。6、其他方面注意事项:公司运营,品牌建设,渠道建设,营销宣传,私募基金产品评级和排名,人员扩充等等。
你疼她致命到我心痛
法律分析: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对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为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不代表对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能力的认可。条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证券服务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挂牌、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验资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为证券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制作、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验资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四条 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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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促进证券市场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依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构是指: (一)证券公司;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四)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第五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办法负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执业证书发放以及执业注册登记等工作。第六条 中国证监会对协会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第七条 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第十条 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 (一)已被机构聘用; (二)最近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四)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第十一条 申请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协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颁发执业证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执业证书不实行分类。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经机构委派,可以代表聘用机构对外开展本机构经营的证券业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 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在机构从业的,由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第十四条 从业人员取得执业证书后,辞职或者不为原聘用机构所聘用的,或者其他原因与原聘用机构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 取得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变更聘用机构的,新聘用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由协会变更该人员执业注册登记。第十五条 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第十六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有关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受到聘用机构处分的,该机构应当在处分后十日内向协会报告。第十七条 协会、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后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第十八条 协会依据本办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的从业资格考试办法、考试大纲、执业证书管理办法以及执业行为准则等,应当报中国证监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