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什么不能说

没老婆没媳妇哭吧你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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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你我永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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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五)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十)泄露客户资料;(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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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蔷薇不忧伤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证券从业人员禁止的行为包括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客户利益头等行为。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传播媒介及其从事证券市场信息报道的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确认文件;(三)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四)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五)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五十四条 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影响或者意图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并撤销申报;(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六)对证券、发行人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七)利用在其他相关市场的活动操纵证券市场;(八)操纵证券市场的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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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玩你画我猜

依据: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x0dx0a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x0dx0a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x0dx0a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x0dx0a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x0dx0a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x0dx0a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x0dx0a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x0dx0a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x0dx0a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x0dx0a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x0dx0a (十)泄露客户资料;x0dx0a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x0dx0a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x0dx0a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x0dx0a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x0dx0a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x0dx0a (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x0dx0a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x0dx0a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x0dx0a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x0dx0a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x0dx0a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x0dx0a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x0dx0a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x0dx0a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x0dx0a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x0dx0a第十四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x0dx0a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x0dx0a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x0dx0a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x0dx0a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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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基金;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确认文件;三、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四、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五、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禁止投资者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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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吗碍我吗

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下列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一、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基金;二、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确认文件;三、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卖证券;四、为牟取佣金收入,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五、其他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给客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拓宽资金入市渠道,禁止资金违规流入股市。禁止投资者违规利用财政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证券。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会议规则和其他重要事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者其他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机构担任,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决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债券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者清算程序。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Q3:新《证券法》全文及修订要点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证券法修订,按照顶层制度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体现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为证券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落实落地,有效防控市场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发挥,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具有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本次证券法修订,系统总结了多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的实践经验,在深入分析证券市场运行规律和发展阶段性特点的基础上,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改革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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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往事如烟

禁止内幕交易: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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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燃回忆祭奠着过去

《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及其员工不得从事()和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及其员工不得从事()和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A.未经客户授权为客户买卖证券。B.通过媒体或其他方式向投资者提供和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C.诱使客户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以赚取佣金收入。D.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客户提供书面交易确认文件时间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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