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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一辈子可好
一、负责第一执业地点医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医师增加执业地点,应当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注册管理专用章。医师应在获得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持《医师执业证书》到负责新增执业地点医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备案部门应在收到备案申请后7个工作日完成备案登记,并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记录”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注册管理专用章。二、医师申请多地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不得超越第一执业地点所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三、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以及变更第一执业地点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办更后原有的多地点执业注册同时失效,确需保留多地点执业的,必须按本法规定重新办理。四、医师变更第一执业地点以外的其他执业地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应参照本法相关规定,先注销该执业地点,再申请增加新的执业地点。五、医师多地点执业,应当接受获批准的多个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及所执业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六、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执业医师进行处罚时,应在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目中予以记录。并应于7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为该医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多地点执业医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该医师在本辖区内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情况。多地点执业医师应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办法》接受各执业地点的定期考核。任一执业地点考核不合格,医师受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时应暂停所有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并接受考核不合格执业地点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多地点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考核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书面告知该医师所有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被处以暂停执业以上行政处罚的,应暂停在所有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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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我怎么样不用你管
《医师法》时代,中国医生多点执业迎来什么样的新规定?多点执业写进医师法医生集团中最根本的是医师,《医师法》对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规定,直接影响着医疗城和医生集团的发展,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执业医师进入《医师法》时代。新出台的《医师法》不仅包含取消中专学历考取医师资格规定、医师多点执业、终身禁业、诊疗自主权、医师合法权益保障、紧急救助行为,住院医师规培和专科医师培训等十大亮点,而且还提到,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边远或条件艰苦的县级医院执业,而过去只允许在乡镇卫生院里独立执业,总体上新东西比较多。而关于医师多点执业,过去都是政策规定,这次是真正入法,在法律上被允许,这也是一个突破。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定,《医师法》继续沿用了《执业医师法》有关内容,如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必须经注册后,才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如何理解这些规定?《医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延续了十多年来有关多点执业的政策。医师多点执业,指在两个以上的医疗机构内执业,新医改文件就提及过这一规定,而且也是新医改的任务。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原因: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等。在新医改推进的过程中,也在不断推进多点执业,从2009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2009年9月,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7月,原卫生部再次发文,提出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范围。2014年,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探索备案管理、实行区域注册。此后,包括2017年在内的相关文件,对此也有提及。2017年2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公布以后,做出了三点规定,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信息进行网上办理,这都为多点执业提供了很多方便。在放开医师多点执业方面,深圳走在了前列,早在2015年7月就全面放开了医师多点执业。虽然国家政策层面在逐步放宽医师多点执业,但落地实施却并非想象中那般容易。医师多点执业为什么推进难?一方面是公立医疗机构院长不太愿意,另一方面跟医师自身有关,医师不愿意多点执业或自身能力不够等都是影响因素。医师多点执业入法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起码它在法律上是允许的,长远来看,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地方。医师如何做好多点执业?《医师法》对多点执业带来利好,包括会诊和医联体在内。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需要注意三种情形。其一,《医师法》第18条规定: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其他公益医疗、义诊,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要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这一规定实际上为优质医疗资源的有序流动以及多点执业从法律上打开了另一条通道。如医联体,诊所、民营医疗机构可以纳入当地公立医疗机构组建的医联体内,这种情况下,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到相关医疗机构内多点执业就可以不办理手续,这是一个机会。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受法律允许、政策鼓励,但实际落地实施的过程中并不会那么顺利。其二,医师定期考核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定期考核不合格,医生的执业注册就容易出现问题。其三,医师区域注册与多机构执业。这个在政策里有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和本次《医师法》规定里面仍然是一个障碍。什么叫区域注册?区域注册按照政策规定,就是医师可以以一个省为单位来注册,但与多机构的执业还不一样,所要办的手续不同,政策规定也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