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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命
可以。放心吧,你又不是几千万上落的大户!
我该怎么不伤心
我在香港从事基金,我可以告诉你在香港,证券从业人员如果以个人的名义炒股,是要受到公司监管的,最起码的一条规定是:公司有交易的当天,你不能有同样的交易。比如:我是A公司的交易员,我在今天帮公司买了100万股B公司股票,如果我今天之内用我个人的名义再买了B公司的股票,我是会收到港交所的传票的。因为这样做有内幕交易之嫌。所以我们的交易员们都不炒股,帮公司炒就OK了。我估计美国应该跟香港差不多。内地我就不知道了。
够狠才是女人
是的,为了防止内幕交易。
痛爱傻子疼爱疯子
没有涨跌幅限制 其他也有限制
二货始终比三货厉害
有啊,这用来防止内幕交易,和挪用,等违法行为的
从来没有爱情会比时光长
可以购买,但当你公司的股票出现异常波动等原因接收证监会等部门调查的时候,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员工可能会被问询。而且你想表达的是“内幕交易”不是“内部交易”吧。
偶不解释你懂得
有限制,但跟内地不一样。不限制他们买卖股票,但要求第一是公开,比如研究员公布研究报告的时候,要说自己是否已经买了这个股,持股数量有多少等等,定期还要向监管部门报告自己的持股状态。第二是不能跟客户抢跑,比如你要买卖某只股票,客户也要买卖同样的股票的话,那么客户优先。 至于说不能使用内幕信息等跟国内要求是一样的。而且,举证责任倒置,要是有纠纷的话,要从业人员自己证明自己没有违反公开和抢跑的责任,没有使用内幕信息。这个东西有时候很难证明自己是清白的,所以,很多从业人员都不自己买股票,而是投资基金或别的理财工具,避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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