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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一世浮夸守一世空城
一般医院临床科室有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心脏外科、骨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肿瘤与血液、风湿免疫、心脏内科、神经内科、耳鼻喉、眼科、皮肤性病科、妇科、产科、儿科等。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小儿外科专业) 儿科专业 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皮肤病和性病专业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急救医学专业 康复医学专业 预防保健专业 精神卫生专业(含精神病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妇产科专业 麻醉专业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如医疗美容)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毁我爱她草泥马
按照文件要求执业医师证书只能注册一个执业范围,但是2018年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件中提到,临床执业医师最多可申请同一类别的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同时,根据国家规定,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科专业4、儿科专业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7、精神卫生专业8、职业病专业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12、急救医学专业13、康复医学专业14、预防保健专业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我怕好时光
临床执业医师执业注册范围: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科专业4、儿科专业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7、精神卫生专业8、职业病专业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11、全科医学专业12、急救医学专业13、康复医学专业14、预防保健专业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更多信息可关注我方网站
旧人旧梦
你好。一下是临床专业可以注册的范围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5、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6、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7、精神卫生专业 8、职业病专业 9、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0、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11、全科医学专业 12、急救医学专业 13、康复医学专业 14、预防保健专业 15、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16、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1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你愿意和我一起到世界各地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说明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科目的规定,做好衔接工作;(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范围,设定执业范围的专业宜粗不宜细,有些更细的专业分类可以随着专科医师制度的完善予以解决。二、临床类别相关专业划归:(一)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二)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麻醉专业;(三)妇产科专业含妇女保健专业;(四)儿科专业含儿童保健专业;(五)精神卫生专业含精神病专业、心理卫生专业;(六)医学影像专业含核医学专业;(七)肿瘤专业可按所从事具体业务工作注册相关专业,如内科专业、外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八)职业病专业含放射病专业。三、专业名称注释:(一)预防保健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社区保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二)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是指执业范围为航天医学、航空医学、航海医学、潜水医学、野战外科学、军队各类预防和防护学科等;(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3“拟聘用的科目”和表4“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二)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2“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变更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三)医师申请重新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表3“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核准《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表4“拟聘用的科目”和表5“聘用的科目”栏内,“聘用的科目”也应同时填写;(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以上申请审核表后方可填写;(五)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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