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多点执业建议答复

还是会在一个人的夜里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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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安安静的笨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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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一、背景情况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通过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服务。在总结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做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和中国保监会,起草了《若干意见》并多次研究修改后印发。二、总体要求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应当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做到管放结合,积极稳妥。《若干意见》提出以下总体要求:一是推进医师合理流动。通过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二是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坚持放管结合,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三是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强化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医师岗位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三、医师多点执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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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像开水小心烫亲爱的

法律分析: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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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街检讨的是过期不候

医师多点执业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新医改方案出台以后,医师多点执业问题更是处于风口浪尖。我国现行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制存在如下问题:现行法律文件存在缺陷;规制和法律之间存在矛盾;缺少的配套规制保障;卫生行政部门难以监管。针对以上问题,应该对《执业医师法》等法规进行修订,同时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通过多方协议来保证利益分配和责任分担的公平性,另外还要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多点执业的监管,这样才能使医师多点执业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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