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7
浏览数
10423
洛央未忘旧少年
银行从业人员不得参与 民间借贷 ,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如发现银行高管人员参与非法集资,一律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若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从业人员不得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不得向他人提供与自己经济实力不符的个人担保,不得向民间借贷资金提供担保;以及不得允许非本行员工以各种方式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办公或营业场所开展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活动。 《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 解除合同 。
你可以爱我很久吗认真的吗
会的。
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通知》第七条规定:要加强内部管理,严禁员工自办或参与经营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P2P网贷公司等民间融资机构总行和各级分支机构管理层及信贷条线从业人员的近亲属开办或投资入股上述民间融资机构或在此类机构担任高管职务的,其本人应按照履职回避原则,限期调离所在岗位。
本通知所称近亲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关机构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履职回避的内部规章制度,全面排查员工不符合履职回避要求的情形,于2015年底前将相关制度办法书面报告监管部门,并完成内部排查整改。
扩展资料:
民间借贷的相关要求规定:
1、要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增速换档、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攀升的形势,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用好、用足不良贷款核销的税前扣除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置和核销力度。
2、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机构、人员、系统等内部资源配置上继续确保对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倾斜。要继续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体系,加大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并重点向县域和乡镇等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延伸网点和业务。
3、鼓励中小商业银行增设扎根基层、服务小微的社区支行、小微支行。要加强面向基层的人员培训和梯队建设,着力打造专职化、专业化的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和信贷审批队伍。要高度重视信息系统建设,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效率和便利度。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
站着说话不腰疼
银行职工参与民间借贷是违规行为。身为银行员工,却化身“内鬼”,利用手头资源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这样的行为是违规的。由于出现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违规担保和非法集资的行为,风险突出,银监会已下达“八不得”通知,禁止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合法的民间借贷,还是受鼓励和保护的,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非公有经济新36条”的《意见》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打开了登堂之门,为民间资本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但是对于高利贷,是违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优质金融从业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