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法律重点知识

酒杯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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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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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包括有包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科,今天深空网就跟大家讲解《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科目特点及所考察内容,下面我们来看看吧。《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科目特点《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科目从字面上来看可以知道,其内容基本以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条文、证券业务规范等为主,主要偏向于文科理论性知识点,比起《金融市场基础知识》来说,《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会相对比较枯燥,由于需要记忆的内容比较多,大家在学习时不能死记硬背,一定要使用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通过思维导图、图表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学习效率。《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科目学习建议1、以考纲、教材为核心根据往年的考试情况来看,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内容基本上都围绕教材、考纲进行出题,大家在备考时,必须要将教材及考纲内容全面读透和理解,将知识点融会贯通,基本上通关证券从业考试没有太大问题。2、配合网课学习别以为《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科目内容都是法律法规就会很容易理解和掌握,尤其对于零基础、非专业的考生来说,教材中还是有部分内容是比较专业、难以理解的,所以要想学好这方面内容,建议大家可以配合教材、网课形式进行加强学习,从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这样才能更好地去掌握所学的内容。3、勤练习光靠阅读考纲和教材是不行的,要想真正巩固所学内容,也必须要多练习,做好能够配合老师讲解才能做到将所学知识点掌握。在做题过程中也必须要做到多思考、多总结,进一步加强自身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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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后来只说永远

证券资格是进入证券行业的必备证书,是进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投资公司、大型企业集团、财经媒体、政府经济部门的重要参考。过了这个门槛才能够被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聘用,是个人财商水平的一个体现,是个人进行投资获利的知识工具。依据中国证券协会规定:证券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证券从业资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证券从业资格知识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传知网校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提存比率。各国有所不同,一般包括:(1)按存款的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存款期限短的存款准备率就高,存款期限长的存款准备率就低。自1935年以来,大多数国家采用单一的存款准备率制,对所有存款都按同一比率计提准备金。(2)按银行经营规模、经营环境规定不同比率。一般说来,商业银行规模较大、经营环境好、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存款准备率就较高,反之则较低。(3)对商业银行库存现金是否抵充法定存款准备金有不同的规定。多数国家规定,商业银行的业务库存不存人中央银行就不能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美国从1960年11月起,业务库存也算作法定准备金。(4)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幅度不同。多数国家都规定一个调整限幅,有的国家规定每次调整的幅度为2%,有的允许高达50%。(5)准备金中现金的比例。(6)准备金以外的准备。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作用过程。存款准备金率及法定准备的构成与应保持的限额,对银行的资产负债比率及经营方向有着直接的影响。如存款准备率提高,可以促进商业银行多吸收存款以保持原有的资产规模,或收缩贷款、减少投资、出售债权以适应被压缩的可用资金规模。中央银行通过增大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来调节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伸缩,以达到稳定通货的政策目的,因而存款准备金制度成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的一项有效工具。由于存款准备金率的变动对经济和金融所带来的调整效应比较强烈,中央银行不能把它作为短期的政策工具经常性地加以运用,因此存款准备金率有变动幅度小、调整频率慢甚至长期稳定不动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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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雪南巷雨

一般来说,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的人比较适合投资股票:(1)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股市投资变数极多,千万不要企望自己成为常胜将军。要做好万一遭到套牢或出现亏损的心理准备,这样才能在真正遇到困难时冷静应对,兵来降到,水来土掩。2、在选股时首先确定选择那个版块,以及在确定板块之后可以去选择这些板块内的热点或者龙头股,因为这些热点股或者龙头股往往走势比较好,是可以长期获利的股票,因此在选股时要确定在哪个版块,并在该版块内寻找热点或者大盘中代表主要趋势的股票。谢你对我们的支持,希望我的回答能有所作用,欢迎追问,再次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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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唱深秋

「考点提示1」熟悉公开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考点提示2」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在下列条件中,是否属于“重大”和“严重”之类的情形,根据考题中是否出现这样的词来判断。 (1)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一定期限的股份有限公司。 该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 (2)发行人已合法并真实取得注册资本项下载明的资产。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6)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①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②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7)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而且不得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②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③发行人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8)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考题中根据是否出现“影响持续盈利能力”字样来判断。 (9)发行人的财务状况良好。 ①财务管理规范。 ②财务指标良好。第一,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第二,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第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第四,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第五,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③依法纳税。 ④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⑤财务资料真实完整。 (10)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符合规定。 (11)发行人不存在法定的违法行为。有6种情形构成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 「考点提示3」熟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 (1)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由股东大会批准。 (2)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发行人应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核准。 「考点提示4」熟悉承销 (1)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2)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3)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 「考点提示5」掌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的行为,且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2)盈利能力应具有可持续性。 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3)财务状况良好。 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 (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6)上市公司不存在6种违法行为。 「考点提示6」掌握配股的条件 配股除了应当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认配股份的数量;(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考点提示7」掌握增发的条件 增发除了符合前述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个交易日的均价。 「考点提示8」熟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有7种违法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考点提示9」熟悉增发股票的程序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向本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 (2)由保荐人保荐并申报,证监会依照有关程序审核。 (3)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 「考点提示10」掌握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除应当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②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上市公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除符合公开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②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③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但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除外;④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 (4)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除外。提供担保的,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且保证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额应不低于其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不得作为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人,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设定抵押或质押的,抵押或质押财产的估值应不低于担保金额。 (5)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考点提示11」熟悉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 (1)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件有7条。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 (3)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原核准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交申请。 「考点提示12」掌握证券的交易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证券机构的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4)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5)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 「考点提示13」熟悉证券的上市交易条件、暂停交易条件和终止交易条件 「考点提示14」掌握属于重大事件的12种情形 「考点提示15」熟悉禁止的交易行为 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制造虚假信息行为和欺诈客户行为。 「考点提示16」熟悉一致行动人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12种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人应当合并计算其所持有的股份。 「考点提示17」熟悉上市公司收购的权益披露 「考点提示18」掌握要约收购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2)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3)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4)收购期限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考点提示19」掌握协议收购 (1)协议收购的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考点提示20」熟悉豁免申请 (1)当出现规定的特殊情形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未取得豁免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其或者其控制的股东所持有的被收购公司股份减持到30%或者30%以下;拟以要约以外的方式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发出全面要约。 (2)熟悉可申请的豁免事项。 「考点提示21」熟悉财务顾问 (1)收购人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从事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收购人未按照规定聘请财务顾问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2)熟悉财务顾问的职责。 「考点提示22」掌握上市公司收购后事项的处理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考点提示23」熟悉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设理事会,并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2)熟悉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的情形,除《公司法》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制条件外,还有《证券法》的限制规定。 「考点提示24」熟悉证券公司 (1)熟悉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2)证券公司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前面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的规定一致。 「考点提示25」熟悉法律责任 主要关注对发行人和保荐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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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挽旧人

1、《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2、《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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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几时青

以下是证券从业知识点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1.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核发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2.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3.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4.生产经营合法;5.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没有重大变化;6.股权清晰;7.发行人应具备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的独立性;8.发行人应规范运行。二、发行人的财务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4.最近1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最近1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和一般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4.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5.本次发行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6.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7.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四、证券交易规则主要包括:1.集中竞价交易规则。交易程序包括:开设交易账户;委托买卖;场内竞价;清算与过户。2.大宗交易规则。3.金融期货交易规则—基本规则:保证金交易规则;当日无负债结算规则;强制平仓规则;逐日盯市规则;结算会员规则;风险控制规则。五、证券投资基金的作用:1.基金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2.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六、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4.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七、基金托管人的职责: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1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八、证券投资基金的费用:1.基金管理费;2.基金托管费;3.基金交易费——印花税、交易佣金、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4.基金运作费——审计费、律师费、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分红手续费、持有人大会费、开户费、银行汇划手续费等。5.基金销售服务费——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营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九、基金的投资风险:(1)市场风险;(2)管理能力风险;(3)技术风险;(4)巨额赎回风险。十、金融期货的基本功能:(1)套期保值功能;(2)价格发现功能;(3)投机功能;(4)套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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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眶潮湿

从业证取消,大家都在关心从业部分的知识,还会不会用到,对此,小奥的看法是,在2018年的初级会计考试中,很可能会出现从业知识,而且会计从业作为会计曾经的入门考试,就是会计行业的基础,不管怎么说,学习以后,总没有坏处。尤其对于零基础的学员来说,想要顺利备考,首先要从会计从业基础知识开始学起,下面小奥三招为你解读从业学习攻略,助你夯实基础。基础课程是关键对于零基础考生想要快速入门,不能单单自己埋头苦学。目前零基础考生的备考形式是时间紧任务重,11月1日就将进入到初级会计职称报名阶段,科学的备考周期是报名之后就将进入到基础阶段的学习,所以在这之前一定要先将会计从业基础知识熟练掌握。目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尚未公布,对于是否会加入会计从业的内容还是未知,但由于从业知识的基础性地位,会计考试之间的衔接性,想要顺利备考初级还是需要牢固掌握会计从业基础,东奥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方案中根据初级会计考试的特点,对零基础考生和基础薄弱的考生推出指引班,补充会计从业基础更好地衔接初级会计考试内容。循序渐进莫急躁在备考的初期不要图速度直接去学习初级的内容,或者在学习从业知识的时候选择性的学习,学习的时候切忌把知识学的夹生了,第一遍一定要注重学习的质量。按照章节顺序循序渐进的学习,教材对知识点安排的顺序都是有道理可言的,后边的内容是在前边的基础上进行表述的,所有知识点都是一环扣一环的,一个环节上的纰漏,就会使整条知识链断掉,学习将无法正常的运转下去。可以适当增加每天的任务量和提高效率但是不要漏掉某一个知识点的学习。会计从业知识点内容难度不是很大,都是入门级的基础性知识,对于零基础考生来说学习知识难度不是很大,难的是建立会计的思维逻辑,这就需要我们多听多看多做。考试真题来实践经过看书听课之后对于知识点在脑海中只能说形成了初步的印象,但是后期要想达到深刻的记忆,需要做题来巩固,只有通过做题我们才能把脑海中抽象的概念具体化,真正意义上理解老师讲述的内容,通过做题不但能够加深我们的理解还会巩固我们的记忆。为了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建议大家直接做考试真题,试题质量比较高,对知识点的考察更加地缜密。最后希望各位零基础考生在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前期能够科学安排自己的备考,完美衔接初级会计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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