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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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空心岛不过我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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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银行监管包含了银行监督和银行管理双重属性。银行管理则是指监管部门依法对辖内银行机构及市场进行管理,对银行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以下是详细内容分析

考点:银行监管起源与演变

1.银行监管制度的正式确立:法律制度

银行监管包含了银行监督和银行管理双重属性。银行监督是指监管部门对银行市场运行状况进行系统、及时地信息收集和信息处理,以维护市场秩序和防范市场风险;同时,对银行机构实施全面、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以促进银行机构依法稳健经营.安全可靠和健康地发展。银行管理则是指监管部门依法对辖内银行机构及市场进行管理,对银行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

市场经济首先是规则经济或者是法制经济.银行监管的本质实际上是制度监管.正如高兰所说,“监管就是制定并实施规则的一种活动”。银行监管制度是指银行机构监管的模式、目标、原则、内容和方式等的总称。由于历史原因、经济发达程度和法律体系的影响,各国银行发展程度和监管制度不尽相同。

2.银行监管制度的变迁

银行业监管的发展历程在表象上反映为管制、放松、重新管制。但从深层次看.这是由特定历史时期银行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决定的,是对安全优先和效率优先两种监管目标的选择过程.正是由于风险与效益之间存在替代性效应,这一演变过程最终将会达成复合型监管目标的某种平衡。即寻求在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平衡。

3.国际上主要金融监管的`体制

(1)统一监管型。

按监管主体数量划分法又称为单一全能型,即对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无论审慎监管还是业务监管,都由一个机构负责监管。目前有英国、日本、韩国等9个国家实行这模式。

(2)多头监管型。

多头监管型是指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一般按照银行、证券、保险划分为三个领域。分别设置专业的监管机构负责包括审慎监管和业务监管在内的全面监管。

(3)“双峰”监管型。

澳大利亚和荷兰是这种模式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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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不是你想爱就爱的

2022年的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目前距离考试正式开始还有半个月左右的复习时间,考生们最后的两周复习时间是否已经做好了复习规划了呢?我为各位考生们带来了2022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内容整理,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我国监管资本的构成

监管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

1.核心资本

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资本中最稳定、质量最高的部分,银行可以永久性占用。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如下五部分:

(1)实收资本,指投资者按照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商业银行的资本。

(2)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股权投资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以及法定公益金。

(4)未分配利润

(5)少数股权,指在合并报表时包括在核心资本中的非全资子公司中的少数股权

2.附属资本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六部分。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l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3.扣除项

(1)商誉;

(2)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3)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银监会的资本干预措施(新增内容)

1.对于资本充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的干预措施

(1)要求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2)要求商业银行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3)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资本充足率的分析和预测;

(4)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维持计划,并限制商业银行介入部分高风险业务。

2.对于资本不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8%,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4%)的干预措施

(1)下发监管意见书;

(2)要求商业银行在接到银监会监管意见书的两个月内,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本补充计划;

(3)要求商业银行限制资产增长速度;

(4)要求商业银行降低风险资产的规模;

(5)要求商业银行限制固定资产的规模;

(6)严格审批或限制商业银行增设新机构、开办新业务。

3.对资本严重不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4%,或核心资本充足率不足2%)的干预措施

除采取2所有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商业银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对商业银行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直至予以撤销。

提高资本充足率的方法

1.分子对策

增加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增加核心资本包括发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润。

增加附属资本的方法包括发行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券。

2.分母对策

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以及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的方法,主要是减少风险权重较高的资产,增加风险权重较低的资产,具体方法包括贷款出售或贷款证券化。

建立更好的风险管理系统,降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

3.综合措施

银行并购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考察内容:

1.必考科目:《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考人员运用银行业的基础知识、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准则和职业操守分析判断问题、处理基本业务的能力。

主要考察知识点:经济金融基础、银行业务 、银行管理、银行从业法律基础 、银行监管与自律

2.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银行管理》

考试目的:通过本专业类别考试,考核应试人员是否达到银行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水平,并具备与岗位匹配的履职能力水平,包括考察其对有关经济金融体系及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的掌握程度,突出考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各类基础业务风险控制要点和相应监管要求的实际运用和把控能力。

主要考察知识点:经济政策、监管体系、银行基础业务、银行经营管理与创新、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业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与审计银行风险管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社会责任

3.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风险管理》

考试目的:风险管理考试基于国内外监管标准的权威框架体系,紧密结合国内银行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基本实践,定位于针对银行机构全员的基本认知,特别是基层从业人员,统一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术语,掌握风险管理基础知识、风险文化、风险限额、风险偏好、三道防线等基本内容,注重与基层实务工作相关的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

主要考察知识点:风险管理基础、风险管理体系、资本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国别风险管理、声誉风险与战略风险管理、其他风险管理、压力测试、风险评估与资本评估、银行监管与市场约束

4.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个人理财》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考人员对个人理财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包括测查对理财投资市场、理财产品、理财业务管理等专业知识技能的运用;测查应考人员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客户的分类与需求分析,理财计算工具等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本科目知识技能,合法、合规地做好个人理财业务

主要考察知识点:个人理财、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理财投资市场、理财产品、客户分类与需求分析、理财规划计算工具与方法、理财师的工作流程和方法、理财师金融服务技巧、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

5.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公司信贷》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试人员运用银行公司信贷领域相关知识,包括公司信贷基础知识、公司信贷操作流程、分析方法和管理要求,以及公司信贷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银行公司信贷基本业务的能力。

主要考察知识点:公司信贷、贷款申请受理和贷前调查、借款需求分析、贷款环境风险分析、贷款环境风险分析、客户分析与信用评级、担保管理、信贷审批、贷款合同与发放支付、贷后管理、贷款风险分类与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不良贷款管理

6.选考科目《银行专业实务—个人贷款》

考试目的:通过本科目考试,测查应试人员应用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相关知识,包括个人贷款基础知识和业务管理、各业务品种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个人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银行个人贷款基本业务的能力。

主要考察知识点:个人贷款业务基础、个人贷款管理、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业务、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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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操是什么能吃吗

2018年银行从业《法律法规》重点:个人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业务

办理储蓄业务的原则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自2000年4月1日起,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使用实名。

个人存款业务可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个人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和保证金存款。

(1)活期存款

①计息金额: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角分不计利息。活期存款在每季度结息日将利息计入本金作为下季的本金计算复利,其他类存款一律不计复利。

②计息时间:2005年9月21日起,我国对活期存款实行按季度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

③计息方式:一种是积数计息法,一种是逐笔计息法。采用何种计息方式由各银行自己决定。目前,各家银行多使用积数计息法计算活期存款利息,逐笔计息法计算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

(2)定期存款

①根据不同的存取方式,定期存款分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四种,其中,整存整取是定期存款的典型代表。

②定期存款利率视期限长短而定,通常期限越长,利率越高。

③到期支取的定期存款按约定期限和约定利率计付利息。

④定期存款逾期支取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约定自动转存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全部计入本金。

⑤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时,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

⑥定期存款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仍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除常见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外,还有定活两便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教育储蓄存款(免征利息税)、保证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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