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第一章

躲我一场仲夏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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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了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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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距离证券从业考试时间越来越近,考生们心情也变得越来越紧张。为了让考生们增强信心,下面深空网为大家详解一下关于证券从业考试各章节重点和分数权重,是大家对证券从业考试更加了解。内容导航证券从业考试重点证券从业备考技巧证券从业准考证打印证券从业成绩查询  证券从业考试重点《金融市场法律法规》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分权重:40分重要考点举例:公司的种类;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合伙企业的种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内容;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性;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应当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证券发行和交易的 “三公”原则;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禁止行为的规定股票上市的条件、申请和公告;债券上市的条件和申请;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基金财产的独立性要求;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的规定第二章 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考分权重:20分重要考点举例:证券公司合规经营基本原则与应遵守的基本要求;证券公司合规负责人进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处理规定;证券公司跨墙人员基本行为规范;反洗钱的定义;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要求;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流程及要求;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基本规定;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对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管理规定的监管措施;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执业注册的有关要求;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治理中的权责分配机制;掌握证券公司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掌握证券公司信息系统运行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第三章 证券公司业务规范考分权重:35分重要考点举例:科创板定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存托凭证的定义、存托人与托管人职责、投资者保护机制;沪伦通的定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规定;财务顾问业务的业务许可情况;证券公司发行与承销业务的内部控制规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证券自营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一般性规定;资产管理业务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融资融券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担保的有关规定;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主要规则;主办券商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业务的主要规则;证券公司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提供业务服务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的业务规则与禁止行为。第四章 证券市场违法违规及法律责任考分权重:5分重要考点举例: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犯罪构成、立案追诉标准并熟悉其法律责任;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认定;诱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的刑事责任的认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的认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法律责任认定;《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一章 金融市场体系考分权重:5分重要考点举例:金融市场的概念;金融市场的功能;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概念、特点和分类;全球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英、美、香港为代表的主要国家和地区金融市场结构和金融监管特征。第二章 中国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考分权重:5分重要考点举例: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货币政策的概念、措施及目标;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结构与意义;场内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场外市场的定义、特征和功能;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概念与特点;掌握科创板的上市条件及上市指标;掌握科创板制度设计的创新点。第三章 证券市场主体考分权重:12分重要考点举例:证券发行人的概念和分类;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概念、特点及分类;企业和事业法人类机构投资者的概念与特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我国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及具体要求;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种类及内容;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职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组成。第四章 股票考分权重:22分重要考点举例:股票的定义、性质和特征;股利政策、股份变动等与股票相关的资本管理概念;新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基本条件、一般规定、配股的特别规定、增发的特别规定;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和竞价方式;沪港通和深港通的概念及组成部分;股票票面价值、账面价值、清算价值、内在价值的概念与联系;货币的时间价值、复利、现值、贴现的概念。第五章 债券考分权重:23分重要考点举例:债券的定义、票面要素、特征、分类;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定义和分类;国际债券的定义、特征和分类;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的概念、特点;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要求;债券报价的主要方式;影响债券价值的基本因素;零息债券、附息债券、累息债券的估值定价;第六章 证券投资基金考分权重:15分重要考点举例: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和特点;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概念与区别;公募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交易所交易基金与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概念、特点;保本基金、QDII基金、分级基金、基金中基金以及伞形基金的概念;开放式基金的认购步骤、认购方式、认购费率和收费模式;不同类型基金利润分配的原则;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性规定;对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规范;第七章 金融衍生工具考分权重:12分重要考点举例:衍生工具的概念、基本特征;衍生工具的分类;股权类、货币类、利率类以及信用类衍生工具的概念及其分类;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的定义、基本特征和区别;金融期货的种类与基本功能;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概念、特征、发行基本条件;第八章 金融风险管理考分权重:5分重要考点举例:风险的三种定义;损失、不确定性、波动性、危险等与风险密切相关的概念;风险管理的内涵与目标;市场风险衡量中的敏感性分析、波动性分析的原理及相关指标;信用风险构成要素、信用风险评估方法与信用评级;流动性风险衡量的四个指标的含义及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的计算方式。 证券从业备考技巧1.重视考纲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采取自学的考生,学习方法很重要,如何提高效率,最大化地利用时间?对教材地毯式轰炸是绝对不可取的。我们应该重视考试大纲,看多几次考纲,把每个章节需要掌握的要点熟记于心,按照大纲复习,效率才会高。2.夯实基础基础一定要掌握好,不能急于求成,不要以为把考纲教材刷一遍就可以了,人是有遗忘曲线的,所以需要大家反复复习,尤其是针对重要知识点和考试常考内容。虽然过程是枯燥,但绝对是有必要的,如果没有持之以恒的决心,那么想要快速通过考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3.做题归纳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可以总结为三大要点:第一是考试大纲,第二是做题,第三是总结和归纳。证券从业考试只有客观题,多做题,特别是做往年的真题,从做题中掌握考试重点内容,熟悉出题的“套路”,绝对是有用的。做题也不能无脑做,要把考题内容和复习到的相关知识点联系起来。做错的题不要只是看一下答案,要分析自己做错的原因,及时发现自己理解不透彻的知识点,查漏补缺。将错题整理好,后把难点、容易混淆的点通过归纳总结梳理,后期复习的时候再拿出来看看。调整备考心态,找到正确的方法,相信大家都能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证券从业准考证打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若成功报名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可以在考试日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有相应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考生务必要留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流程考生成功报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后,准考证上包括了个人信息、考场须知、考场地图、考场号及考场位置等相关信息。打印准考证的时候,考生只需点击单条打印或者全部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流程:第一步: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名平台—选择准考证打印第二步:预览个人准考证信息——直接打印出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1、考生打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的时候,只需用普通A4纸打印,无需打印彩色版本。建议打印多份,留着备用。2、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上是没有照片的,进入考场之前,会进行现场拍照。3、考生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网络崩溃的状况。这时候最好的解决方法是错开高峰期,耐心等待。记住截止日之前一定要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否则无法参加考试。4、打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的时候,考生需认真核对准考证相关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等是否正确。确认完全无误后,方可打印准考证。深空网温馨提示: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打印好的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点,可提前进行踩点,避免考试当天因路线不熟而影响考试!关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流程,务必提前掌握! 证券从业成绩查询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相信大家都心中有数,证券从业考试还未开始,因此成绩自然暂时也没有公布出来。不过我们可以根据历年的时间,来预测出成绩公布的时间。根据历年的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时间显示,考试结束以后,一般在3~5个工作日内,考生们就可以查询自己成绩了,而根据年证券从业考试最近的一次考试时间来看,第一场的考试安排在3月初,而成绩查询时间在3月5日就可以查询了。所以,假如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能够如期举行的话,一般都能够在3月份~或者4月初的时候成绩就会公布出来了。证券从业考试如何查询分数?对于证券从业考试的分数,查询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页面以后,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平台,然后选择自己所参加考试的时间,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即可查询到自己的分数。要注意的是,每次点击查询成绩的页面链接都不一样,考生进入页面以后一定要选择好参加考试的正确时间,填写好相关个人信息才会准确查询到自己的成绩。方式二同样需要登录进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然后点击计入考试成绩查询页面,网址,然后选择“成绩合格证打印”点击进入到页面,在填写完个人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最后点击打印,即可将自己的分数成绩单打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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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眼泪的好孩子

根据最新官方消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新证券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那么新证券法出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将有哪些变化呢?下面跟着深空网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新证券法出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有哪些变化?随着新证券法的出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容必然发生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1、证券从业基础知识科目有哪些变化?新证券法的出台,对于证券从业基础知识科目的影响体现在:第二章节及第三章内容发生变动。包括了第二章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证券市场主体相关内容有所改动。2、证券从业法律法规科目有哪些变化?证券从业法律法规这一科目,主要变化体现在:第一章第四节的《证券法》相关内容;第二章证券经营机构的管理规范相关知识点;第四章证券市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相关内容。由于新证券法的出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容改动的地方还是较多的。基于这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很可能重新修订。什么时候会改革?还是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通知为准!考生如何应对这些变化?新证券法出台,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也会发生相应变化。那么,考生如何应对这些变化呢?1、进一步了解新证券法,特别是对于考试内容有所影响相关法条规定,深入理解掌握;2、心态做好调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已重新修订,但是考试内容按照往年规律来看,仍然会以基础性内容考查为主。考生也不用过于担心难度太大而考砸,当务之急是个人心态做好调整,制定科学可行的学习计划,积极应考!深空网在此提醒大家:2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已延期,考生有更多的时间可以充分复习,具体考试时间还需中国证券业协会另行通知!深空网也会及时更新相关资讯,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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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我心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证券业从业人员之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本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上述人员所在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财务顾问机构等,在本准则中统称机构。本准则所称管理人员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对管理人员的任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二章 基本准则第五条 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接受并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并配合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则、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第六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维护客户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利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第七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依照相应的业务规范和执业标准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进行证券投资相关教育,正确向客户揭示投资风险。为保证必要的执业能力和专业水平,从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通过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执业注册,接受协会和所在机构组织的后续职业培训。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可能发生冲突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当无法避免时,应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对待。第九条 从业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客户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对在执业过程中所获得的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国家司法机关和政府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从业人员对客户服务结束或者离开所在机构后,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承担上述保密义务。第十条 机构或者其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发出指令涉嫌违法违规的,从业人员应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机构未妥善处理的,从业人员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或者协会报告;协会对从业人员的报告行为保密。机构或机构相关人员不得对从业人员的上述报告行为打击报复。第三章 禁止行为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一般性禁止行为:(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十)泄露客户资料;(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二条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四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章 监督及惩戒第十五条 机构应根据本准则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培训和执业监督制度,管理本机构从业人员,督促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执业。第十六条 协会对机构执行本准则的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从业人员及其所在机构应配合协会检查工作。第十七条 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纪律惩戒。机构和从业人员对纪律惩戒不服的,可向协会申请复议。第十八条 从业人员违反本准则的,协会应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采取纪律惩戒措施,并将纪律惩戒信息录入协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从业人员涉嫌违法违规,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第十九条 从业人员违反本准则,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的,协会可酌情免除纪律惩戒,但应责成从业人员所在机构予以批评教育。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受到所在机构处分,或者因违法违规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机构应在作出处分决定、知悉该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被查处事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报告。协会将有关信息记入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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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

1、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2、第二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从事证券业务应遵守本准则。

3、第三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本准则对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自律管理。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4、第四条  本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上述人员所在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财务顾问机构等,在本准则中统称机构。

本准则所称管理人员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对管理人员的任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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