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章节练习题

扰乱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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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酒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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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有(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A.破产受理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B.破产受理时附停止条件的债权

C.破产案件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D.管理人决定解除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除实际损失之外,依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违约金

2.【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A.通过重整计划

B.通过和解协议

C.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3.【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A.所有债权人都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

B.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

C.所有申报债权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D.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即可

4.【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下列选项中,构成别除权的情形有(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A.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B.破产人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C.破产人为自己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D.破产人为其他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5.【多选题】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同主体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同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A.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B.债务人可以提出和解申请

C.债务人的职工可以提出重整申请

D.税务机关对债务人提出破产清算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

解析:(1)选项A: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2)选项B: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3)选项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也应当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3)选项D: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以实际损失申报债权,不包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故ABC选项正确。

2.【答案】AD。

解析: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对和解协议或者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故AD选项正确。

3.【答案】BC。

解析:(1)选项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2)选项B: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3)选项C:凡是债权申报者均有权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只有债权得到确认者才有权参加并行使表决权;(4)选项D:对于一般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对于特别表决,和解协议和重整计划除外。故BC选项正确。

4.【答案】CD。

解析:(1)选项A:如果第三人为破产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债权人就第三人的抵押物的确可以行使抵押权,因抵押物属于第三人,不构成别除权;(2)选项B:别除权针对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不涉及保证。(3)选项CD:别除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时,对部分有财产担保债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受偿的权利。别除权涉及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和法定特别优先权,与保证无关。故CD选项正确。

5.【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不能提出“和解”申请。(2)选项B:债务人可以提出和解申请;(3)选项C:破产企业的职工作为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企业破产或者重整,但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4)选项D: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险机构只享有对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权,但不宜享有“重整”申请权。故ABC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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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回忆私奔

《经济法》每日一练-2021年注册会计师职称考试

1.【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合伙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除名的有(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未履行出资义务

B.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D.被依法宣告死亡

2.【多选题】甲、乙和丙设立某普通合伙企业,从事餐饮服务,2017年6月5日,甲退伙。6月10日,丁入伙。6月9日,合伙企业经营的餐厅发生卡式燃气炉灼伤顾客戊的事件,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等总计45万元。经查,该批燃气炉系当年4月合伙人共同决定购买,其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该合伙企业支付30万元赔偿后已无赔偿能力。现戊请求合伙人承担其余15万元赔偿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合伙人有(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乙

B.甲

C.丁

D.丙

3.【多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有(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自然人合伙人被宣告死亡

B.未履行出资义务

C.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多选题】法人合伙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出现特定情形时,合伙人可以退伙。这些情况有(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

B.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C.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D.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5.【多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2010年5月,乙从事务所退出,丁加入事务所成为新合伙人。2010年8月,法院认定甲在2009年的某项律师业务中存在重大过失,判决事务所向客户赔偿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A.甲应以其全部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B.乙应以其退出时在事务所中的实际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C.丙应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赔偿责任

D.丁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2)选项D:属于当然退伙情形。故ABC选项正确。

2.【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D: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乙、丙作为普通合伙人,应当对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题中,发生事故的燃气炉系当年4月合伙人共同决定购买,其质量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此时甲依然是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此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C:普通合伙人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ABCD选项正确。

3.【答案】AD。

解析: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包括: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AD选项正确。

4.【答案】ABCD。

解析: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协议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故ABCD选项正确。

5.【答案】ABC。

解析: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故AB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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