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CPA收入的确认

串错了门儿的那面小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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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忆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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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薪酬的确认原则按照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贷:应付职工薪酬(二)职工薪酬的计量标准1.货币性职工薪酬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比如,五险一金,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对于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应当选择合理的折现率,以应付职工薪酬折现后的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应付职工薪酬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现金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例如:电视机厂把生产的等离子电视机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每人一台)。假如,生产工人有100人,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有20人,行政管理人员有10人。等离子电视机每台成本为6000元,售价为10000元。借:成本费用科目【不含税价×(1+17%)×人数】贷:应付职工薪酬根据本题的情况,会计上作为销售处理,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如果企业用外购的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则“应付职工薪酬”按照外购商品的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将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相关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累计折旧(如果房屋是租来的,则贷记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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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聆听

[知识点理解与总结]   1、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按照长期应收款的现值一次性在销售当期确认收入。税法按照合同规定的收款额确认收入,期中相当于利息收入的部分按照混合销售一并作为商品销售收入核算。因为相当于利息收入部分不能够合理区分,所以不需要按照含税收入进行价税分离的处理。   在会计上确认销售的同时,由于会计上和税法上处理的差异,需要在当期确认递延所得税。也就是说会计上当期一次性确认收入,但是税法上需要分期确认收入,那么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税法上确认收入,转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需要注意的是税法是按照实际收款额度确认收入的,会计上对于相当于利息收入的部分是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摊销部分确认收入的,对于这部分收入也是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不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确认收入,会计上按照长期应收款一次性在当期确认收入,税法上按照合同规定的收款日分期确认收入。那么会计上在确认收入当期形成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转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这种情况是比较容易理解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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