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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推进我国政务服务全国化,积极探索改革方式,近日,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执业药师注册实现“跨省同办”+“全程网办”的通知,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考试政策及通知,为此小编将具体通知整理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12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及《贵州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积极探索改革方式,圆满实现执业药师注册“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执业药师注册实现“跨省通办”及“全程网办”后,申请人可异地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平台向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不再受所在地限制。两种注册方式选择“网上全程办理”:申请人通过注册平台在线上传所需资料,省药品监管局在线审核、注册,注册证通过邮寄送达申请人;选择“网上申报,窗口受理”:申请人通过邮寄将相关纸质资料寄递至省药品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对其纸质资料进行审核、注册,注册证通过邮寄送达申请人。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全面实现“跨省通办”,使执业药师注册工作真正做到“全国漫游、无感切换”。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依托官方网站、贵州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执业药师注册“跨省通办”及“全程网办”的办理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熟悉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及审批效率。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送的关于“贵州省执业药师注册实现“跨省同办”+“全程网办”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的来说2021年执业药师未来发展前景非常不错,建议大家报考。
今生只嫁你一个今生只娶你一个
转眼间,2019年上半年已经结束了,与2017和2018相比,药店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未来也将受到很大影响。而2019年下半年,药店行业将进一步洗牌! 1、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自央视15晚会曝光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后,为使基层监管有法可依,国家药监局在发布“执业药师挂证”整治通知后,又下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确定惩处措施。 其中,《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等明确了对执业药师和执业单位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 第十三条,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八条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业药师职称评定陆续落实 今年3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指出,“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为健全全制度体系,与国家执业药师考试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紧接着,广东省药监局专门制定了《关于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指出要建立我省医药行业的专业职称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的,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执业药师多点执业成为现实 今年5月24日,陕西省药监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管理的通知》指出,鼓励执业药师、药师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在药品零售企业多点执业,作为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补充。药品零售门店要建立多点执业人员档案和管理制度,并在当地市场局备案,其继续教育由当地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4、药店将放开销售处方药 在全国药品零售企业大整治的背景下,所有零售药店都面临两大难题,第一药师在职在岗,第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从现有条件来看,要想所有药品零售企业按照国家要求配备药师和所有处方药都凭处方销售,答案是肯定的,根本不可能。因此,广东、山东、重庆、陕西等省市相继发文,鼓励零售药店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管理制度。 不仅如此,国家卫健委也两次提出要建立慢性病长期处方标准和规范。从国家卫健委发文来看,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制度也在加紧制定,一旦出台,全国药店都会迎来利好。 5、远程审方全面铺开 远程审方原本为缓解执业药师不足的过渡政策,但随着国家药监局的一纸令下,远程审方彻底火了,远程审方靠着协助药店承接外流处方和缓解执业药师短缺燃眉之急的优势在15后屡上热搜,单单在今年四月底就有湖南、山东、山西、黑龙江四省发文,推行远程审方。 不仅如此,去年11月商务部发布的《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三类药店至少需配备两名执业药师,但实行网上集中审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视为配有1名执业药师。可见,政策上已有转变,连锁企业门店提前布局更有利。 6、大批非药店布局卖药 自北京市印发在连锁便利店试点乙类非处方药等销售服务后,北京市场大变天,截止目前,屈臣氏、物美、苏宁、京客隆、中石化等多家大型连锁非药店布局药品零售业务,进一步加快了药品零售行业的转型,更多便民非药店将到来。 7、药店带量采购或铺开 5月15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民营医药机构试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指出,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民营医疗机构、连锁零售药店(下简称协议医药机构),可以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药品。 无独有偶,一周后,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的《关于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开通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也指出,英特怡年、华东大药房、国控大药房、欣益药房、云开亚美大药房、九洲大药房等6家全省性医药连锁药店集团可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申请采购账号,并开通药械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采购权限。 虽然现阶段只有山东、浙江两省放开药店集采权限,但2019年1月,国家推出“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政策至今,已取得明显效果,随着不断有省市跟进“4+7”,为平衡医院与药店间的药价,以及方便群众购药,将所有药店纳入“带量采购”指日可待。 8、院外药店竞争愈烈 由于医院药占比、药品零加成、药品集中采购等因素的制约,再加上药房托管落幕,一些药品尤其是高价药品、进口药品开始寻求院外市场,这使得医院周边的药店变得炙手可热。随着处方外流加速,相关流转平台迎来机遇,药店尤其是医院周边药店将成为主要承接方。 在市场化的当下,大型连锁药店凭借品种多样、资本雄厚等优势,将在这场争夺战中抢得先机,距离医院远近会成为药店并购的重要考量条件。(本段引用医药手机报,作者三耳观点) 9、智慧监管时代到来 今年4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继续推动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并发布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和《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两项信息化标准。一旦药品追溯体系落实,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监督检查将更高效便捷。 同年5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药品智慧监管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并指出,到2020年,建立起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技术与应用框架。在此基础上,再经过3—5年的时间,推进信息技术与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严管”加“巧管”的监管新局面。 10、一批药店前景堪忧 最近,山东省药店圈迎来史上最严检查,据不完全统计,仅仅5月份,山东省济南、菏泽、枣庄、潍坊、威海、泰安、烟台、滨州、临沂、济宁10市就是62家药店GSP证书被撤、被收回。 不仅如此,药店经理人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山东、黑龙江、上海、北京、甘肃、河南、山西、宁夏、江西等9省市药监发文,全覆盖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严查下,必然药店会吃不消了。 同时,随着国家推进“放管服”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在去年药店呈爆发式增长,目前持证药店高达49万家,根据中康CMH监测数据,2018年度全国零售终端市场总体规模达到3842亿元,增幅仅为85%,是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 可以看出,药品零售市场中的蛋糕是有限的。在没有找到突破口之前,盲目增加店面只会增加竞争的压力。 而对执业药师来说利弊共存,是机遇,也是挑战。已经考取了执业药师资格证的小伙伴在日常工作中也要注意经验的积累,提升自身实力。正在备考执业药师资格证的小伙伴也要抓紧时间复习,争取早日取得证书,提升自身竞争力!
永远的歌声
【导读】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分工方案》已经明确了,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详细内容。《分工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分工方案》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督促地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消息一出,得到药品零售业的强烈关注,也得到药监部门积极响应。12月1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取消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不得对开办药店设定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实际上,辽宁、浙江等多地此前已明确取消零售药店筹建审批、药店间距限制等。今年3月26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取消药品经营企业许可筹建审批事项的公告》就提出,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符合申请条件的可直接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不再发放筹建决定。10月27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的《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暂停实施药品经营企业筹建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指出,2020年9月25日起,全省暂停实施“药品经营(批发)企业筹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企业)筹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单体药店)筹建”等3个行政许可事项。去年,国家药监局已在全国多地试行按告知承诺方式开展审批工作。2019年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指出,在上海、广东、天津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两种方式推进改革。告知承诺所谓告知承诺,是指资质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所需条件和要求以及提交的材料,申请机构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条件和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由资质审批部门作出决定的方式。根据《认证机构资质审批告知承诺管理规定》,资质审批部门不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告知承诺书和相关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核发认证机构批准书。也就是说,只要资料完整,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当场就能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时间大幅缩短。2019年12月5日,云南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后,一心堂拿到首张《药品经营许可证》只用了不到1小时,而此前则需要等60天。在简化开店程序的同时,开办药店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以前为防止药店扎堆经营,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在内的多地曾对药店的选址间距提出要求,从50米——350米不等。但此次《分工方案》明确指出取消开办药店的间距限制,把药店间的竞争完全交给市场。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执业药师动态:简化开店程序,取消间距限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正在备考的你有所帮助。总的来说未来医药行业发展趋势非常可观,所以建议有意向的考生,尽早学习报考,早日成为医药行业的一员,为祖国医药行业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