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会议培训会计录

他离开我没有伤心只是不舍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4357

首页> 会计职称> 河长制会议培训会计录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是我把一切想的太好

已采纳

时光在流逝,从不停歇,我们的工作又进入新的阶段,为了在工作中有更好的成长,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河长制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美丽、魅力西河”为目标,坚持科学治水、依法治水、全民治水,深入贯彻实施河长制,按照“统一部署、分线负责,属地实施、长效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制,建立一套长效管理机制,打造洁净水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我镇(西河)段水环境治理,到xxxx年底,我镇段流域水面无水葫芦、无漂浮物、河道两岸无干树枝、白色垃圾、排水沟无直排生活用水,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境水质优于II类水体标准,全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任务

xxxx年我镇河长制工作积极推进“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对沿岸经营生产、畜禽养殖直排污水、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监测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的重点是通过宣传、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

四、工作措施

xxxx年我镇为实现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开展河长制工作,开展畜禽养殖排污整治,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使西河(段)水质进一步提升。

1.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扎实排查整治河道两岸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完成西河(段)沿岸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效率和覆盖面。

3.加强街道生活污水设施管理。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提早投入运行,做好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管,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效益作业。

4.加强坑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

5.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抓好“洁净村居”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按时河道巡查,按时清除河道水葫芦、水面漂浮物、河岸白色垃圾、干树枝。

6.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镇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广播、板报、标语、短信等新闻媒体,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7.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各村(居)、镇级部门驻镇单位应围绕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全镇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蒸湘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明确了区委书记为第一河长,区长为总河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为副总河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河长制精神,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主体作用,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一、构建了河长制工作体系。

3月底,谷平区长主持召开了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了河长制工作;4月初,全区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衡蒸办〔20xx〕19号),细化实化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六项任务;对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体系;同时在政府机关办公楼817室设立衡阳市蒸湘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办公室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工作设施设备到位(衡蒸河委【20xx】2号、衡蒸编发【20xx】25号);4月份,市水利局在《衡阳日报》对全市区级河长名单统一进行了公示。8月份,对镇(街)、村两级河长名单在区党政站进行了公示,10月建立了《蒸湘区河长制会议制度》、《蒸湘区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等六项制度,积极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

二、摸清了河湖现状。

按照省市“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工作要求,区河长办全面开展了河湖现状调查摸底、建档工作,分流域、分行业、分区域全面排查影响河流健康的问题.河长制实施范围覆盖全区河流,衡蒸河委办〔20xx〕1号中明确“蒸湘区所有河流、湖泊(含水库)全部实施河长制”,5月,经排查确定区级河流有蒸水、杉旭河、柿江河3条,乡级河流有6条(呆鹰岭镇的鸡窝山、熬陂河2条,雨母山镇的谢家台、代背河、畔龙桥河3条,联合街道的幸福河1条),明确3条区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流河长、6条乡级河流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25段河段由村干部担任河段长。按照“分级负责、先行试点”原则,7月,确定杉旭河为我区“一河一策”试点河流,9月已全面完成杉旭河蒸湘段的河流排污口和排水口、沿河500m范围内养殖场、砂场、沿河垃圾点、周边黑臭水体、沿河水闸、桥梁、泵房、排渍站及其它建筑物、一级支流、河道保洁、防洪堤、拟建污水处理厂、水土流失等18个事项的调查摸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等相关资料已汇编成册。

三、加强了河道管理。

一是加强工作宣传。3月15日,我区开展了“关干全面推行河长制,共同呵护燕湘美”的主题活动,区长亲自到现场参加活动,带队到蒸水河巡查,并宣布全面启动全区河长制工作;到目前为止已树立河长制公示牌48块。二是加强河道管理。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坚决落实市城区河道禁止采砂,督办协调各镇认真落实河道采砂整治,取缔非法砂场。大力推进河道保洁工作,全力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三是强化河道整治。3月以来,我区河道保洁打捞队伍对全区范围内蒸水水域面的垃圾打捞,共出动14次,清理出河道管理范围河岸内垃圾和河面垃圾近1300吨,依法处理3起在河道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弃的行为。

四、下阶段工作打算

20xx年,为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河长制工作任务,我区将重点抓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为了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河长全面开展巡河、巡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保护河湖水质,维护良好水生态环境。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明确区、乡、村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投入机制、方式和金额,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加大对乡镇、行政村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是凝聚工作合力。区、镇(街)河长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河长制“六项”配套制度,凝聚起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强大合力。将工作压实到河长、到成员单位、到乡镇村组。同时要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调动和发挥社会公众、沿河湖群众的积极性,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保护生态的合力。

自我县启动河长制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领导下,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指导下,我镇积极响应,及时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为确保我镇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而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20xx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河长制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全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会议,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河长制的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积极部署各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方案和工作制度,如及时出台《关于印发XX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发〔20xx〕57号)、《关于成立XX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长发〔20xx〕58号)、《关于印发XX镇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长发〔20xx〕62号)等文件,确保指导工作全面到位。三是成立河长制办公室,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办公场地,有工作人员。

二、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在XX街和各村人流聚集地显眼处张贴宣传板报,让群众了解河长制工作的意义及要求,努力让河长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我镇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对全镇大小河流进行全面摸底,掌握一手资料,经核实,我镇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2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75条。目前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每条河流设立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保证了每条河流都有人巡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三是制定巡河制度,要求镇级河长每个月必须巡查河流不少于4次,每旬不少于1次,并做好巡河记录。四是设立河长公示牌。在河边显眼处放置河长公示牌,标明县级河长、镇级河长和村级河长,写明河长职责,公示河长联系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五是我镇结合美丽镇村工作联合开展河道清洁,努力做到河水清洁流畅、河岸绿树成荫。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镇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如河长制办公室没有专门工作人员,目前由水利站工作人员兼顾河长制日常工作,又兼顾驻村工作扶贫工作等,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的问题突出。二是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虽然热烈开展,但相关工作经费一直欠缺,一定程度阻碍了河长制工作的开展。三是群众环保观念淡薄。群众在生活中还存在小垃圾乱丢乱扔、生活污水往河流排放、农药化肥放农作物管理不慎流入河道等现象。

四、工作计划

20xx年河长制工作,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维护自己的生活环境。二是加强培训,特别是加强对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和村干部的培训,确保河长各项工作制度执行到位,避免流于形式。三是加大巡河力度,确保每条河流有人正常巡河、正常管理。四是做好汛期期间的河道疏通和垃圾清理工作。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宜居环境。

一、完善体制机制

1.压实河长湖长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河湖段长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落实总河湖长是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河湖最高一级河湖长是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级河湖段长是相应河湖段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是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单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河湖巡查工作,保证巡查频次、巡查质量,着力发现问题、组织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巡河巡湖日志,完善“一河(湖)一档”。

2.构建长效机制。健全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强化流域综合管理;各级地方党委要加强对河湖长制的统一领导,健全兵地一体、部门联动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推动各部门在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河湖长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分办、督办工作,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

3.落实工作人员。结合机构改革,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尽快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经费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河湖长制工作力量。

4.切实发挥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的功能。各县(市)要认真整理基础资料,加快完成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的数据更新工作;组织各级河湖长及有关人员利用“河长通”App和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工作,推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长办”,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河湖长制工作。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

5.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刚性约束,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xx年全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95.56亿立方米以内;各县(市)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乡镇及每条河流。

6.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继续加强农业节水建设,大力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和城乡生活节水改造,减少跑冒滴漏,提高污废水处理回用率。

三、加强水域岸线管理

7.开展河湖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地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河湖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河湖管理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河湖的有关河湖长要组织编制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有关部门抓好落实。按照水利部和自治区的安排,持续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湖、非法采砂。(各县(市)党委和政府负责,各级河湖长落实)

8.编制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积极配合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湖长的河湖岸线管理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查、批复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喀什地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喀署发〔20xx〕2号)的要求,地区领导担任河长的2条河,应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工作,7月底前完成规划批复工作,县级领导担任河长的49条河、其他需要编制岸线保护规划的乡级河流,应于20xx年9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审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规划批复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水利部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要求,启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相关部门,倒排工期,强化督导,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完成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的河湖,要及时设立界桩和标识牌。

9.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对有采砂任务的河湖,要抓紧编制采砂规划;没有编制采砂规划的河流,一律禁止采砂。严格采砂许可管理与审批,明确采砂量、采砂范围、采砂方式、采砂弃料堆放、采砂坑回填等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历史上采砂形成的弃料堆、砂坑等,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10.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环境违法问题。12个县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80%。开展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

11.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功能区和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整治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工业园区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全面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改善水环境。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登记、审批;对塔什库尔干河、叶尔羌河、盖孜河、提孜那甫河、库山河、喀什噶尔河、吐曼河、克孜河等地区8条重点河流16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研究制定更严格的河湖排污标准;督促按时限完成行署办公室《喀什地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整改责任分解方案》(喀署办发〔20xx〕1号)目标任务。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

12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落实农村河湖、渠道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做好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管养工作。

五、加强水生态保护

13.加强生态补水。高度重视重点区域的生态补水,积极配合塔里木河流域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大工程和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治理与恢复工程,制定重点河湖水系生态补水方案,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落实生态补水任务。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为主要任务,科学实施水系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生野生动植物、渔业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加强执法监管

14.强化水环境预警监管能力。加强河湖水资源、水环境、取用水监测体系建设,及时掌握河湖水质动态,加强取用水监控,实现监测成果的全方位共享。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提升突发水环境事故处置能力。

15.强化涉河湖综合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保障能力,建立多部门、地方与兵团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河湖巡查检查,严厉查处涉河湖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七、强化保障措施

16.加强考核。加强对下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指导,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督办、约谈、通报、媒体曝光等形式,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7.加强培训宣传。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交流学习,相互借鉴经验,不断提升各级河湖长、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快推广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大力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河湖治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治水格局。

18.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同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河湖管理保护项目经费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河湖管理保护模式,积极培育环境治理、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推进我乡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库,保护生态环境,我乡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河工作,现将我乡河长制20xx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20xx年,我乡对紫溪河、板渭河进行了多次巡河,主要对紫溪、板渭河是否存在水环境被污染现象,水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污染源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水)偷排直排情况;是否存在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及其他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是否存在破坏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捕捞鱼类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排查。对巡河结果及时处理,对打捞上来的垃圾等漂浮物进行分类处理,能就地焚烧的就地焚烧、掩埋,不能焚烧的垃圾打包运走,避免二次入河。巡河发现电鱼、毒鱼的行为4次,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并做出一定的处罚。

今年来我乡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我乡级财力有限,就村庄保洁和河面清理垃圾工资每年就达到30万,没有更多的财力去对河道进行维修和保护。巡查队伍力量薄弱,没有专门执法权,给巡河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虽然存在这些问题,相信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多搞几次统一行动,严厉整治河道内发生的所有问题,使全乡河长制工作越做越好,真正做到“水清、岸绿、河畅”。

20xx年工作计划

将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确保水质不断改为主要目标,为早日实现紫溪、板渭河“水清、岸绿、河畅”,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我乡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宣传平台,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果断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应用,XX镇河长办积极筹谋、开展行动,20xx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环境陈诉请示如下:

一、工作进展环境

(一)强化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河,镇级河长每月完成巡河任务,村子级河长每日巡河,并认真填写河长工作手册,截止日前,镇级河长共完成巡河180次。

(二)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鼓吹动员。今年以来,XX镇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级河长牵头,村子级河长积极介入,通过村子级广播、按期巡河和进村子入户走访等方法向群众鼓吹环保意识、河流爱护责任意识。

(三)细化实化任务,狠抓落地落实。增强巡河督导,镇级河长不按期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开展环境进行巡查督导,动员群众积极反应河道保洁中存在的问题。截止日前,镇河长办共下发镇级整改看护书16份,处置惩罚问题52处;完成区级整改看护书18份,处置惩罚问题64处;完成老XX、洪金排涝河、洪金南干渠10处“三乱问题”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固然取得了必然成效,然则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情况掩护的主看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置惩罚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在河畔乱排、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日常工作存在必然的缺位现象,政策步伐落实不到位,保洁员人数洁净的频次密度不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增强鼓吹引导。以村子(居)为单位,以村子民为载体,做到全面介入,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鼓吹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子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鼓吹材料等方法,进步居民爱河护河自觉性,让群众实时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紧张性,引导更多的人介入到河长制治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优越气氛。

(二)深化工作机制。继承依照区河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根基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立异工作思路,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治理落到实处。

(三)加大河流管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扶植和管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情况持续改良。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反省力度,严厉袭击不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情况的违法行为。

30评论

原谅我无动于衷却念你好深

河长制工作总结汇报材料

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落实政策措施,管理保护河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河长制工作总结汇报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xx〕1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水建管〔20xx〕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河道的管理与保护,现就全市河道管理实行“河长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

河道作为防洪排涝的天然屏障、水资源的主要载体、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我市河道众多、水网密布,是独特的资源优势。但由于部分河道资源过度开发、管理缺失,导致河道的防洪与供水功能衰减,水体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突出,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我市充分抓住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机遇,在全市实行河道管理“河长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水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有利于维持中小河流的自然形态,保护河流原有的生态系统和水质,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确保河道发挥长久效益。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河道管理实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把河道管理与保护纳入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管理保护河道,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河道“三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xx〕43号)精神,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为目标,以保障河道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为重点,以“河长制”管理为抓手,统筹河道功能管理、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加大河道治理与保护力度,严格河道岸线及水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河道管理监督考核,保障我市河道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实行“河长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问题;坚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防灾减灾、岸固河畅、自然生态、安全经济、长效管护”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河道管护机制;坚持因河制宜,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实行远近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水利厅关于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完成后要同步落实管护机制”的工作部署,我市河道管护实行“河长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严格管护考核,实现全市河道管护常态化,确保本次中小河流治理后河道有人管、维护有经费,有效发挥工程效益,切实维护河道及两岸生态环境。

三、加强“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

(一)明确河道管护责任人。河道管理“河长制”把全市骨干河道管护责任落实到人,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各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段长”。详见《兴宁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分工表》(附件1)。

(二)明确落实“河长”和“河段长”职责。“河长”和“河段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山区中小河流治理清违、清障和征地拆迁,保证山区中小河流治理顺利进行;督促建立完善河道管护队伍和管护制度,协调落实河道维修养护经费;组织实施河道疏浚和环境治理;检查河道工程维护、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协调河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依法组织查处各类侵害河道的违法行为。通过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等形式严格落实“河长”、“河段长”职责。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河道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河道岸线、堤防、水域、取排水行政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河道生态清淤和长效管护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河道及周边环境整治,组织入河污染源治理,保护河道水质。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道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行为。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在推进村庄土地整治中落实河道保护措施,查处侵占填埋河湖水域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通航河道岸线保护,严格船舶管理和危险品管理,协调解决水上运输等水事纠纷。

市林业局负责加强河道湿地和堤防绿化管理。

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定期通报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有效整合各部门河道管理和执法资源,共同加强河道管理与保护。

四、强化“河长制”重点工作

(一)正确把握管护与利用关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依法管理与科学治理的关系、河湖资源生态属性与经济属性的'关系,实现河道管理防洪排涝效益、资源环境效益和经济开发效益的多赢。遵循河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河道的防洪排涝、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实施经济开发利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

(二)强化水域岸线管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河道保护规划,规范河道岸线利用行为,明确河道岸线开发利用控制条件和保护措施,建立“蓝线”管理制度。加强河道水域保护,建立河道水域占用等效补偿制度,因经济社会项目建设确需占用水域的,必须落实等效补偿措施。规范涉河行政审批程序,实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严格水源地保护。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设有饮用水源地的河道,要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依法清除入河排放的污染源,依法拆除、关闭或者搬迁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各类建设项目和设施,加强隔离防护、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强化水质水量监测,建立安全预警系统,制定应急管理预案,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综合执法。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划定河道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管理要求,并分别纳入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建立河道巡查和遥感监测制度,适时掌握河道岸线动态变化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占用水域及岸线资源、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取土以及设置阻水障碍物等行为。

五、加强“河长制”工作保障

(一)加强监督考核。按照《兴宁市河道管理“河长制”考核办法》(附件2)、《兴宁市河道管理“河长制”镇(街道)考核评分表》(附件3)要求和方法,对各镇(街道)进行河道管理量化考核;对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道资源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甚至造成严重灾害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追究责任。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镇(街道)财政要加大对河道管护经费的投入,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管护经费投入机制,市级骨干河道管护经费由市财政负担,镇级及镇级以下河道管护经费由所在镇(街道)财政负担。市财政每年将河道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考核合格的镇(街道)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补。

(三)深化管理改革。“河长”要督促落实河道管理机构、单位协调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理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管养分离”,建立河道工程管理、维修、养护良性工作体系。

(四)加强监测预警。市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河道健康评价体系,开展重点河道水质监测、河势监测、水文监测和遥感监测,定期对河道健康状况进行评价,发布重要河道健康公报,提高社会公众对重要河道管护的关注度。

(五)注重提升管护水平。市水务局要重视河道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管理队伍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与保护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

我镇现有等级河道36条,总长135.491公里,其中一、二级河道10条36.73公里,三级河道13条54.151公里,四级河道13条44.61公里,等级外河道、沟塘167个、面积1062.26亩。从20xx年实施以来,紧紧围绕“三年目标”,全镇15个行政村实现清水工程达标村全覆盖。以完善清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明确职责。

1、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挂帅,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雅周镇20xx年清水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和《雅周镇20xx年清水工程工作考核办法》。

2、组织网络健全有力,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递,主分管负责人一线作战,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第一责任人;调查摸底全面细致,做到四个“一”,即“一河一档”、“一河一策”、“一河一长”、“一河一员”;实施进度挂图作战,各村严格按照实施进度明细表挂图作战,倒逼序时。镇清水办对各村严格按序时进行考核;奖罚举措顶真碰硬。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镇纪委跟踪督查,镇党政负责人包到每个村,村干部包到每条河、每个沟塘。做到“三奖三惩”,即:奖好惩差、奖快惩慢、奖勤惩懒,切实增强了全镇上下对清水工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1、营造宣传氛围。镇每月召开1次广播会,由党政负责人亲自召开,各村利用村广播每月不少于2次广播会,由支书、村长轮流召开,各村利用公示栏不定期进宣传,通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每月不定期使用宣传车深入村组进行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增进共识,不断提高村民维护清水工程的自觉性,增强广大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清水工程长效管理意识,形成人人参与清水工程的良好氛围。

2、开展河道整治。按照“水清、河通、无杂物”的标准,各村组织人员、动用机械,清理河坡垃圾,捞清水面漂浮物,清理倒树、笼网、套网,打捞沉船、整治乱堆乱放,组织施工队对淤泥严重污染李港河、双新河、飞跃河、前进河、周埭河进行清淤疏浚整治,全镇河道面貌焕然一新。组织对河道沟塘(除通航河道)实施“以河养河”工程,实施生态保洁,通过与拼茶河、焦港河、曲雅河、姜黄河等一、二级河道交界处拦网、打坝,将整治后的王雅河、张雅河、西雅河、飞跃河、许营河等河道通过招标与承包人签订承包放养合同,目前全镇河道做到“宜养尽养、宜长尽长”,切实解决有害水草治理和水质净化问题。实现全镇河道管理“河长制”全覆盖,坚决打击电捕鱼行为,组织公安、渔政、水利、城管等人员开展电捕鱼专项检查13次,查处电捕鱼行为18起,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3、开展水体面源污染整治。投资470万建设镇区集中居住区污水集中处理厂,解决了镇区及农民集中安置区的生活污水处置;畜禽粪便处理中心正常运转。组织实施工业企业水环境专项整治,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镇环保办会同相关单位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治理。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户收集、镇村清运、集中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垃圾压缩站运转正常,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组织实施非规模化畜禽养殖规范化整治,加大畜粪池、沼气池建设力度,全镇新建畜粪池、沼气池280个。对养殖户采取疏导为主,管控结合,加强监督,多方联动的办法,毫不留情,坚决打击畜禽粪便直排或露天堆放的养殖户。安排巡防员,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对我镇养殖户夏同生等5户粪便乱堆乱放行为,现场调查取证,实施环保处罚,“以点带面、罚一敬百”。建立畜禽粪便收运体系。对照县相关文件,结合雅周实际,出台了《雅周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方案》、《雅周镇园林绿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指导方案》、《雅周镇畜禽粪便收集办法》。由“海安宜居畜禽粪便收集专业合作社”与养殖户签订《畜禽粪便清运承包协议》并收取服务费,开展畜禽粪便正常收运。组织各村与能自我消化且不需要运营单位畜禽粪便收运服务的养殖户签定承诺书,并加强平时监管。抓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户创建,按照《海安县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验收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其中40户为镇验收合格的生态健康养殖示范户,4户为县生态健康养殖示范户。继续加大对河道沿线的畜禽养殖户及二、三产业污染监控,提出实施污染“零排放”工作目标,

5、切实开展清水工程达标村推磨拉网式摘牌督查活动。共开展四次清水工程达标村推磨拉网式摘牌督查活动,每次活动,都能按县文件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清水工程”达标村创建长效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各村对村区域范围内所有河道(沟塘)存在的河坡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坡秸秆乱堆放问题及养殖户周边环境进行排查整治,各村由村干部带队,组织保洁员及民工逐河逐户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集中清理,以良好的环境迎接每次清水工程达标村推磨拉网式摘牌活动的检查考核。

6、做好相关系统录入工作。安排专人及时对清水工程信息系统及畜禽粪便污染控制系统更新录入,及时做好非规模化及规模化养殖户基础数据、收运数据、督查纪录的录入。要求各村按月上报养殖户信息变动情况,并加强平时监管。对需要运营单位收运的畜禽养殖户,及时反馈畜禽粪便收运情况,确保畜禽粪便正常收运。

三、效果明显,成绩显著。

三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对“清水工程”这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县两次在我镇组织召开“清水工程”现场观摩推进会,我镇创新的整洁河验收模式在全县放样,市县领导多次视察我镇清水工程现场,新寨河、通雅河、孙雅河、曲雅河、掘龙河等河道多次被多家媒体报道。2016年5月江苏省纪委副书记江里程一行来雅周视察清水工程建设成果,县环保局局长丁国祥局长向领导们做了简明扼要的汇报,飞跃河原来是全县通报的最差的河流,河水黑臭,河坡垃圾到处是,畜禽粪便到处直排入河,现在通过一年多整治,以河养河,杜绝畜禽粪便直排,杜绝工业二三产直排,降低农业灭源污染,杜绝河坡垃圾等,河流焕然一新,基本接近原生态。

总之,我镇清水工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长效管理还有待加强、村民素质还须进一步提高。今后将进一步巩固清水工程创建成果,找准弱点、抓住重点、创造亮点,切实抓好长效管理,努力打造生态宜居新雅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组织。为了加强对创卫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清新明亮的工作环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创卫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涟政水[20xx]22号文件,成立了由局长姜杰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创卫办、督查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2、健全网络。从系统各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了局创卫办公室,建立健全组织网络,负责系统创卫的日常管理工作,动员全系统的干部职工齐动手,共创卫,确保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取得明显成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1、贯彻学习会议精神。全县创卫工作大会以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我局立即做好会议精神传达,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创卫,单位积极投身创卫,不得推诿。姜局长在相关会议上明确表态,坚决落实县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整治工作,合力改善责任区卫生面貌,努力营造整洁、靓丽的水环境,着力打造碧水蓝天。

2、加强宣传引导。我们积极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树立创卫意识,出台了《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从小处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健康与卫生习惯,做到创卫没有局外人,创卫没有旁观者,形成一个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氛围。特别是创卫突击周、缘文化节和国庆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我们通过简报、横幅、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共张贴标语94条、悬挂横幅16幅。

三、建立制度,长效管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们的创卫任务,我局切实做好各项创卫工作的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坚持长效管理。

1、修订完善了《水利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出台了《办公楼卫生管理考核细则》,我们对办公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责任到股室、到人头,按照排定的《卫生值班表》,每天有12名同志轮流打扫,周五各股室还分楼层按划定的区域集中清扫,卫生间雇请专门保洁员打扫,并由局创卫办、督查室同志每天早、晚负责检查和督查。生活区严格实行门前三包制度,不定期检查。

2、城区河道保洁实行分工包干负责制。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我们实行了保证金制度,以涟政水[20xx](29)号文下发各单位。我局负责涟东总干渠、涟中总干渠、涟东一干渠城区段和保安河水面的卫生保洁。涟东总干渠城区段由水资源管理所、节约用水办公室、涟东灌区管理所三家单位分段负责,涟中总干渠城区段由涟中灌区管理所负责,涟东一干渠由朱码节制闸管理所负责,保安河由河道管理所负责,每周集中清理1次,平时则由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做到随有随清,确保达到水面三无标准,力求水清岸美。

3、对卫生包干区实行义务劳动制度。我们坚持每月一次义务劳动制度,每月的第一个周五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到打井队和抽水机站(8月份以后改到涟州社区)清洁路面及院落。今年以来,共计投入近1万元帮助包干区购置设施,实行一少全包,及时清运垃圾,清除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共清理垃圾40余吨。

4、严格考核实行检查评比制。为保证和提高环境卫生的整治效果,我们加强了卫生环境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评比的力度,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与股室将在系统内予以通报表扬,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以确保创卫活动取得实效,营造出一个整洁有序的环境。

四、全力创卫,成效显著

1、大力开展城区河道保洁。一抓硬件投入。在突击周活动”期间,为做好涟东总干渠、涟中总干渠、保安河、涟东一干渠城区段河面保洁工作,我局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4.2万元资金,购置两条保洁船,充实河面垃圾水草打捞经费。二抓调水冲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春秋季),为改善城区河道水环境,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水源,科学调水对城区河道进行冲污。全年总计调水量达200多万方,实施换水,使城区河道水质都得到明显改善,提高了城区河道卫生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地方病、寄生虫病的发生和传播得到了控制。三抓清障打捞。夏季主汛期期间,雨水多,水草疯长,河道水草和漂浮物很多,必须及时组织打捞。今年7月上旬,淮河以北地区持续多雨,盐河上游来水量较大,同时,上游的水草杂物等也随之顺流而下,造成我县涟东总干渠、涟中总干渠河面封堵严重,不但影响水环境,而且对我县的灌溉排涝与防洪安全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清障保洁工作,决定拿出5万元,对城区三条县级河道进行大规模水草打捞,突击保洁。并将河段划分到下属单位,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我县城区河道环境整洁,确保灌溉、排涝畅通和城区防洪安全。自7月5日至9日经过连续4天的奋战,打捞水草及漂浮物2000余吨,有力地保证了水面三无和全县防洪安全。一年来,在河道保洁上,我们共出动人员600余人次,出动船只68次,打捞垃圾300余吨。

2、着力开展农村河道管护。一是成立河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立河道管护办公室,下设工作巡查组、水质监测组、督查考核组,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河道整治落实长效管护措施的实施意见》。二是分级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县镇村级河道分别由县长、镇长、村长任河长。并聘用专门人员对河道进行长效管护。三是明确职能,加强督查。县各有关单位分别明确了职能,加强对河道长效管护的督查。基本实现重点地段水面无漂浮物、河岸无垃圾,得到市政府肯定。

3、扎实做好亮化工作。为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整洁卫生的城市氛围,今年我局投资70余万元对局办公大楼进行了全面出新,并进行全景亮化,成为安东路一道靓丽风景。北门闸广场位置重要特殊,是我县市民的健身广场,作为我局的创卫重点,今年我局投资2万元对北门闸的闸身与两侧长廊进行亮化整理,并指定河道管理所同志负责广场的日常管理与保洁工作。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刷写标语50余条,开设卫生讲座一次,开展三清专项活动两次。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创卫指挥部的正确领导、县创卫办的精心部署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水利系统的各项创建工作得以有序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领导的期望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创卫工作打算针对当前的形势,结合单位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大创卫力度,继续深入宣传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利用春秋有利时机开展除四害活动。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巩固已有成果,使创卫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杂草,认真做好水利系统自身的环境卫生工作,督促下属各单位对办公室、楼道、院落、厕所、卫生责任区定时清扫,定期检查评比,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奖优罚劣。

(三)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深化创卫工作层面。大力整治河道卫生,保持河道清洁卫生。加强县城供水水源地保护,防止人畜污染水源,进一步加大水保治理力度,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为我县早日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168评论

阳光不暖入不了他心

关于河长制督查情况的工作总结

要加大沿岸涉水企业监管力度和环境执法打击,加快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加强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水管控。下面我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关于河长制督查情况的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按照《临沂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费县对辖区内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为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认真开展对辖区“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费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费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03条,其中祊、浚、温凉、涑为四大主干河流,属于淮河流域,境内总流域面积1903.8平方公里。作为水利大县,我县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制定《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费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抓好抓实,严格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层分解任务,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努力,我县在“河长制”方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县迎淮指挥部与全县各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28条主要河流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 出台了《费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和《费县“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河长”职责。24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40位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了乡镇级“河长”,并。一是在每条河道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全县共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42块。二是建立河道档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摸清底数,有效治理。对县域内28条主要河道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建立档案,掌握河流状况;针对各河道情况不同的特点,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确保水质达标,水清岸绿,要求做到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即: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二)切实搞好河道水域环境 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

1.做好河道清洁绿化工作。今年开展迎淮工作以来,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共治理了河道19条,清淤长度达111.9公里,清淤垃圾608.8吨,河道栽植水生植物14450棵,河岸绿化173400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763600棵,改造河岸护坡30公里,筑坝10座,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2.开展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我县浚河、祊河等

主要河流有非法养鱼网箱2110个,涉及费城、胡阳、探沂3个乡镇(街道)。相关乡镇都派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了5月20日前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防止非法网箱养鱼出现反弹,在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河道非法网箱养鱼的公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的'反弹。

3.加大污水垃圾清理力度。污水、垃圾是河道水域环境的重

要污染源。根据迎淮工程项目进度安排,我县加大对城区污水直排封堵和河道清淤力度。县住建局对建成区温凉河、护城河、钟山沟、洪沟及许家崖干渠的污水直排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直排口50处,涉及15家责任单位。目前,污水直排口封堵工作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有效地减少了城区污水入河直排量。同时加大了对建成区河道沟渠淤泥垃圾的清理力度,动用机械1200余台次,完成护城河、钟山沟等河道的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20万方;完成县城25条道路、100余公里的排水沟内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垃圾2000方,有效避免了道路垃圾流入河道。

4.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费县全县共有畜禽养

殖户4371户,截止11月份,全县禁养区域内养殖户1826户,现已拆除604户,停养897户,棚舍清理完成82.2 %;限养区域内养殖户1402户,现已停养729户,整改验收203户,整治完成率66.48%;适养区域内养殖户1143户,现已停养682户,整改验收65户,整治完成率65.35%。目前,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尚未完成。其中,全县养鸭户950户,停养446户,拆除352户,整改验收152户,整治完成率100%,养鸭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河道水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县迎淮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共下达督导问题表12份;各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长”定期对全县15条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密切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河道治理进度,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河道执法巡查和涉水案件的执法力度。2014年,先后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6起,其中查处河道非法采砂12起,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4起,破坏水利工程 6起,其他水事案件4起,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水事秩序的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但是辖区内有多条河流是跨区域的,且河流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使“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造成管理不便,特别是在河道环境治理上,分别治理,分片包干,易治标不治本,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迎淮考核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应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的一致。

为掌握全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县人民政府于5月17日—19日从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对“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能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总体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逐步建立

各乡镇场均建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河长”,乡镇场长为“副总河长”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17年工作要点,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并明确了办公室人员,对本乡镇辖区内河库均由乡、村相关领导担任河库长,并安排了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落实了河库管理责任。

(二)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各乡镇场均按要求落实了试点河流和试点村,碧溪镇、苏溪镇等乡镇专门出台了“河长制”试点工作方案,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苏溪镇、马市镇、灌溪镇在试点河流显要位置树立了公示牌,将试点范围、河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试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水质治理有新进展

大部分乡镇场都能高度重视河库水质治理工作,结合农村清洁工程,对沿河、库边垃圾进行了彻底清扫,大大减少了生活垃圾对水源的污染,如碧溪镇庙石水库借除险加固工程实施的契机,关闭了库尾农家乐餐饮店,苏溪镇马迹塘水库争取到农业部门沼气池建设项目,生猪粪便经沼气池后全部用于周边果树施肥,不再排入水库,水质有明显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河长制”工作重视仍然不够。“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涉及范围广,牵涉部门多,协调难度较大,有些乡镇仅把它作为一项水利业务工作对待,对“河长制”工作联动不够,没有统筹协调好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林业、农业等部门力量,齐抓共管“河长制”工作,推动工作办法不多,具体行动不多。

(二)水库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大。未达标水库水质治理进展缓慢,治理力度不强,治理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全县还有38处水库周边养殖场在进行养殖,绝大部分养殖场未按要求兴建粪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入库现象普遍存在,塘洲、沿溪、禾市、冠朝、螺溪、马市、万合、灌溪等乡镇对未达标水库未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逐一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澄江镇未制定治理方案、无汇报材料;南溪乡卡口水库还存在扩建养殖场等违规行为,乡政府正在处理之中。

(三)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各乡镇场虽明确了试点河流试点村,但大部分乡镇场未制定试点方案,试点河流“河长制”公示牌没有树立,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行为未进行摸底调查、专项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场要以这次“河长制”工作督查为新起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迅速掀起“河长制”工作新高潮。

一是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全面、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各部门联合发力,共同推进。各乡镇场、县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市领导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讲话精神,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相关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各级河长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河长会议,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让问题在一线发现、进度在一线推进、困难在一线解决。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要重新明确分管领导,调整好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充实“河长制”办公室人员,确保“河长制”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要加大水库水质治理力度。对水质不达标水库要全面清查水面养殖和周边养殖情况,组织辖区内县城乡建设、县国土资源、县林业等部门执法力量,从是否符合“三区”规划、是否未批先建、是否侵占林地等方面规范养殖场的建设行为;县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加大沼气池、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力度,督促养殖业主建设沼气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坚决杜绝直排行为。澄江镇乌石岗水库、沿溪镇白马塘水库、马市镇龙山寺水库等三座水库2017年承包合同到期,相关乡镇要加强监管,坚决制止重新发包或续包行为。要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专项整治,对河道两岸的排污口、违章建筑、侵占河道、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八乱”情况,制订治理方案,全力开展整治;要健全巡查机制,结合全县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要求,落实各村巡查员、专管员和保洁员,做到各司其职,一天一巡查、一天一保洁,并填写巡查记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微信、报刊等媒介,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月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宣传“河长制”新举措和新做法,宣传党委政府保护河湖生态环境重大决策和部署。为全面掌握各乡镇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请各乡镇场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5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情况报送至县河长制办公室,同时积极上报有关工作动态和信息,上述工作资料报送将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164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