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英文

为何拉勾还上吊因为逗比没有药
  • 回答数

    5

  • 浏览数

    2446

首页> 医学> 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英文

5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我人还在但心已无

已采纳

这个得提前先报名,然后报完名以后每年考两门两年考完。

88评论

森海北屿惜梦旅人

人事考试不是一种考试,而是一类考试的统称,他包括好多的考试项目,有公务员考试 教师资格认证考试,什么律师资格考试等等。你可以到这个网站看下就知道了

151评论

夏末倾城娶谁家姑娘冬初轻语嫁谁家男孩

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请大家参考往年报名时间。2020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20日2019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8月8日至9月6日2018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23日至8月2日2017年执业药师报名时间:7月19日至7月31日报考条件: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73评论

黑夜无声流泪

我国SFDA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英文缩写(stat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其前身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任国家药监局局长邵明立(前任就是郑晓萸)  FDA的意思是“食品药品管理局”,未标明国家名称的一般是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其他国家的这个机构称XX食品药品管理局,如英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1906年,作家辛克莱发行他的小说“丛林”,其中对芝加哥肉品加工业内幕作了无情揭露:工厂把发了霉的火腿切碎填入香肠;工人在肉锭上走来走去并随地吐痰;被毒死的老鼠被掺进绞肉机;洗过手的污水配制佐料……肮脏的食品加工厂令人作呕,引起美国大众的义愤,肉类食品销售下降,欧洲也消减了一半从美国进口的肉类,引起美国畜牧业的恐慌。当时的总统西德•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约辛克莱会面,并派出人员实地考察。芝加哥的食品加工业一片紧张,各工厂做了许多表面化的清洁工作。但是,考察员还是做出了“食品加工业的现状,令人厌恶”的评语。总统借助舆论界的压力,在6月30日通过了《食物和药品法案》、《肉类检查法案》。并组建了以威利博士(Dr. Wiley)为首,共11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班子,形成了最初的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威利博士是一位有名望的化学科学家,也有着科学家的严谨和无情,在他的领导下,逐步建立起食品加工的规章制度,树立起美国食品安全的信誉。  FDA监管范围包括食品药物以及加工所使用的机器设备,后来扩展到化妆品、营养品、动物饲料。随着科技进步,一些无线电辐射型产品也归于FDA管辖。鉴于篇幅,只谈涉及食品管理内容。FDA监管了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20%,它的行政预算每年20亿美元,平均每个美国人每天花费不到2分钱支持它运转。在美国的诸多政府机构中,被认为是花钱最节省,办事最多的政府机构。一百年来,FDA忠于职守,一丝不苟,令企业家生畏;它与人为善,让民众放心。FDA是美国人健康的守护神。它实践着美国建国者对国家职能的定义。“政府是,而且应该是为保护公共利益的和人民安全而设立的。”(“Government is, or ought to be, instituted for the common benefit, protection, and security of the people……” ——George Mason, Virginia Bill of Rights, June 12,1776)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设在华盛顿特区及马利兰州罗克威尔城,机构庞大,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FDA将全国划分成6个大区,即太平洋区(旧金山、西雅图、洛杉肌)、西南区(达拉斯、丹佛、堪萨斯)、中西区(芝加哥、明尼阿波利斯、底特律)、东北区(波士顿、纽约、布法罗)、中大西洋区(费城、辛辛那提、纽瓦克、巴尔的摩)、东南区(亚特兰大、纳什维尔、新奥尔良、奥兰多、波多利各的圣吉安)。每区设立一个大区所,大区所下又设若干个地区所。太平洋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旧金山,西南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达拉斯,中西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芝加哥,东北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波士顿,中大西洋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费城,东南区的大区所所在地为亚特兰大。 区所负责对本地区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器械、血库等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区所按工作需要又设立若干工作站,以保证工作面能覆盖本区范围。全美目前共有143个工作站。大区所、地区所及工作站均属FDA的各级直属机构。区所的规模视工作量而定,全美的药品 65%以上在中大西洋区生产,故该区的力量较强,共有职工 525名,其中监督员 250名,约占FDA总部监督员的14,分析检验人员150名。  各州对药品的管理按地方药品管理法规进行,主要工作是:对药师进行考试和注册、对药品经营部门和药房进行监督检查,发放或换发许可证、吊销违法户的许可证、对所在地的药学院校进行评价、审查见习药房等。  美国1906年《纯食品和药品管理法》的颁布,构成了美国药品产业结构转型的背景,成为了美国药品规制的法律根据和基础。根据该法律,食品药品规制由农业部下属的化学局执行。阿里斯伯格(农业部化学局局长)的规制哲学是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对企业采取说服教育,与之展开合作。诱导式的教育会比强制性的教育方法有更好的效果一样,不仅要对药品给与严苛的法律规制,更要给出建设性地建议,告诉企业如何去生产、加工和储存药品的方法。沃尔特·坎贝尔(1927年任美国第一任食品、药品和杀虫剂管理局局长)决定推行以合作为基础的规制进路,认为绝大部分企业还是愿意遵守所有合理的规章,故意违反法律的情况只在少数;因此药品规制机构在做出进一步决定前应向企业给出改进的建议。在1920年代的末期,美国爆发了大规模流行性感冒,食品、药品和杀虫剂管理局对抗流感药物提出了一系列严苛要求,这引起了企业界的强烈不满和抵制,但不久之后,在大萧条和新政的背景下,所催生出的却是要求更为严格的1938年《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199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组建国家药监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 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保健品、化妆 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食品 、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 、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  (三)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开展全国 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和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 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五)起草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行政保护制度。  (六)起草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和监督管理;起草有关国 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产品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注册药品,拟订、修订和颁布国家药品标准;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 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淘汰药品的审核和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工作 。  (八)拟订和修订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 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十)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一)拟订和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二)指导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工作。  (十三)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政府间、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司室机构:  1、办公室(规划财务司):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值班、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和行政后勤等工作;组织建立业务信息系统,承担统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制定财务、会计、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预决算并监督执行;综合管理各类资金、资产、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对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  2、政策法规司:起草、拟订药品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拟订综合监督政策;提出立法规划建议;组织和承担行政规章的审核、协调和发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等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组织并承担有关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报刊出版等工作。  3、食品安全协调司: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检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收集并汇总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承担研究、协调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有关工作。  4、食品安全监察司: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务院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研究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拟订国家食品安全重大技术监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规划并监督实施。  5、药品注册司:拟订和修订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产品目录、药用要求和标准;负责新药、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进口药品以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指导全国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拟订保健品市场准入标准,负责保健品的审批工作。  6、医疗器械司 :起草有关国家标准,拟订和修订医疗器械、卫生材料产品的行业标准、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负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认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评审机构的资格;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管理。  7、药品安全监管司: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审定并公布非处方药物目录,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的审核工作;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拟订和修订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商有关部门制定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审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法组织和监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负责药品生产许可、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的监督工作;拟订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标准。  8、药品市场监督司:拟订和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定期发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监督工作,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负责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指导保健品广告内容的审查工作。  9、人事教育司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有关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拟订本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10、国际合作司 :组织开展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药品监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药品行政保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1、驻局纪检组监察局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察、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二)、直属单位:  1、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2、国家药典委员会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5、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12、中国医药报社  13、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14、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  1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四六仓库  17、中国药学会  (三)、地方药监局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是美国公众保健司(Public Health Service)内部的一个机构,而保健司则是健康和人类服务部(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的下属机构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straton简称 FDA),隶属于美国卫生教育福利部,负责全国药品、食品、生物制品、化妆品、兽药、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FDA下设药品局、食品局、兽药局、放射卫生局、生物制品局、医疗器械及诊断用品局和国家毒理研究中心、区域工作管理机构,即6个局(有的刊物也称6个中心),一个中心和一个区域管理机构。美国食品药品管理机构共有职工约 7500人, FDA总部有 1143人,其中药品局为350人。  药品局(也称药品评价和研究中心)负责人用药品审批工作,设有8个处和若干科室。1.药品管理处。下设药品信息、信息系统设计、行政管理和预算、医学图书馆4个科室。2.药品监督办公室。下设有药品质量评价、药品标签监督、生产和产品质量、科研调查、法规等7个科室。3.药品标准处。设有常用药品评价、药品上市和广告2个科。4.药品审评一处。下设心血管——肾脏药、抗肿瘤药、营养药、医用造影外科和齿科药、肠胃药和凝血药5个科室。5.药品审评二处。下设抗感染药、代谢和内分泌药、抗病毒药3个科室。6.流行病和生物统计处。下设流行病及调查、生物统计2个科室。7.研究处。下设研究和测试、药物分析2个科室。8.仿制药品处。下设仿制药品、生物等效2个科室。

97评论

亦别离

执业药师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发。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  执业药师的英文译为:Licensed Pharmacist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分为药学和中药学两个专业,均设四个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各类考生报考细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6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5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主办人签字);   (8)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2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公章,主办人签字);   (8)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6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注册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187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