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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陪我滚床单
现在两个系统,医疗和药监系统,不相互承认,但是药师法将要出台,会把两种药师合并一起,可以查一下药师法,其次根据药品法中医疗机构条款,医疗机构是需要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这里面承认药师可以用于医疗机构,而且药品法是高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所以应该以药品法为依据。
傻屌爱人
按照卫生局指定的资质,提供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执业医师(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执业护理人员(护士、护师)执业药师()等,还有场地使用证明(按你申请的门诊部的等级要求),医疗配套用房的验收合格证明(X光室检验社区妇幼保健),法人的身份证、计生证原件、复印件等,先申请《医疗卫生经营许可证》审批合格后凭此证到共生部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
我欠你一句对不起
问题需要再拓展。执业药师:是从业资格,指经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一种从事药学执业工作的资格准入性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也可以这样理解:通过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的药师称执业药师,具体也分执业中药师、执业西药师。职称等级相当于医疗机构的中级职称,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从事中级职称级别的质量管理工作,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国家规定的是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药师,在一些大中型城市要求驻店药师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医院不需要配备执业药师,需要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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