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会计培训

我孤独成性然后溃不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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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脑子被尿射了吧你眼睛被屎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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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痛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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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兽长的好哇塞

“带事业帽子、走企业路子”是地勘单位最典型的非事非企经营管理模式。由于地勘单位特殊的体制机制问题,使得地勘单位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方式等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差异。

首先,地质勘查成本核算具有双重性,分别按地质项目和工作项目进行核算。其中,国家地质项目实行预算管理,项目预算中包括了管理费用,计算完全成本;而社会地勘工作项目属于经营性质,计算制造成本。地勘单位的年终决算报表和其他企业相比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的特点,企业决算报表按企业会计报表格式编制,主要是反映企业成本。只重视事后算账,不重视事前预测和决策的现状难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其次,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薄弱、观念落后。由于地勘单位属于事业单位,国家拨款是其主要的资金来源。目前,地勘单位会计使用的是在国家预算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的核算方式,即事后追踪算账。这种核算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消弱了会计的能动作用。虽然近年来地勘单位意识到这些弊端,并开始加强成本管理与控制,但未形成一种企业文化或全员参与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人员的成本意识还较为薄弱。

地勘单位成本管理还普遍存在两个思想误区:其一,认为生产经营是单位发展的重点,而成本管理与控制则无足轻重;其二,认为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就是降低成本。这两种观念都比较片面,地勘单位应纠正这些传统的管理理念,树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全局性观念。成本管理与控制不只局限于生产经营环节,而是覆盖并贯穿于单位发展的各环节和各流程中,被视为单位发展的基础。另外,成本管理与控制工作并非只是为了降低成本,降低成本只是管控的目的之一,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地勘单位的竞争力,为地勘单位更好地发展奠定基础。管理人员除了自身提高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意识之外,还应注重做好其他工作人的思想工作,通过讲座、培训等方式宣传成本管理与控制的重要性,让全体人员提高成本意识。

再次,成本管理与控制的方法较为落后。当前,地勘单位名义上是事业单位,但许多单位已执行企业化管理,并进入改制阶段。商业化地质勘查项目是地勘单位业务主攻方向,为抢占市场份额提高竞争力,地勘单位在成本管理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在力度把握上还有所欠缺。另外,由于地勘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滞后、相应管理制度改革措施不完善等,地勘单位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成本管控模式,粗放型管理是很多地勘单位成本管理的共有现象,只局限于成本的计量和确认,对于预算、成本计划、分析、考核等方面关注较少,一些先进的管理方法,如价值工程分析法、作业成本法等应用也较少。

最后,成本管理与控制的体系不够健全。目前,地勘单位大多未建立起比较健全的成本管理与控制体系,从成本管控的内容方面来看,大多只涉及野外直接生产成本方面,而忽视了对室内各种辅助工作环节的成本管控。从成本考核方面来看,地勘单位普遍实行年度考核办法,而对于日常的成本管控不加重视,缺乏日常成本核算追踪反馈体系。这也是难以及时采取针对性成本管理措施的主要原因。此外,地勘单位年度经济运行管理办法中涉及市场分析预测的内容很少,预警机制不完善。还有就是在成本管控的职责界定方面模糊不清或划分不明确,责任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奖惩执行力不够等,都是成本管理与控制的体系不够健全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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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爱她的笑

王金才 王俊鹤

(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

经过近年的几次修订,我局目前的局属地勘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渐趋成熟。考核工作的实施,对于局属地勘单位全面完成局制定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加强地质矿产工作,增加职工收入,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都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但从去年以来,由于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政策环境变化,局属地勘单位经济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因此有必要对我局目前的地勘单位年度考核办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由于工作关系,笔者近年来参与了局属地勘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工作中的体会,就进一步完善局属地勘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目前考核办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度业绩考核作为综合评价局属各地勘单位完成局下达的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好坏的措施之一,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有一套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一套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应当具有明确的考核对象和考核程序、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明确完善的考核内容、有效的奖惩措施,等等。如果由于考核办法不完善,考核指标不科学,考核内容不明确,奖惩措施不到位,往往会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考核指标丧失约束作用,甚至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负面效果,使整个考核工作失去应有的作用。从我局目前的考核办法来看,考核对象和考核程序基本明确,指标体系比较完善,但在考核内容、个别经济指标的设置及考核标准方面还存在值得探讨的地方。

1.考核办法中的经济指标考核内容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比较明确的审计标准

比如国有资产增值率的认定,考核的重点应当是被考核单位当年国有资产增值额的确定,被考核单位当年国有资产增值额主要包括当年单位形成的净收益转增净资产部分及其他调整因素。调整因素主要包括非经营性因素和潜亏因素。非经营性因素考核办法明确了几个大的方面,潜亏因素的确认考核办法中基本没有明确,比如各项规费的提取标准,矿权经营和勘查施工及加工制造等不同行业的成本费用挂账认定为潜亏的具体标准,等等。职工收入指标的认定,考核的重点应当是职工收入的构成,认定的前提应当是国家和局规定工资项目,哪些项目能发,哪些项目不能发,以及发放的标准、范围等办法中也没有具体明确。恰恰这些内容既是考核的重点和难点,又是地勘单位会计核算的重点和难点。考核内容规定的过于原则和笼统,一方面给考核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不同的考核人员对同一个指标的理解可能存在某些方面的差异,这就会对考核的公平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对规范地勘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利,由于没有具体规定,难于对地勘单位形成刚性约束,容易导致为了追求眼前利益而违规操作。

2.考核办法中个别经济指标的设置及具体的考核标准还存在值得探讨的地方

(1)国有资产增值率指标难于客观评价和比较不同地勘单位之间考核年度经营效果的好坏。由于局属地勘单位生产经营结构不尽相同,如果用国有资产增值率指标来评价不同单位考核年度的经营效果,在认定当年国有资产增值额时存在单位之间参与考核的效益比例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目前,局属地勘单位的生产经营基本由大队和队属企业组成。队部和独立核算的队属企业分别执行地勘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不同会计制度规定,队部当年形成的净收益按照“4∶3∶3”比例分成,其中70%形成地勘发展基金和公益金计入净资产,参与当年业绩考核,其他30%作为奖励工资计入应付工资,不参与当年考核。独立核算的队属企业当年形成的净收益全额作为未分配利润计入净资产,参与当年业绩考核。这样就会出现队属企业占全队效益总量较大的单位和没有队属企业或队属企业效益规模较小的单位参与考核的效益比例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比如七队和五队由于队属企业成分较多,当年参与考核的效益比例就较其他地勘单位高出较多。

(2)经营者考核奖的确定方法和标准不尽合理,容易导致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目前办法规定,被考核单位只要完成了考核办法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经营者就可以拿到本单位在岗职工人均收入3倍以下的考核奖金。由于目前考核办法规定的指标体系中既有财务绩效评价,又有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既有定量指标,又有定性指标;其中财务绩效评价指标在整个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比重不到50%,这样各单位按照考核办法规定的指标权值计算的经营者考核奖和单位当年形成的净收益及奖励工资并不存在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考核奖较高的单位,其形成的经济效益及可用的奖金来源不足于支付办法规定的奖金数额。假定某单位2008年净资产考核基数为2000万元,当年形成的净收益为350万元,参与考核的净收益为245万元,形成奖励工资105万元,考核结果为当年增值率12.25%,地质工作和其他辅助指标完成情况符合局规定,这样经营者基本可以拿到3倍职工收入的考核奖。假设2008年全局在岗职工人均收入4.5万元,队班子成员为5人,这样经营者当年最低可以拿到13.5万元的考核奖,整个班子成员需兑现的考核奖为55.35万元,占当年形成全部奖励工资的52.7%左右,按当年可用于考核奖发放的奖金总量为当年形成全部奖励工资的80%计算为84万元,这样剩余可用于其他职工奖励的奖金为28.65万元。扣除奖励部分贡献较大的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可用于其他一般职工的奖励工资基本上所剩无几。另外,从2009年开始,局属地勘单位开始实行绩效工资制度,不同岗位职工的绩效工资差距已经拉开,如果考核奖的分配差距仍然过大,容易导致单位领导和普通职工之间,不同部门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大多数普通职工难于分享到单位发展的成果,不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

(3)国有资产增值率的考核标准较高,今后地勘单位完成任务的难度较大。目前考核办法规定国有资产增值标准为12%,前几年,由于国家政策扶持和外部经营环境改善,局属地勘单位普遍效益较好,净资产增长较快,目前各单位的净资产规模普遍都在3000万元以上。去年以来,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地勘单位经营难度普遍加大。为增强发展后劲,局党组也要求地勘单位增加地质科研投入,由于能够参与地质科研的基本上都是各单位业务骨干,这样势必对科研投入力度较大的单位的短期效益带来负面影响,考虑到地勘单位净资产规模和前几年已经不具有可比性及局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应考虑适当降低考核标准,给地勘单位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

(4)职工收入增长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没有考虑政策性调资因素。目前考核办法规定职工收入增长的标准为10%,难以客观体现地勘单位在职工收入增长方面的贡献。这几年,局属地勘单位职工收入普遍增长较快,职工收入增长的主要有两方面因素,一是国家和省政策性调资,财政提高人员经费供给标准;二是单位经营效益较好,按照局属地勘单位考核办法、地质找矿专项奖励等局相关文件规定发放给职工的效益或奖励工资。应当说真正体现单位在职工收入增长方面的贡献的应当是第二部分。从今年情况来看,由于2009年省财政全额增加局属地勘单位的预发津补贴经费,扣除去年后3个月增资因素,仅政策性增资今年各单位职工收入的增长将超过10%。

3.地勘单位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目前办法没有规范到位

一是局属地勘单位承担的国家和省财政地质专项,部分单位也参与了投入,个别单位出现超支挂账问题,对地勘单位承担的国家和省财政地质专项的考核目前办法没有规定。二是由于去年外部环境变化,局属地勘单位的应收账款普遍增多,坏账风险加大,目前办法对如何控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没有规定。三是局地勘费计划安排的内部专项资金,如老基地改造、科研经费等,其中涉及费用转化问题,由于涉及年度考核,内部专项资金如何参与考核也需要予以考虑。

二、几点建议

(1)针对考核办法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针对考核办法规定的经济指标制定具体的审计标准。明确各项指标的含义、计算公式及调整事项的具体内容和规定,作为考核办法的附件或补充内容一并下发,这样一方面便于考核,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地勘单位形成约束,有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2)增加对财政地质专项、矿权经营投入、应收账款挂账、地勘费计划专项等管理和核算方面的考核规定。由于上述几项都是全局经营管理的中心内容,有必要在考核办法中重点予以明确。

(3)将经营者考核奖的确定方法改为被考核单位只要完成了考核办法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经营者就可以拿到本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奖励标准的3~5倍,明确考核奖的发放范围为单位全体在岗职工。这样既可以体现鼓励先进、多劳多得,按贡献大小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上级精神,又可以体现“以人为本”,照顾到绝大多数职工的利益,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

(4)用国有资产收益率指标取代国有资产增值率指标作为评价地勘单位考核年度经营效果的指标。国有资产收益率的考核基数和国有资产增值率相同,不同的是国有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的分子是各单位分配前的净收益,国有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的分子是各单位分配后的净收益。由于各单位分配前的净收益口径一致,采用国有资产收益率指标,在认定当年效益时,就可以避免单位之间参与考核的效益比例和口径不一致的问题。

(5)在考核职工收入增长指标时应考虑到政策性调资因素。考虑到地勘单位职工收入的资金来源渠道既有财政资金,又有经营收入和奖励工资,考核认定的工作量和难度都较大,单纯考核经营收入和奖励工资中列支的工资,虽然合理,但考核认定的工作量和难度都较大,也不一定准确。建议按照当年单位的工资总额同口径扣除财政增资部分后计算,这样一方面便于操作,另一方也更有利于客观评价和比较各单位在职工收入增长方面的贡献大小。

(6)适当降低财务评价指标的考核标准。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全局地勘单位上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适当降低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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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入人心

各机构培训费不同。金额500-50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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