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会计培训办理

红酒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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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鼻嘴眉耳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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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培训班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条件 就是在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批个学校就可以了 然后在民政局办理非法人企业 在物价局收费情况备案 这个是批学校的流程 至于是会计班还是文化课都没有其他的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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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风

所需条件:

1、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单来说培训机构,各种机构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2、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标准;

3、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的银行帐户;

4、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金严来源;

5、有正常师资来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师资队伍;

6、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

7、有明确的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包括办园目标、原则和培训班类型,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课程和教材等;

办理手续:

第一关,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第二关,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第三关,是办理税务登记。 最后有的还要注册资金。

首先要明确自己培训的目的是以考试过级、职称评定等学习为目的还是以提高技能、就业培训为目的。如果是学习目的应到当地县、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办证。如果是以就业技能为目的的要到当地劳动局职工科(也可能是专门科室)咨询办理。

办理手续基本相同:租用场地证明、担保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制度、合伙协议、师资证明、申请书等等。费用很低。最后由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发证。因为是免费的,所以收费许可证就可以免了。

扩展资料:

凡申请办学者须呈报下列材料

1、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社、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户口、履历、学历或技术等级证件。

2、办学申请书.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期限、办学规模、教学计划、师资来源、收费标准以及教学场所和设备等。

3、私人办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保证教学质量。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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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今恋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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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会无期别来无恙

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咨询服务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地址 联系电话 黄浦区 五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上海市工人文化宫西藏中路120号4楼) 63520282 卢湾区 卢湾区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斜土路222号服务大厅近局门路口) 23065037 徐汇区 徐汇区商业职工学校(裕德路45弄2号) 64695177 54242972 静安区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陕西北路1058号) 62278881-100662773024 长宁区 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茅台路476-1号5楼) 52062529 普陀区 上海西宫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武宁路225号沪西工人文化宫4楼) 62441611 闸北区 闸北区会计培训中心(天目中路383号8楼) 63542590 虹口区 虹口区财政局财会管理中心(飞虹路380号101室) 25658819 杨浦区 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凤城路80号) 65023147 闵行区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财政窗口(莘建东路201号) 34120853 宝山区 宝山区财政局会计科(宝山友谊支路238号) 66785177 66785175 嘉定区 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嘉定仓场路3333号108室) 69985328 金山区 金山区财政局(金山朱泾镇人民路39号) 57321541 石化地区:区科技馆一楼(金一东路11号) 57950796 松江区 松江区财政会计学会(松江秀水新路21号) 57822906 上海电视大学松江分校培训中心(松江中山二路621号) 57824799 青浦区 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 59734849 浦东新区 浦东市民中心(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 68545823-0 浦东惠南镇通济路229弄25号 58020839 奉贤区 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局西门口) 33611053 崇明县 崇明县财政局会计科(崇明城桥镇人民路60号1号楼416室) 69613741各区县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5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和日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考试日期定于2010年4月1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下午13:00—14:30会计基础:下午15:30—17:00初级会计电算化:全年常设考场。考生另行报名参加上海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二、报名对象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三、报名办法、时间和费用1.报名办法: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办法及流程详见上海财税网有关公告。2.报名时间:2010年1月19日至1月28日。网上报名时间从2010年1月19日上午9:30开始至1月28日24:00结束。各区县咨询服务点服务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3.考生可在报名规定期限内向各区县咨询服务点了解网上报名相关事项(各区县咨询服务点地址及电话附后)。4.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每人应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35元。四、考试成绩报名参加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二门科目须在当年度内全部合格,考试成绩有效。五、免试条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会计基础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试题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七、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通过上海财税网()财政公告栏查询。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咨询服务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上海市财政局二O一O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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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七夕

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资格的办学担保。

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公民个人和不具备本地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办学的,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资格的办学担保。

扩展资料:

培训机构办理要求规定: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完善教育机构的审批、备案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2、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将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3、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审批的教育机构定期予以公告,并对抄送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会同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定期予以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培训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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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1)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①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②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30日 (2)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①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②《**市民办机构审批表》; ③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④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年期的场地租约; ⑥拟举办培训项目的和教学计划; ⑦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⑧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出资额的报告。 (3)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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