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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拥抱
《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凡是盈利性民办学校,都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这是强制性规定,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敷衍。
在许多省市,《消防许可证》都是《办学许可证》的前置手续。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所在城市“民办培训学校消防管理办法”及所在区域的“消防行政管理单位具体管理办法”。
一般流程是,教育局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确认场地具备办学条件,然后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准备申请材料并准备消防备案,拿到消防备案证明后,再进行教学场地设施的装修施工。
至于消防备案,我们需要提供:
以上消防备案申请材料,办事窗口和相关网站都可以获取,正常填写并提交就可以。
等到“消防备案”审批通过后,我们还需要进行场地装修备审,需要填报的文件材料如下:
等到培训场地装修完毕,还要申请“消防验收”,准备如下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装修施工时购置的消防产品和设施都有供货证明,务必请厂家提供书面证明存档,在准备消防备案、装修报备和消防验收材料时,会节省不少时间和精力。
首先,我们需要向教育局提交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比如:课程设计、管理制度、培养目标等等;审批通过以后再去当地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当然,想要得到工商部门的认可和准许,我们筹备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消防许可、法人资质、场地面积和开办资金,都必须要符合相关规定。
1、培训资质
负责人或校长应当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培训中心专职教师不能少于5人,培训学校专职教师不少于10人,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占专职教师总数20%以上;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培训机构,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低于50%;聘任外籍教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场地面积
各地要求不同,一般来说,同一培训时段的“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平方米,必须确保学生学习不拥挤、易疏散。培训中心教学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不少于400平方米,培训学校校舍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并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具有有效的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建筑质量检测合格;消防验收合格。
3、开办资金。
注册资金一般不少于20万,培训中心办学的流动资金不低于5万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培训学校流动资金不低于20万元,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3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
文化类教育培训机构资质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进行前置审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质由县级以上部门人力资源保障局进行审批。
等我们获得了《消防许可证》和《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申请和办理并不难,但是准备的文件材料也不少。
至此,《消防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3证齐全”,我们想要投身教育事业,开展教育培训机构的想法也就付诸现实了。
宛如等死
所需条件:
1、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单来说培训机构,各种机构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2、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标准;
3、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的银行帐户;
4、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金严来源;
5、有正常师资来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师资队伍;
6、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
7、有明确的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包括办园目标、原则和培训班类型,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课程和教材等;
办理手续:
第一关,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第二关,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第三关,是办理税务登记。 最后有的还要注册资金。
首先要明确自己培训的目的是以考试过级、职称评定等学习为目的还是以提高技能、就业培训为目的。如果是学习目的应到当地县、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办证。如果是以就业技能为目的的要到当地劳动局职工科(也可能是专门科室)咨询办理。
办理手续基本相同:租用场地证明、担保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制度、合伙协议、师资证明、申请书等等。费用很低。最后由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发证。因为是免费的,所以收费许可证就可以免了。
扩展资料:
凡申请办学者须呈报下列材料
1、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社、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户口、履历、学历或技术等级证件。
2、办学申请书.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期限、办学规模、教学计划、师资来源、收费标准以及教学场所和设备等。
3、私人办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保证教学质量。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奢求祈求
一: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由于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教育机构性质不同,短书建议先判断和分析教育机构发展方向,准确定位之后再去申请。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办证件有不一点同,虽然说营利性和非盈利的教育培训机构都需要去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但是后面去办理的证就不一样了,前者需要去办理去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后者需要去到民政局审批《民办非企业》。 营利性或者非盈利性的两证办理成功之后,才算是真正拥有办学资质。
二:确认办学指标。办理许可证需要检查该机构是否达到办学指标有标准,如果没有就不会受理,短书建议最好先去街道和教育局报备,查看是否还有指标需要完成,如果还有指标可以办理,就压更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变更为教育培训。把所有的指标确认无误之后再去街道盖章,最后和教育局相关人员沟通现场进行场地考察。特别注意,这个很关键,如果初审不通过,后续的工作无法进行。
三:检查场地 。场地在教育培训机构场地使用上有明确的有法律法规,例如在规格、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如果达不到标准的话就就不能通过审核,所以一定要先找教育局初审场地再签租赁合同,否则会亏损。面积需要根据当地的场地规格要求定义,租赁期:3年以上,层高:早款、幼款在3层及层以下,场地租赁时请注意土地使用性质,一般办公,综合,民居,工业。办公和综合可以申请改变性为教育培训;其中合用地有些地方需到国土资源部补交变土地使用性费,按每平方按收。但是居民和工业原则不可以变更,具体资料可以翻阅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公示。确认场地可以之后去办理名称预核申请。需要递交相关文件,正式在教育局筹备备案。获得教育局签发的《筹办申请息书》,但请记住《筹申请同意书》不是《办学许证》,两个性质是不一样的,要特别注意。同时“筹办申请同意书”并不是办学的律依据,这个时候开课运营还是不行的,需谨慎。
四:办学消防许可证。筹办申请同意场地初审过后同时进行的是办学消许可证的办理事项。办理许可证会有当地的消防员去场地进行检查,检查指标有:有无双出口、应急通道,烟感喷淋能不能做 ,这个楼本身是否合格,层高,消防栓里有没有水。
树漏光
要经营校外培训机构,必备的证照就是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了。
办学许可证是证明机构具有相应的办学资质,营业执照则是证明机构具有相应的法人主体资质。与常规证照办理流程不一样的是,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前置许可”的审批方式,也就是说,先取得办学许可证,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所以说,是先去教育部门,再跑企业登记部门吗?
NoNoNo!办理办学许可证,证上不可能没有机构名称吧?于是乎,首要步骤还是要为培训机构取一个适宜的名字——这就得先去到企业登记部门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了。
所以到底是怎么跑,跑哪里,交啥材料呢?为了让小伙伴们整得明明白白,我们梳理了证照办理全流程。
一、整体流程
各地的证照办理要求、材料不尽相同,不过整体步骤基本一致,如下图所示:
不过,法律规定“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设立培训机构”,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可以一并提交筹建与正式设立两个步骤的材料,不用分两个程序走。有些省市也就此开放了相应的“绿色通道”,比如,开放“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联办程序,申请人只需要向其中一个部门递交所有材料,不需要跑两个部门。同时,压缩审批时限,节省申请人的办理时间。
二、组织形式
根据《工商总局教育部关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号),营利性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当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名称要求
鉴于培训机构必须以公司形式设立,那么培训机构的名称肯定要符合公司名称的相关规定,其名称构成应当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此外,关于培训机构的名称还有其他特别规定:
(1)一般表述为“XX培训(课外培训、课外教育、自修、自学、辅导、考试补习、补习)学校或中心”。
(2)可以体现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等表述。如:英语培训学校。
全称举例:XX市XX培训学校有限公司、XX县XX辅导学校有限公司。
(3)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学校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等作字号,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学校授权,且使用该学校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学校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明确的,可以不经授权.
(4)不得以个人姓名作字号,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在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的,应当是行业的限定语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例如,不得取名为“中华XX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但是培训学校专门教授中华武术的,可以取名为“XX市XX中华武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6)未经有关机关审批并获得许可,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进修”“专修”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但从事相关行业、作行业限定语等使用的除外。
(7)不得简称为XX学校或者XX中心。
2、名称预先核准程序
现在全国已推广全程电子化方式的企业名称核准,不用跑现场。但是,关于“前置许可”中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各地可能有不一样的要求。毕竟核名之后是直接进入教育部门的审批,两个部门的系统不一定是打通的,因此,申请人在办证前一定要咨询清楚当地教育部门,如果说是需要的《名称核准通知书》一定是企业登记部门盖红章的纸质版本,那就要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企业登记部门申请、获取教育部门所要求形式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四、办学许可证
各地对申请材料的内容、形式等要求不尽相同,申办办学许可证前应当查阅当地的具体规定,或者详细咨询当地审批机关的要求。
以下以广州市为例。
1、培训机构筹设
筹设阶段的申请材料如下:
2.完成筹设并正式申请设立培训机构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从以上申请材料可以看出,办学许可证的办理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消防部门(广州300平方米以下的场地)、环评部门(广州超过5000平方米的场地)审批的相关证明文件。
3、办理时间
(1)法定审批期限:筹设程序在30日内;正式设立程序在3个月内。
(2)实际审批期限:各县区一般都会在法定期限的基础上压缩审批时限,并在其承诺期限内办结,如广州市番禺区的筹设程序就压缩在15日内,正式设立程序压缩在45日内。因此,实际的办理时间自然要比各县区的承诺办结时限要短。
五、营业执照
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自然就是要办理营业执照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相对简便,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许多地方甚至实现了“即办即得”——提交材料后当场就可以取得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条件相对而言都比股份有限公司要简单,一人股东也没有问题,注册资本也是认缴制的,中小型培训机构可以优先选择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有的小伙伴急了:以后发展得越来越好,我还想像那几个教育机构巨头上市呢,怎么办?不用担心,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时机到了可以直接申请变更!
营业执照的办理时限各地有所差异,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材料大致相同(材料名称各地有所不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前置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这就是我们前面好不容易办下来的办学许可证!),公司章程,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全体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承诺书等。
不过,各地可能会存在特殊的程序及材料,例如,各地要求提交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版本与内容不一定相同;又例如,现在大部分地区都要求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通过专门渠道的实名认证,才能够实现完成营业执照办理。
因此,申办营业执照前还是应当要去查阅当地的具体规定,或者详细咨询当地审批机关的要求。
六、其他事项
1、审批机关不收费
办理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审批机关是不收费的,因此,找代办代为办理证照的小伙伴要注意了,不要轻信所谓的“手续费”、“工本费”而花了冤枉钱!
2、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要为培训机构内的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比如饭菜类的早午餐,还需要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虽然属于“后置许可”,就是取得营业执照后才申领的许可证,但是由于审批机关对餐饮制作的操作间、处理间等场所有着严格的标准,如后期装修完毕再去办证,可能会由于审批机关认定厨房的设置不合格等因素导致重新布局、二次装修等,这样既增加成本,又浪费时间。
因此,办理餐饮类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最好先将厨房、食堂(用餐区)的图纸、照片提交给食药审批部门审核,或是提前向食药审批部门申请,让食药审批部门在厨房、食堂的装修阶段就能够去到现场检查,如此,即使布局等方面不合格也能够在装修阶段及时改造。
难忍
会计培训班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条件 就是在教委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批个学校就可以了 然后在民政局办理非法人企业 在物价局收费情况备案 这个是批学校的流程 至于是会计班还是文化课都没有其他的前置审批
三年五载
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资格的办学担保。
以学历教育或成人继续教育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有场地的要求及师资的要求,需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认证并且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方可营业,其培训课程价格需要核算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增加课程或改变收费需要向教育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才可改变。
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民办教育机构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公民个人和不具备本地法人资格的单位申请办学的,需提供具有本地法人资格的办学担保。
扩展资料:
培训机构办理要求规定: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职责,完善教育机构的审批、备案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查。
2、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的社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将社会培训机构审批表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3、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审批的教育机构定期予以公告,并对抄送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会同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定期予以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培训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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