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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肆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促进各单位配备合格的会计人员,提高会计队伍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会计证是具备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各单位不得任用其担任会计岗位工作。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人员。第四条会计证的颁发和管理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的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局、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及其在京直属单位的会计人员会计证的颁发和管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第五条取得会计证的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遵守国家财经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3.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及技能;4.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第六条会计证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定为:财务会计法规、会计基础知识、会计实务、珠算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后两门可由考生任选其中一门考试。)第七条现在会计岗位工作,已取得中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含中专,下同),经考核能够胜任一个会计岗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为其颁发会计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不具备中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的非会计人员,须参加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经会计证专业知识统一考试合格,可为其颁发预备会计证;具有中专以上财经专业学历的非会计人员可免试会计基础知识、珠算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参加其他两个科目考试合格的,可为其颁发预备会计证。第八条会计证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和组织,实行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为单位进行统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写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并应就会计证考试有关命题、试卷印刷、考场设置、阅卷登分、合格证发放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定具体的考务工作管理规定。各级财政部门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会计证专业知识培训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具体的培训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第九条取得会计证并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和优秀会计人员的评选,可以按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非会计人员所取得的预备会计证,其证自签发日起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作为各单位选用、聘任会计人员的依据。持证人员被单位任用(或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30日内到发证机关换领正式会计证,同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其所持预备会计证自行失效。第十条会计证实行验证制度。各级财政、税务等部门具有共同负责检查和监督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权利。第十一条会计证及预备会计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印制、颁发和管理。会计证应记功持证会计人员的职称、学历、单位、身份证号、会计证号、发证时间以及年检、奖励、处分、工作业绩、培训、岗位变动等情况。第十二条会计证实行注册登记和年检考核制度。1.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被单位聘(任)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在30日内到发证机关进行注册登记,注册后的持证人员作为正式会计人员管理。未经注册登记的会计证不予办理年检,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财政、财务部门组织的在职会计人员培训。2.在岗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向发证机关办理会计证年检。年检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由各基层单位将持证会计人员的情况按会计证所列内容逐项填写,并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核签后送发证机关进行年检。发证机关审核无误后,在会计证相应年份备注栏加盖验讫印章和日期,退回持证人。对未经发证机关注册登记、有违法乱纪行为、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脱离会计岗位的,以及弄虚作假取会计证的,发证机关不予办理年检。具体年检办法和注册登记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
走向你
一、会计培训班设立条件和民办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基本一致,大概包括以下条件:
1、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想了解更多会计报考和培训问题可免费咨询会计老师】
2、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标准。
3、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的银行帐户。
4、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金严来源。
5、有正常师资来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师资队伍。
6、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
7、有明确的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包括办园目标、原则和培训班类型,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课程和教材等。
二、会计培训班设立流程
1、首先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此前可以先去租赁办学场所并配置教学设施和教师。
2、到想要开办培训机构的地区的教育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
3、申请表内需填写教育机构的指导思想、办学宗旨、形式、开办地点、招收对象、收费标准、专业名称、经费投入、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还需说明最终要达到的教学目标。
4、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如学历学位证明等,等待教育局批准并颁发许可证。
5、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
6、办理税务登记并支付注册资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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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里泪外
按照有关要求,办理会计培训班必须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能够承担会计培训的人员才能申办这项业务,但是目前我市的会计培训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承担,专门有会计函授站,财政干部培训中心。办理培训班具体的审批不在财政部门,办理各种培训班属于社团行为,应该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需要你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你具备办理培训班的条件,才能予以审批。
凹凸点
所需条件:
1、开一个培训机构都要经过教育局的认可,拿到办学许可证。单来说培训机构,各种机构要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2、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标准;
3、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的银行帐户;
4、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金严来源;
5、有正常师资来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师资队伍;
6、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
7、有明确的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包括办园目标、原则和培训班类型,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课程和教材等;
办理手续:
第一关,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第二关,就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第三关,是办理税务登记。 最后有的还要注册资金。
首先要明确自己培训的目的是以考试过级、职称评定等学习为目的还是以提高技能、就业培训为目的。如果是学习目的应到当地县、区教育局成职教科办证。如果是以就业技能为目的的要到当地劳动局职工科(也可能是专门科室)咨询办理。
办理手续基本相同:租用场地证明、担保协议、验资报告、章程、制度、合伙协议、师资证明、申请书等等。费用很低。最后由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发证。因为是免费的,所以收费许可证就可以免了。
扩展资料:
凡申请办学者须呈报下列材料
1、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社、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户口、履历、学历或技术等级证件。
2、办学申请书.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期限、办学规模、教学计划、师资来源、收费标准以及教学场所和设备等。
3、私人办学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保证教学质量。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优质会计职称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