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队伍建设

何愁无暇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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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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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继续教育课程网站,然后选取2019年公需课即可。2020年30学时的公需课面授课程变成直播课程,5月1日后开始选课。还没选到的或则还没满30学时的,请抓紧选课。课程先出来选选课,后面还有课程还会出来的,请等待。考虑到服务器负载能力,不可能这些课程像一般的腾讯直播课程一样,无限量吞吐的,肯定有负载人数的限制,因此请大家一定要等课程一出来可以选课就进行去选课。先把课程选好再说。像拍车牌一样的,要进行抢课的。1后会放课程出来的,请大家有时间刷刷看能报名吗,我们也会刷的,一能报名就会通知大家。写在前面:直播课程是需要另外准备一台电脑,然后放在身边,播放直播课程的,不能最小化处理,因此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一个电脑用来办公,一个电脑用来直播。根据中国药师协会2019年10月9号《关于调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函》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84号)要求,我会对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作补充通知,具体如下:一、学员今年未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在登录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报名页面中请选满60学时专业课和30学时公需课(我会公需课是由闽人社办[2019]184号文推荐的网络培训实训机构培训)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授予福建省药师协会继续教育专业课60学时(20学分)和我会与福建省人社厅推荐的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授予公需课30学时(10学分)。二、学员已经在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完成60学时专业课的(或正在学习中的),但未参加30学时公需课学习的,学员可再登录我会继续教育平台学习公需科目,我会免费为学员开通公需课网络培训。三、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加强执业药师协管理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药监综人_2019_9号)的有关规定,未在我会平台上学习公需课的学员,已在福建省人社厅推荐的九个网络培训实训机构取得30学时公需课学习的,请将公需课学分交由我会认可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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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头蝶

回答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执业药师的报考对不同学历和不同专业均有不用的要求,需要您提出更详细的信息方便做出针对地解答您想了解哪个城市的报考,不同地区条件有所差别 。中国人事考试网更新了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介绍,这也就意味着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的报名条件已经确定了!整体来看,除了大专学历以下的无法参加考试,今年考试的报名条件并没有其他变化。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2021年报名时间是8月开始报名,10月考试报名入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第九条,最低报考学历为大专,药学和中药学专业考生在工作年限上的要求和以往一样:大专需要有5年工作年限,本科3年,硕士1年,博士无工作年限要求。2021年一个重要变化是:中专学历考生无法参加执业药师考试了。2021年药学或中药学相关专业的考生报考要求提高,工作年限在各类条件基础上再增加一年。更多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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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初心

《通知》称,由于目前执业药师队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地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为规范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首先,《通知》明确,坚持执业药师配备政策,稳步提高配备水平。《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药品经营领域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是指执业药师,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包括卫生(药)系列职称(含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从业药师等。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是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健康中国”战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要坚持和完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坚持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依法配备使用要求。原则上,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执业药师挂证,要严查严惩其次,《通知》要求,细化落实执业药师配备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责任 。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辖区内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队伍实际情况,结合经营品种、经营规模、地域差异以及药品安全风险等因素,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区域推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稳步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比例。各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过渡政策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过渡期内,各市县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药学技术人员的管理,对药品零售企业按规定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相关信息档案。要落实“四个最严”监管要求,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对于不按规定配备且整改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查处,并按规定核减其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经营范围。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执业药师队伍建设,仍要加强此外,《通知》还强调,切实发挥执业药师作用,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应当负责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督促执行药品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负责处方审核和监督调配,向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负责收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药学工作。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在坚持执业药师配备原则的同时,更要发挥执业药师的作用。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引导药学技术人才积极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逐年提升辖区内执业药师的配备使用比例;要规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促进执业药师持续更新专业知识,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探索建立多部门政策联动机制,促进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和执业药师队伍健康发展。以上就是关于通知的具体内容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会及时发布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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