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9120
老娘一人独步天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十五、十八、三十一条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中断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者,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据了解,具体办理注册手续时,需提供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并交还原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拟聘用因故中断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及聘用证明,市医院的考核合格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健康体检证明,然后到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办理重新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