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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成人同你私奔
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定,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经济师分为:初级经济师、中级经济师及高级经济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二、报名范围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科目
2021年度全国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0月30日、31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机考)。
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考试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0:00-8月12日16:00,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考生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相应考区(报名系统中为“地市”选项)。
(三)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四)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现场核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报名点电话及地址详见附件。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0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1年10月26日10:00-10月29日16:00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学霸算什么我是情霸
【导读】对于财会方面的的考试,每年基本都会发生变化的,而这些变化的点往往就是出题人的出题点,有的是修改的内容,有的是增加的内容,当然删除的内容就不需要关注了,重点关注的就是修改和增加的内容,当然不同章节或多或少都会有变化,所以需要我们按章节进行分析了解,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新增点:《经济法》第六章。
1.税率:13%、9%、6%三档。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其他个人除外),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的处理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取得,应按票据注明的税额确定进项税额),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提示】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说明】这次初级考这个点考了无数遍,考得无比细。
5.加计抵减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提示1】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提示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1)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2)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加计抵减15%。
【提示3】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6.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1)自2019年4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①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及以上的;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提示1】“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提示2】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提示3】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办理免抵退税后,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提示4】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2)自2019年6月1日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①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2次及以上;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7.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免税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8.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免征增值税。
9.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免征增值税。
10.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1.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1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13.生产销售有机肥、农膜免征增值税。
14.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15.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16.对赞助企业及参与赞助的下属机构根据赞助协议及补充赞助协议向北京冬奥组委免费提供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有关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以上就是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新增点,是关于《经济法》第六章的相关内容,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怎么考,其实还是需要大家进行合理规划,才能保证一定的复习效果,所以我们需要抓紧一切能够利用的时间,认真进行复习工作。
失去后不该再拥有吗
中级会计考试时间1 考试时间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已经公布,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时间为9月4日-6日,具体科目、时间及批次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批次9月4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第一批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9月5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第二批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9月6日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第三批次13:30-15:45财务管理18:00-20:00经济法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已公布,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1日,在上述时间内,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区的报名开始时间,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已开通,请考生在各地规定时间内报名、交费!部分地区报考要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还未进行采集的考生,抓紧时间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此外,部分地区报名时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记录,请考生及时进行继续教育。部分地区报考有居住证要求,居住证需考生提前办理。
劳资要日天
报考中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可要抓紧时间复习啦!下面梳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基础知识
(一)不计提折旧的两种固定资产:
1、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固定资产——土地,这个属于历史遗留问题)
(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期限的确定:
1、确定租赁期满企业取得所有权,按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2、租赁期满固定资产归还出租方,按租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中较短者计提折旧。
(三)特殊情况下的固定资产:
1、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停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因为已经转入在建工程,不再属于固定资产);
2、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3、因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二、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折旧之双倍余额递减法
(一)折旧期从年初开始
1、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不考虑残值)
2、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已提折旧-残值)2
(二)折旧期从年中开始(分段计提,折旧第二年要将上年未提满的折旧按上年的方法提满)
1、第一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2使用年限*月数12
2、第二年的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净值*2使用年限*上年剩余月数12+(固定资产期初净值-上年全年折旧)*2使用年限*本年剩余月数12
3、以此类推
4、最后两年的折旧额会涉及3个年份,计算时考虑残值,变为直线法。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数总和法
(一)年折旧额=(原值-净残值)*年折旧率
(二)举例说明: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总和
1、折旧年限3年
第一年的年折旧率=3(1+2+3)=36,第二年为26,第三年为16.
2、折旧年限为5年
第一年的年折旧率=5(1+2+3+4+5)=515,第二年415,第三年315,第四年为215,第五年为115
注意:如果折旧期是从年中开始,也要分段计提,第二年将上年未提满的折旧按上年折旧率补足,再按当年折旧率计算当年余下月数的折旧。
你若肯深拥你若肯深吻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有哪些备考技巧?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想要顺利通过,掌握高效的学习方法就能事半功倍。《经济法》作为考试中的记忆性科目,学习的时候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备考技巧!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一、理解第一,记忆第二
《经济法》相比《中级会计实务》和《财务管理》,记忆的内容会多一点,背诵在所难免,但理解更重要。在记忆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将知识点烙印在脑海中,而不是随着记忆力的衰退,让知识点像水一样流走。如果只是死记硬背,就只能做与课本内容完全一样的考题。 当你看到案例形式的问题时,你会傻眼,你会变成一个煮饺子的茶壶。只有理解才能学习和应用,看透知识点,知道它的脉络和规定的法律原则,把知识点消化成自己的知识。在了解的基础上,记忆确实可以减轻记忆的压力。
二、做好题,作对题
(1)练习是必要的
学税法,一定要做大题,做题过程中要记住知识点。因为税法部分的知识只是简单的背诵,很多知识点不能在问题中灵活引用,而当真正回答问题时,问题中的很多隐藏条件都会被忽略。大家做题的时候要注意积累,遇到特别典型的问题,要整理出来,等到强化阶段或者冲刺阶段再反复研究拓展。在税法部分,客观题是考查政策法规的熟练程度,而主观题是考查业务的熟练程度,即如何巧妙运用知识点解决题中的问题,所以 有必要做这个问题。
对于非税法部分,做适当的题,题是用来辅助理解和推测考场的。例如,如果你记住了某个规则中的具体数字和关键词,你就会做题,但如果你不记得,你就不会做题。所以非税法部分没有税法部分严格,但我们根本做不到,特别是后期需要消化知识点,锻炼做题速度,提高做题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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