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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的暖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制度: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主要职能是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指定会计准则及相关审计,职业道德准则。一般来讲不负责考试资格指定,但是有专门的部分负责考试的组织。在其官网上有考试的样题,考试大纲及一般的考试注意事项等。
同时开通有专门针对考生的答疑热线,解答考生在考试申请阶段出现的问题。笔者又一次曾因表格填列有问题拨打此热线,工作人员及其认真耐心地解答了笔者的问题。故如果在考试申请过程中发生技术性问题且急需解答的,可以拨打此热线寻求帮助。
如果考生通过了USCPA统一考试,且已经确定所在州颁发的CPA证书或执照后,可以加入AICPA协会,也可不加入。加入成为普通会员后,需按年缴纳会费,同时享有各种会员权益,也会得到AICPA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
还想当初
新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事业迅速 发展 ,并取得较好成绩,但也出现些严重的质量 问题 :1994年,海南某会计师事务所因为“中水(海南)长城”国际投资集团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而被撤销;1998年,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因为“琼民源”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均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 内容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1998年,成都蜀都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成都“红光实业”出具有严重虚假内容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含有严重误导性内容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对这些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事务所都是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海南“琼民源”提供服务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曾是这批具有证券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佼佼者,却为存在严重虚假陈述的“琼民源”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笔者试从如何提高CPA审计质量的角度谈谈个人的想法,供 参考 。一、继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风险意识保证审计质量重要的一点是要把审计责任与注册会计师联系起来,这就要建立一个能够保持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之间以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为基础的利益约束机制,也就是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的体制。把责任分解到注册会计师个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风险意识,从而提高注册会计师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压力和动力。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也有几年的实践,特别是1998年开始的“脱钩改制”,到1999年年底已基本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与挂靠单位脱钩后,改为“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这次“脱钩改制”虽然提高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风险意识,带来了积极的效应,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为此必须继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针对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和参考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对有限责任合伙制的跟踪和调研工作,促使这种类型的合伙制早日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普遍实行目前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多数为有限责任制,这种组织形式使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执业风险较小,与注册会计师应受到的 社会 责任约束以及社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不相称。因此应大力发展合伙制,尤其是有限责任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它的最大特点在于,既融入了合伙制和有限公司制事务所的优点,又摒弃了它们的不足。这种体制,是为顺应 经济 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要求,于90年代初期兴起的。目前,“五大”国际会计公司在美国的执业机构已完成了向有限责任合伙制的转型。这种体制,我国主要的实践是在深圳特区,目前在深圳共有25家选择这种体制。由于我国已经加入WTO,伴随而来的必将是我国服务市场的开放,会计服务等中介服务是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同时,我国自己若没有大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不仅要将很大份额的服务市场拱手让与国际服务机构,而且审计和监督中外方大中型工商 企业 的大权也将可能落在外国服务机构之手,直接或间接对民族利益造成 影响 。同时,也会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和其他中介服务机构走出国门,坐失参与国际中介服务竞争的机遇。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将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促使有限责任合伙制的政策早日出台。(二)建议适当发展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发展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这很有必要。个人事务所虽然规模小,业务范围易受限制,但由于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中小工商企业和非审计的会计业务增加的需要,能够弥补大型事务所不愿或无暇承办小型业务的缺憾;同时,个人独资的无限责任和个人其他财产连带责任也能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个人独资的执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不仅能使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质量上能得到保证,而且可以减少工商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上的虚假行为,顺应了市场机制的需要;另外,有国外的经验可供借鉴。在借鉴国外个人创办独资会计师事务所经验的同时,也将会吸引一批在国外知名会计公司工作的、获得发达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中国公民到国内兴办事务所,开通高级人才的引进渠道。(三)逐步建立和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共有财产分割制度要使合伙制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顺利实施,还需建立合伙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与他人共有财产分割制度。因为,无论是普通合伙制还是有限责任合伙制,合伙人承担责任过程都会涉及个人财产或其与他人的共有财产的问题,如果没能相应建立合伙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财产的分割制度,在合伙制度实施过程中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的义务就往往难于兑现,使应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规避了 法律 规定的义务,从而削弱合伙制对风险责任的约束力,或造成超越承担范围,株连到无辜的其他人,使其法律条款成为一纸空文。所以,在实施合伙制的同时,必须逐步建立合伙人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其与他人共有财产分割制度与之配套,才能确保合伙制的顺利进行。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注册 会计 师执业环境在我国 目前 的 法律 框架下,决定注册会计师聘任的是公司股东大会。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是向投资者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作为沟通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同时是约束公司管理当局行为的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由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国有股东缺位 问题 ,导致上市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大会往往流于形式。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与解聘实际上也是由公司内部管理层来决定。这种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致使会计师事务所不能代表所有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具审计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说“不”,就可能被解聘。事务所为了保住市场份额,忽视质量。因此,审计质量的提高决不是单靠注册会计师行业自身就能解决的,一个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能为注册会计师审计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三、完善 企业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制度基础审计的效率和效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三个要素。经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努力和新会计法的威慑作用,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会计系统。因此,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重点改善控制环境和增强控制程序的执行。任何企业的控制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中,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企业其他控制能否实施或实施的效果。一个良好的控制环境应包括经营管理的观念、 方法 和风格;组织结构;董事会;授权和分配的方法;管理控制的方法;内部审计;人事政策和实务等。注册会计师应重视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 研究 和评价,真正发挥制度基础审计的优越性,建议应尽快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准则。四、加强职业界自身建设,提高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在职业建设方面,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体制应进一步改革,减少行政管理色彩,逐步向“法律规范,行业自我管理,政府监督”的模式转化。目前我国参与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监管的有审计署、稽查特派员总署、证监会、财政部监督司、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首先,有关法律应重申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负有监管管理职责的是财政部门,担负直接监管任务的应是注册会计师协会,上述其他相关部门在履行监管职能时,应尽可能与注册会计师协会联手开展,如发现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违法行为,应将问题移交给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由协会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最终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高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行业监管中的作用和地位。其次,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成为名副其实的职业团体,充分发挥在审计准则的制定与审计质量的检查、职业后续 教育 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另外,协会还可设立“同业互检委员会”加强职业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惩戒。以上这些问题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和注册会计师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势必会得到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面临着西方高质量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挑战,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市场的竞争必将从低层次竞争向高层次竞争转变,这种高层次的竞争也是质量的竞争, 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应该充分重视审计质量。
满腔孤独
国际司关于美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介绍如下:一、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机构简介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实行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政府管理部门主要为各州的会计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州会计委员会由于美国是联邦管理体制,各州之间的立法和行政管理相互独立,各州有具体负责注册会计师管理的行政管理机构,即州会计委员会(State Board of Accountancy,简称SBA)。州会计委员会主席由州长任命。其委员会成员中需要有半数以上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没有持有证书的也应当有提供会计服务方面的专业经验。州会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有关会计管理法规的实施;管理注册会计师考试;颁发合格证书;为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公司颁发许可证;颁布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为或其它实施法案的管理规定;负责注册会计师的监管和处罚。同时,州会计委员会可以代表州政府进行起诉或者应诉。为了促进美国注册会计师管理的协调统一,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推动下,各州会计委员会成立了州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NASBA)。州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是一个协调组织,其主要职责是致力于推进全国55个州会计委员会提供有效的工作,监督全美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和证书的发放,研究与会计监督相关的问题并提供有效的建议等。(二)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美国证券交易监督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以下简称美国证监会)根据《1933年证券法案》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成立。其委员由美国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和批准下任命,任期5年。美国证监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督证券市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其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主要涉及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案件的调查并做出相应的处罚。2002年萨班斯法案出台后,美国成立了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简称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是非盈利法人组织,受美国证监会监督。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的经费来源主要为上市公司缴纳的年费及向其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的注册费和年费。其主要职责是对从事证券市场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检;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罚;对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登记注册;制定审计准则等。(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ing,简称AICPA)成立于1887年,是美国注册会计师的自律组织,其会员为美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有理事会,下设会计及检查服务委员会、会计准则执行委员会、同业互查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后续教育委员会、信息技术委员会、咨询服务委员会、个人财务计划委员会、私营公司业务委员会、执业道德委员会、证券业务委员会以及税务业务委员会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为会员提供服务;制订审计准则和规则;督促准则和规则的实施;组织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同业互查;实施行业惩戒等。美国各州也有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本州的注册会计师的自律组织。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不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分会,但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合作,尤其是组织注册会计师的考试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二、美国统一会计师法(一)美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发展历史1896年,美国纽约州的立法部门通过了美国第一部确立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法律,从而奠定了美国其他各州后来管理注册会计师职业的基础。1916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前身,即美国会计师协会颁布了美国第一个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范本法案。1980年4月,美国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颁布了一项注册会计师范本法,反映了数年来制定的立法政策。由于美国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的成员是各州会计委员会,负责实施现行法律,并向州立法机构提出建议,因此美国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制定与注册会计师相关的法律政策比较合适,宜得到各方认可并作为参照。1983年1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美国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共同成立了一个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一项新的注册会计师范本法案,即1984年统一会计师法。该法是一项具有前瞻性的法案,它不但得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支持。后来该法经过多次修改后,更名为“统一会计师法案”。统一会计师法案的立法意图在于实现几个目标,其中最根本的目标是实现会计师制度的统一、通用与规范。同时,具体条款也将尽力体现对公众利益的保护和促进注册会计师专业水平的提高。由于美国各州有独立立法权,其有关会计师法中,对注册会计师的注册标准、互惠、临时执业等的规定并不统一,因此给注册会计师的跨州执业和流动造成了障碍。通过统一会计师法案,尽可能消除各州会计师中的不同规定和障碍,从而使注册会计师能在相同的立法环境下开展工作,同时还将促进跨国执业。(二)统一会计师法立法原则统一会计师的立法坚持了两个最基本原则,一是保护公众利益原则;二是统一原则。1.保护公众利益的原则。统一会计师法要求,管理法规必须考虑对公共健康、安全与财产加以保护,对注册会计师法的法规规定中,只有充分考虑公众利益才能体现公正。在立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从事要求较高技能业务的个人和单位提供合理的胜任保证。法案中规定审计业务只能由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的人员执行。二是关于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胜任能力,防止欺公众。法案中要求注册会计师人员必须具备使所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足够的法律保证效力的最低业务水平,即只有注册会计师才能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同时注册会计师必须具备良好职业素质,特别应该具有相当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且要通过严格的考试与职业教育。为了保证公众利益不受欺行为的损害,对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的行为也必须做出必要的限定。同时,要求非执业注册会计师和执业注册会计师都必须接受继续教育。2.统一原则。由于注册会计师服务的对象很多是跨州公司,因此,绝大部分的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跨州性特点,统一注册会计师法必须保证注册会计师能够自由地在各州之间流动,要求各州制定统一的颁发执业执照标准,并且保证注册会计师只受一种行业法规管辖权的规范。统一注册会计师法案应该是全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为规范的唯一标准,所有各州和管辖区域都应尽可能采用统一会计师法案,以便各州在其会计法规中取得一致。同时,由于国际业务的开展,也必须促使注册会计师职业放眼于全世界。(三)统一会计师法案规定的主要内容统一会计师法案在立法条款中始终贯穿着上述立法原则。其主要内容有:1、明确需要持有许可的会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意见;在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以标准形式出具报告;对财务报表编制后以标准形式出具报告。任何已注册或没有注册的人员都可以从事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会计服务,如税务服务、管理建议服务、编制财务报表等。2、明确从事审计工作的个人和公司必须持有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使用与更新,从事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许可证书的取得与延期等。同时规定注册会计师在从事审计业务时,也必须受到其他有关会计管理法规的管辖。3、明确禁止没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或公司以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或者其他会导致公众对注册会计师资格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形。4、明确授权各州的会计委员会具体执行统一会计师法案中有关管理情形,包括注册会计师考试,颁发合格证书,给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公司颁发许可证,颁布管理注册会计师行为或者其它法案的管理规定,以及负责监督和处分等。5、明确规定了申请注册会计师资格、审查申请人的专业水平和实际经验,以及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培训及资格证书的延期等事项和程序。6、明确了其他一些具体事项,如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收费标准、佣金、保密事项等。三、美国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美国会计师分为三种,一种是政府部门会计,如联邦政府部门会计、州和地方政府部门会计、大学研究机构会计研究人员;第二种是私营部门会计,如一般公司部门的会计和从事会计公司的会计人员;第三种是公共会计师,即注册会计师。对于前两种会计人员,只需要具备相应的会计知识学习,由会计使用单位任用,不需要政府颁发的特别执照,但对于注册会计师,由于其职业与公众利益相关,因此需要进行考试,颁发执业执照,并对于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一)注册会计师考试1、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条件。报考注册会计师考试应当具备所在州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一般为有150学时的学院教育,这些课程必须与商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联邦税法以及其他与会计相关;获得本科以上学历。有些州对会计课程会有额外的规定,如华盛顿州需要有24个特定会计学课程的学分;纽约州需要学过特定的大学会计课程;弗吉尼亚州要求有不少于24个学分的大学特定会计学课程,不少于24个学分的大学商业课程,但会计理论或者初级会计不能计入上述48个学分中;马里兰州规定有不少于27个学分的大学会计课程,不少于21个学分的大学商业课程,不少于3个学分的伦理道德课程等。2、注册会计师考试。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进行四次,考生可以按照自己的计划安排考试。考生资格由各州会计委员会具体审定。自2004年以来,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美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共分为四科。一是审计和鉴证,考试时间为4个小时。主要考核与审计工作相关的准则的运用。二是商业环境及理论,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主要考核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与公司运营管理中相关的财务、信息、战略管理等。三是财务会计和报告,考试时间为4小时。主要考核财务会计和报告的相关准则的运用。四是法律法规,考试时间为3小时。主要考核商法、税法、资产并购以及与专业相关的道德准则和法律责任。(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申请美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注册会计师执照(CPA License Permit)由各州会计委员会颁发。申请人在通过了全部四科考试后,还不能申请执业资格证书,而是在满足证书所在州的相关要求才能申请取得,一般要求至少有1-2年在会计师事务所或类似机构的工作经验,并需要由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认证签字。有些州还要求参加伦理道德考试并合格。申请人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后,才能向州会计委员会申请获得执业资格,成为美国注册会计师。(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更新和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取得美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后还必须按照所在州会计委员会的要求对执业资格证书定期更新,更新周期一般为2-3年。由所在州会计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在执业活动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在满足后续教育的要求后予以更新。注册会计师必须按照所在州的规定参加后续教育。一般要求在三年内完成120个学时的后续教育课程,且每年不得少于20个学时。有些州会将后续教育期限缩短为两年,即两年内完成80个学时的后续教育课程。后续教育课程主要包括与会计、商业、伦理和法律相关的课程,可以参加网络授课或者培训班等。(四)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美国各州会计委员会根据法律授权对注册会计师实施监管。1.通过许可证的颁发与更新进行监督。在颁发许可证时,州会计委员会对通过考试的申请人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的学历教育及工作经历。在对许可证更新申请进行审查时,主要审查注册会计师从业的基本情况以及参加后续教育情况。2.通过调查有关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州会计委员会接到有关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州会计委员会可以自行调查,也可委托相关的人员或组织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处罚,并根据情况代表州政府起诉当事人或事务所。3.对于违法行为,除了诉诸相关法律,由法官作最后的裁决外,州会计委员会也有相应的处罚权力,如对于取得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受到其他州或联邦机构的处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行为,州会计委员会有权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禁止执业,撤销证书、许可资格或者中止登记等。州会计委员会的处理处罚措施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举行听证会。除了州会计委员会外,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州注册会计师协会也通过行业自律形式,主要是开展同业互查等形式对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