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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社会真心不如真钞值钱
【导读】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报名工作通知,确定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开始日期为:2020年8月12日9:00—8月25日17:00,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下面我们来看看具体详细的考务通知吧!根据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的“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报名等考务工作的通知”: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 8月25日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6日(网上核验)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缴费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7日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关于做好兵团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4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兵团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要求及原制度过渡办法根据《国家药监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和《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的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一)报考条件及过渡期政策根据《制度规定》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从2019年开始,相关专业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在报考条件上,要求“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即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6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取得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参加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试人员(不包括免两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1年。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34号文)要求的中专学历报考人员,相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执行过渡期政策: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及过渡期政策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其成绩从2019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执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也就不能按免考两科的方式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二、报考须知(一)告知承诺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二)学历(学位)要求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三)“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报考条件中 “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四)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三、报名流程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一)网上注册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新考生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老考生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二)注册核验注册核验分为网上自动核验、在线核验和现场人工核验。网上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验。网上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验范围的具有中专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验。报名资料上传。符合“免2科”报考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符合原34号文中“免2科”报考条件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高级职称证书、聘书扫描件。现场人工核验:需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提交确认报名信息后,并按以下要求到现场核验。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验的,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国(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资格审核部门认为网上提交的信息有问题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需持《报名表》(需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若受疫情影响,无法前往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的报考人员,请按照网上审核意见进行处理。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三)缴费办法资格核验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四)报名、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北京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 8月25日网上核验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6日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12日-8月2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应试人员可在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五)报名注意事项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按重新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四、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考试科目10月24日上午:0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10月25日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五、考点设置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考点。选择第一、三、十四师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其它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兵直考点参加考试。六、考试设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七、考试大纲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20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请告知应试人员按照2020年版考试大纲要求,进行应试准备。八、成绩查询2020年12月底发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查询。九、考试收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36元。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2020年8月11日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报名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目前2020年兵团执业药师报考正在火热进行中,有意向的小伙伴们抓紧时间报名吧!
若时光搁浅
根据武汉市人事考试院发布的“2020年湖北武汉执业药师报名等考试工作的通知”:2020年湖北武汉执业药师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9:00—8月16日20:002020年湖北武汉执业药师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8日9:00—8月18日17:00(网上注册核验),2020年8月14日—8月18日(现场人工核验)2020年湖北武汉执业药师缴费时间:2020年8月8日9:00—8月19日18:002020年湖北武汉执业药师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5日14:00下面是完整的通知内容: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市属各有关单位:根据“鄂人社考〔2020〕10号”文件精神,经与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定,现将我市组织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告知承诺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二、报考条件、报名程序、收费标准我市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名程序、收费标准等均按照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社考〔2020〕10号)执行,详情请查阅“湖北人事考试网”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网址:)。三、报名日程安排报名日程安排与湖北省一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9:00—8月16日20:00。(二)网上注册核验时间。2020年8月8日9:00—8月18日17:00。(三)现场人工核验和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14日—8月18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四)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8日9:00—8月19日18:00。(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9日9:00—10月25日14:00。准考证打印网址:WWWCPTACOMCN" target="_blank">HTTP(中国人事考试网)。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四、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我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开展,以网上审核为主、现场审核为辅。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信息,间隔1天左右时间后,查看网上审核是否通过;或根据审核提示信息,再到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参加现场审核时,应服从现场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保持1米距离有序排队,避免拥挤扎堆。现场审核地点: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一楼大厅)。报名咨询电话:027—65395429(咨询时段:8月8日—18日工作日)027—85312731(咨询时段:8月8日—13日工作日)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8月4日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湖北武汉执业药师报名通知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对想要报考的考生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及时关注本平台!
你在玩炫舞我就拆你空格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的通告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为缩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尽早取得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资格复核相关要求,现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本次资格复核采取网上复核的方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网上复核受理时间2021年1月6日9:00-1月12日17:00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6日9:00-1月13日17:00三、网上复核受理网址四、受理范围参加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报考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五、网上资格复核流程及要求资格复核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资格复核系统自动分配,请按网页提示找回后输入)进入复核系统,核对相关信息后上传复核材料。(一)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电子照片。上传相关材料图片必须真实、清晰、准确,上传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如弄虚作假将按规定取消其成绩,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资料上传特别提醒:考生除最高学历外,如具备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前学历,除上传最高学历外,还需上传前学历电子照片。 《考试资格复核表》中填写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年限。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还需上传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电子照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二)资格复核部门将在材料上传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通过的人员,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栏中的证书领取通知,自主选择证书邮寄或到现场领取。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如因上传材料不清晰、不完整的,可在复核期内重新上传材料接受复核;确因资格条件不适于上传材料网上复核的,可在复核期内携带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至我中心现场说明办理。办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北区2号楼2205,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中止资格复核,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逾期不提交复核资料接受网上复核或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六、注意事项(一)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处理,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二)为提高网上复核效率,请认真准备相应材料,上传图片必须清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影响个人信息复核。(三)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结果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合格证书在复核结果公示后印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相关信息或“重庆人社”公众号。七、咨询电话:1233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31日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重庆执业药师考试考后核查公告具体内容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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