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制度清单

你长发及腰我便咔嚓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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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暖光照我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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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报名条件:(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以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答题时间会计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20分钟。 2014年考试时间2014年8月23日 举行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2014年9月13-14日 举行专业阶段考试2014年9月20-21日 举行欧洲考区考试(一)内地与香港部分注会考试互免根据最新文件:取得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申请豁免会计、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三个科目;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名应考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时,可以豁免“财务管理”和“审计和资讯管理”“财务汇报”三个单元科目(二)中国CPA可豁免美国CMACFM证书PART-1考试国际著名的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协会IMA也于2005年年初,豁免中国CPA参加该协会的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和CFM(美国注册财务管理师)证书的PART-1考试。中国CPA可以免考CMA、CFM的PART-1(三)中国CPA与ICAEW的ACA考试互免2008年1月9日,中注协与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签署考试互免协议。根据协议,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ICAEW的ACA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鉴证、公司和财务、法律、管理信息、税收原理、审计与鉴证、税法、财务会计等9个科目的考试;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两个科目的考试。(四)中国CPA可豁免国际AIA证书12门课程根据国际AIA最新规定: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全科合格的中注协会员报名参加AIA考试时,可以豁免1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 准考证打印事项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期间常见问题及解决方式如下,请仔细阅读:(一)哪些考生可以登录本网站下载准考证,什么时候可以下载准考证?注会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月时间左右开始打印或者领取,具体时间及地点官网会发布通知。除报考欧洲考区的考生外,2012年报考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考生均可通过网站下载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从2012年9月3日上午8点开始,2012年9月15日24时截止。(二)姓名中含有使用“??”代替的汉字,下载准考证后该怎么办?准考证上姓名与身份证件上姓名不一致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因此,姓名中含有“??”代替的汉字的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后,应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报考考区,由报考考区工作人员审核、证明并补全“??”代替的汉字。(三)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时,点击【下载准考证】按钮,系统无反应或者界面一闪而过,怎么办?建议使用IE浏览器下载准考证,如果已经是IE浏览器,则请检查是否安装迅雷、快车等下载软件,如果安装请暂时禁用或者卸载,使用IE自带下载功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四)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但是忘了登录密码,无法进行准考证下载,该怎么办?网上报名系统提供两种密码找回功能,可以根据电子邮箱或者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找回密码,请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身份证件相关信息,由考区进行密码重置。(五)下载准考证之后,为何无法打开查看内容?准考证为PDF格式的只读文件,请下载并安装名为adobe reader的软件方可查看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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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促一点的张望

现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准时这样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执业准则下面分: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准则编号凡是以1开头的,都是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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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姓鲍却抱不住你

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制度(试行)(1991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经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以下称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称事务所)及其所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以下称分支机构)。三、主管财政机关和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会计科目名称和会计报表项目作适当变动,并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四、本制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解释。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事务所应根据本身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或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由内部某一机构具体负责会计工作,明确会计主管人员和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二、事务所对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经主管财政机关同意。三、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会计制度,努力维护财经纪律、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四、会计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和本制度的具体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五、事务所行政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正确行使职权,支持会计人员的工作。六、事务所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三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一、事务所应设置完整的会计帐簿,所有收入与支出,都必须入帐核算。一切会计核算业务,均须有合法、真实、正确的会计凭证。二、事务所的收入与费用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对于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对于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三、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编报,应当划分期间。事务所的会计年度按照公历年度确定,即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事务所的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至角分。涉及外币核算的,应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五、事务所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帐法。六、事务所的会计业务处理方法、会计报表各项目的编报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如需变更,应当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时变更,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第四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一、事务所对于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包括以下几类:(一)各种支出款项的凭证。(二)各种收入款项的凭证。(三)与银行及其他往来单位的结算凭证。(四)其他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单据、票证、表册等。各种原始凭证应当具备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二、事务所原始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凭证的名称和填制日期;(二)填制凭证的单位或填制人、单位公章;(三)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四)经济业务的内容、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五)本单位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三、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性、真实性应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更正、补充。四、事务所的记帐凭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收支业务不多的,可以通用一种记帐凭证。各种记帐凭证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填制日期、编号;(二)经济业务内容摘要;(三)会计科目名称及金额;(四)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五)填制凭证人员、记帐、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收付款的记帐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章。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各种记帐凭证,期末业务结转和错帐的更正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五、会计人员在编制记帐凭证时,必须做到:(一)每一会计分录,都要记借方和贷方会计科目,借贷方科目应保持正确、清晰的对应关系,所记金额应平衡。(二)记帐凭证根据每项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对当天发生的同类会计事项可以适当归并后编制。(三)记帐凭证每月或每季编顺序号,连同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六、事务所应设置总帐、明细帐和日记帐三种主要帐簿和各种必要的备查帐簿,并根据会计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及时进行登记。七、总帐和各种明细帐都必须按月结帐,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按日结帐,并经常与库存现金、银行对帐单核对,做到帐款、帐帐相符。八、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使用订本帐,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采用计算机记录的日记帐,应当每天打印成书面形式,至少按月顺序装订成册。九、启用帐簿时,必须在帐簿封面上写明事务所名称、帐簿名称和所属会计年度,在帐簿扉页上写明启用日期、帐户目录、帐簿页数,并由会计主管人员、记帐人员签章。记帐人员调动工作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交接和监交人员签章。十、会计帐簿要保持帐面整洁、字迹工整。如发生记帐错误,应根据错误情况,采用正确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并由记帐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十一、新年度开始时,除固定资产明细帐可在年终结帐后连续使用旧帐外,其他各帐必须另建新帐。建立新帐时,应根据上年各有关帐户的余额直接转入新帐的有关帐户。各种活页帐平时按每一帐户分别编号,年终帐务结束后,按帐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并逐页编总页号,同其他帐簿一并归档。第五章会计交接和会计档案一、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办理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事务所负责人监交;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于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必须填制完毕,尚未登记帐目的,必须登记完毕。记帐人员应在帐册所记最末一笔数字处盖章,同时在所经管帐册的“经管人员一览表”注明移交日期并签章。对于尚未办完的事项和文件,如不可能在移交前完成,必须把经办过程向接替人交代清楚,由接替人继续办理。(三)办理交接时,应移交和交代的事项有:有关印鉴;库存现金、支票簿、有价证券;会计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档案资料;有关的文件规定、规章制度;各种应经办的未了事项及其他应交代的工作。(四)编造移交清册一式3份,由移交人、接替人各执1份,一份报领导审阅后归档。撤销或合并的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会计人员必须负责办理全面清理移交手续后,才能离任。二、事务所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妥善保管,并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制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严格执行。第六章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总则(一)本章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和查阅核对,事务所不能任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事务所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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