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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愈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一般情况,应该是注销后,可以重新注册,否则一般不能重复注册,最好询问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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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唇蛊惑谁的眼
初级会计之前报过名再报名是需要重新注册的,因为之前的信息失效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实行中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扩展资料: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会计考试
初晴感太阳的温暖初雪看雪落的痕迹
到你所在地会计网上先登记办理调转,一般的流程都会有的持证人员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人员信息变更、调转、继续教育、奖励等类型,在网上填报信息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受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根据登记类型,携带的材料如下:1、人员信息变更:除身份证号外,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行政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进行网上变更登记,持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及支持信息变更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受理部门审核办理。2、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持证人员在申请调转前,应核对本人基础信息表。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需要变更事项的,应申请信息变更,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受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更正或变更。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应已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办理调转手续时距当年年底不足调转有效期3个月(即在每年10-12月办理调转手续)的,原则上应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后再办理调转手续。持证人员在省内调转的,需在网上申请调转登记后,持打印的基础信息表(一份)、继续教育表(一份)、《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二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手续。持证人员调往外省的,需在网上申请调转登记后,持打印的基础信息表(一份)、继续教育表(一份)、《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原件,向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基础信息表、继续教育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逾期未申请办理调入手续,调转申请将自动无效。3、继续教育登记: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1)参加网络继续教育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系统自动记录继续教育相关信息;参加面授继续教育学习,经考核合格后,由面授机构负责统一登记继续教育相关信息。(2)视同继续教育办理:视同继续教育有14种形式,请登录安徽会计网,在通知通告栏目查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6〕551号),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其办理流程如下:个人在网上填报申请后,持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到受理部门办理信息审核。4、奖励登记:会计从业人员在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表彰或奖励,在网上申报奖励信息后,持打印的《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奖励信息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受理部门办理。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输入18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验证码后,系统将自动校验是否为有效申请人; 2、有效申请人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人员信息变更、调转、继续教育、奖励等登记类型,在成功提交信息后,持打印的相关信息表,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受理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3、财政部门在未完成审核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和删除信息。财政部门受理和审核确认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和删除申请信息。申请表信息审核不通过时,申请人可重新修改信息并提交;4、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以上事项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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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证只要在全省范围内工作都不用调转档案,只有跨省工作的时候才需要调转档案;市会计证只能在市内用,如果说要到其它城市工作则要把会计证转到相应的城市。造成这种省市会计证不一样的原因就是:市级会计证考试档案在市内的区一级,出区就没了档案,因此要办理迁移手续。省会计证考试档案在省财政厅,因此只要是省内范围,档案都有效,不必迁移。
(一)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持证人员须登陆会计网进入注册登记管理系统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申请记录页面后点击“增加注册申请”填报注册登记信息,并选择注册登记地点,提交?信息后打印《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持申请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到所选择的注?册登记地点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二)本次注册登记需上传电子版照片,照片要求如下:标准证件照,文件扩展名为。jpg,尺寸为114*156像素,文件大小20K以下。持证人员同时需要在打印出的申请表指定?位置上粘贴同底版一寸照片一张。请持证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填写注册登记信息时,持证人员可同时对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变更。如变更学历与职称信息,在现场审核时需同时携带与变更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填写注册登记信息时,持证人员不可对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管理编号(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档案号码”)、发证日期、发证机关等基础信息进行变更。如持证人员确需变更基础信息内容的(如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应先到各区县财政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五)持证人员应确保申请表中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发现申请表填写有误,在现场审核前可自行上网修改,并重新打印申请表;通过现场审核后不可修改。
(六)持证人员只可到选定的注册登记地点办理现场审核手续,到其他地点无效。
(七)审核人员对持证人员提交的证书原件、申请表、其他材料等资料进行检查,同时与注册登记管理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核对,并在网上确认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加盖统一的注册登记专用章(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交持证人员带回,申请表等资料存档备查(申请表上需记录审核序号)。
(八)持证人员可登录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查询本人的注册登记办理结果以及更新后的档案信息。
以下为会计证挂靠单位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填好内容盖上公章,
2、再带着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会计证
3、工作单位开一个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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