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离职需要出纳吗

我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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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醉半醒半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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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讲我的经历吧,跟你一样87年,未婚本科机械设计专业毕业,毕业之后去了一家咨询公司(小公司,而且不专业,老板人也不地道),干了一年觉得前途渺茫就裸辞了给了自己一个月时间找工作,终于在最后期限之前拿到了两个OFFER其中一个是我非常向往的一家公司,但是专业要求比较高,做的话也是从助理开始做(我在之前的公司已经做到顾问)但我最后还是选择了这家公司,因为1、虽然我不够专业,但我之前一年的基础足够支撑我进入这家公司2、这家公司的工作经验可以弥补的专业性的确实(工作经验确实是很好的老师)3、我决定在工作一年之后考虑读在职的MBA(不放弃工作是我的前提)现在看来决定是正确的,今年已经被名校MBA录取,工作上也有了很大气色(已经做到现场经理)以我的经历总结:1、不适合的工作千万不要去做,那完全是浪费时间2、找对方向就去做,哪怕是基础做起,因为正确的选择会给你提供很多机会,包括锻炼的机会和学习的机会3、最好不要放弃工作去读硕士,因为工作经验是最好的老师,专业性的补足可以通过在职的研究生弥补(因为我们工作也需要接触一些财务方面专业性的东西,我基本都是自学,其实用心学并不难)4、一定要对自己的工作感兴趣,并坚持去做,频繁跳槽是对我们25岁左右这个年纪时间的最大浪费5、相比小公司,大公司在福利上会有更好保障,也让你有更多机会提升自己(每天为了小公司的琐事加班加点哪有时间学习),并且小公司经常会出现一些不规范操作6、不要认为从基础做起就是坏事,你只是耽误了一、两,两三年的时间,但保障的是你之后的人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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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在意

法律分析:会计离职不交接是犯法的,出纳人员的交接要按会计法规定进行,出纳人员在调动工作或者是离职时,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这是出纳人员对工作应尽的职责,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重要措施。办好交接工作,可使会计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可以防止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给不法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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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成薄荷

去大公司做出纳为好。千万不要小看出纳岗位,非常重要,行行出状元。大公司虽然分工很细,在工作中可以触类旁通。平时多注意观察他人的工作,在工作之余,随时主动帮助别人做事,千万不要事不关己,莫不关心。通过一段时间积累,再去申请会计职位,那是有备而来,容易的多,加上有大公司工作背景,很容易如愿。而在小公司当会计,虽然也可以锻炼人,但条件差,能够学到东西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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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对人冷漠无情

满意答案 热心问友 2012-05-23会计离职时不需要和出纳交接,只需和接任会计交接。 追问: 如果原公司和出纳勾结,模仿会计的字迹,编制费用报销单,诬陷会计怎么办? 追问: 其实是这样的,以前公司的现金帐,银行帐是电子版,不是手工账务,我是会计,平时只管做帐,不管现金帐和银行账的收支,因为我是怀孕后离职的,我就怕离职后如果原单位报复,伪造我的签名,请高手模仿我的字迹,编制费用报销单,把电子版现金账务一改,那我到时到哪说理去呀?(注:原公司的费用报销单我从来不签字,现金、银行收支均由出纳负责) 回答: 这个不会的,你只管做账,钱不在你那里付出。 追问: 是不在我这付出,那万一别人伪造费用报销单,报销人伪造我的签名,说我报销了这笔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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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吵

需要。《会计法》第二十四条划定:“会计职员离职时,必须与接受职员管理交接手续。与会计职员管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职员监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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