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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衫明眸
原始凭证报销资料不全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报销资料不全的,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关于原始凭证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帐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以上内容参考 上海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出墙一尺挪墙一丈
违反了真实性原则,附件证明了经济业务发生的直接证据,是有法律效力的,如发票等,如果没有附件入了某些科目,就作为凭证入账,有作假嫌疑,凭证中的金额和科目会不被审计认可,在审计报告中进行调整,剔除无效的影响。
无边思念无边月
违反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可靠性的要求。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记账须有完整真实的记账依据。
合欢余欢
一、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原始凭证的名称; (2)凭证的编号; (3)填制凭证的日期; (4)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抬头人)与填制单位名称; (5)经济业务简要内容; (6)金额(单价、数量); (7)有关人员(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的签名盖章。 如果是开给外单位的原始凭证一定要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或专用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也应由填制单位加盖公章或专用章。审核原始凭证的时候,欠缺以上要素为内容不完整。二、原始凭证不合规常见表现形式1、原始凭证上有刮、补、挖、擦痕迹; 2、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不一致;3、原始凭证未按规定填写日期;4、原始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5、其他不合规的原始凭证三、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所列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法律禁止的事项。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这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实质性的审核,也是重要的审核,具体说来:(1)审核凭证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2)审核凭证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