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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伴我久久我受不了
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认定为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注册会计师法》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
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法》
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的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三)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六)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讯息延误
注册会计师在什么具体行为下要承担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困违约、过失或欺诈给被审计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注册会计师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违反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对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等,以及对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暂停执业、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和宣布为市场禁入者等。民事责任是指会计师事务所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民事责任又包括对委托人的责任和对第土者的责任。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犯有刑律禁止的行为(如欺诈).将会受到刑事追究(如判处一定期限的徒刑)。
风没吹过
注册会计师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过失或欺诈行为。对注册会计师最严厉的处罚是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资、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能的中介组织成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前款所列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审计报告有哪些类型?审计报告中的意见有四种基本类型:1、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已根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这种审计报告在形式上没有保留意见,其作用是证明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公允的。2、保留。错报对财务报表个别或整体具有重大影响,但不具有普遍性。或者,注册会计师不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有)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但不具有普遍性。这种审计报告在主体中增加了保留意见段,用于证明财务报表除保留意见所涵盖的内容外,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是公允的。3、负面意见。在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是否认为该错报单独或集体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和广泛的影响。这种审计报告在主体中增加了否定意见部分,以证明财务报表受否定意见段所述内容的影响,不能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无法表达意见。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是,我们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有)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而广泛的影响。这种审计报告的目的是证明注册会计师受报表段所述内容的影响,无法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强调段落。是指审计报告中的一段,该段是指已经在财务报表中适当列报或披露的事项。根据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这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其他物品。指审计报告中的一段,指财务报表中未报告或未披露的事项。根据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该事项涉及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审计工作的理解、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或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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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而不予指明;二、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三、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第三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
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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