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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伴侣
楼主你好!这个问题没有硬性·规定,如果单位财务会计的工作业务量不大,财务部门领导同意让其兼职,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不可兼职出纳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法》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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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 会计就记账 不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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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会计主要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账,并编制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而企业会计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做账,并编制企业单位财务报表,两者相互关联,做账的流程和方法差不多,但又是两种不同的会计制度;2、行政事业单位的隶属机构可以从事企业相关的经济活动,当然也应该使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这个跟上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会计的制度并行不悖;因此,在行政事业从事行政会计也可以兼任隶属公司性质的企业会计,两者并不冲突,只要符合财经法规里面的用人制度,分别使用不同的会计制度,就完成可以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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