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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古来只候君
增值税,关税,营业税,消费税--这些都是流转税,也就是在流通的商品或者劳务中征收的一种税其中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税率有17%,13%,6%, 4%(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是属于中央税--是对11类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主要是烟酒汽车首饰等消费品,税率一般是从价计征.还有就是地方的税,比如城市建设维护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1%
情深未改旧情不变
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三、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四、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五、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制造业: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商业: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服务业: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2、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退税=再投资额×(1—综合税率)×税率×退税率七、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3、其他各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八、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我姓司却撕不碎爱你的心
概念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计算公式为:(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每次取得的收入按如下规定确定:I、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改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稿酬所得,则可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改版)所得按分次(两处或两处以上)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II、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III、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例:某人因一篇小说出版,获稿费20000元,后又取得加印又得稿费10000元。第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1-30%)=2240(元)第二次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000)×(1-20%)×20%×(1-30%)-2240=1120(元)(即:“加印”为一次所得,“改版”为多次所得)。计税方法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除税率有所差别外,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和劳务所得的计税方法基本一致。第一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 800元(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 - 20%)第二步:明确税率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税率是14%,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在计算稿酬所得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确定每次收入是一个难点,所谓“每次取得的收入,是指以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生活中,稿酬的支付或取得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复杂。为了便于合理确定不同形式、不同情况、不同条件下稿酬的税收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另有具体规定。(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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