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必背法条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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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仲裁]

1.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 -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2.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管辖]

3.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复议]

4.行政复议决定书-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

5.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档索管理]

6.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年。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7.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工作交接]

8.-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

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9.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0.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银行结算账户]

1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12.-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 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挂失止付]

13.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嫖、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办理挂失止付。

[票据权利时效]

14.持票人对商业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对银行汇票、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15.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背书]

16.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 (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承兑]

18.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则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19.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

20.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票据,出缥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1.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票据的保证责任。

[提示付款]

22.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自到期日起10日交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支票]

23.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征税范围]

24.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包装物押金]

25.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初会《经济法基础》必背法条的内容分享,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资讯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青藤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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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必背50个知识点:

1、什么是会计?

答: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

2、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什么?它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

3、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即,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以及作为对以上原则加以修正的一般原则。

4、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

5、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6、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

答:包括谨慎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7、什么是会计要素?它包括哪几个方面?

答: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是设定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会计要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

8、什么是资产?

答: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9、资产具有哪些特点?

答:资产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第三,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

10、什么是负债?

答: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11、负债具有哪些特点?

答: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负债是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引起的、企业当前所承担的义务。

第二,负债将要由企业在未来某个时日加以清偿。

第三,为了清偿债务,企业往往需要在将来转移资产。

12、什么是所有者权益?

答: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又称之为净资产。

13、所有者权益具有哪些特点?

答: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所有者权益不象负债那样需要偿还,除非发生减资、清算,企业不需要偿还其所有者。

第二,企业清算时,负债往往优先清偿,而所有者权益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之后才返还给所有者。

第三,所有者权益能够分享利润,而负债则不能参与利润的分配。

14、什么是收入?

答: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15、收入具有哪些特点?

答:第一,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如工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

第二,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也可能同时引起资产的增加和负债的减少。

第三,收入将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16、什么是费用?

答: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17、费用具有哪些特点?

答:费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费用可以表现为资产的减少,也可能引起负债的增加,或同时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和负债的增加。

第三,费用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18、什么是利润?

答: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为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三个项目的总额减去所有税费之后的余额。

19、银行结算方式包括哪几种?

答: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20、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哪几种?

答: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21、应收账款指什么?

答: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具体说来,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

22、坏帐指的是什么?

答: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23、坏账损失指的是什么?

答: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24、估计坏账损失有哪几种方法?

答:估计坏账损失主要有三种方法,即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25、什么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

答: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

26、什么是账龄分析法?

答:账龄分析法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27、什么是销货百分比法?

答:销货百分比法是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28、什么是预付账款?

答: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方或提供劳务方的账款。

29、什么是存货?

答: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30、存货计价方法包括哪几种?

答: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后出法、计划成本法、毛利率法、零售价法。

31、什么是先进先出法?

答: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32、什么是加权平均法?

答: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量作为权数,除以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

33、什么是移动平均法?

答: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34、常用的存货数量盘存方法主要有哪些?

答:常用的存货数量盘存方法主要有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

35、什么是实地盘存制?

答:实地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指会计期末通过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然后分别乘以各项存货的盘存单价,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总金额,记入各有关存货科目,倒轧本期已耗用或已销售存货的成本。

36、什么是永续盘存制?

答: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指对存货项目设置经常性的库存记录,即分别品名规格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地登记收入发出的存货,并随时记列结存数。

37、什么是短期投资?

答: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38、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

答: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

39、什么是长期投资的成本法?

答: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通常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2)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40、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答: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41、什么是固定资产?

答: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42、固定资产有哪几种分类?

答:一)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

三)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分类,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

四)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类可分为七大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6)土地。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43、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

答: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

44、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几种?

答:有4种,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45、什么是双倍余额递减法?

答: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46、什么是年数总和法?

答: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

47、什么是无形资产?

答: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48、无形资产的特征是什么?

答:无形资产的特征是:

1)没有实物形态。

2)能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

3)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

4)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大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5)是企业有偿取得的。

49、无形资产包括哪几种?

答: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

50、什么是应付票据?

答: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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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

26.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27.根据规定,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第六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8.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9.对于剧本作者从电影、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

30.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

31.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I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r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32.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并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t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33.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第八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关系的建立]

3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书面劳动合同]

35.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会计

36.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 -日。

3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休息你假]

39.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0.当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劳动报酬]

4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4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王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①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 5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③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试用期]

44.劳动合向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这里的1年以上包括1年,3年以上包括3年。

4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劳动者只能约定- -次试用期。以完成-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归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争议]

46.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47.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48.终局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医疗期]

49.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 5年以下的为12个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 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失业保险]

50.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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