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销售的会计实务案例

你那吊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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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是万恶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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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送一 ,送的视同销售, 要入账做进收入。自己写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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霓裳一曲舞

买一赠一,在增值税上是要做视同销售处理计提销项税的,无论货物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但如果在出售时将赠品单独作价,相应减少主产品的售价,并且反映在发票上,赠品就不用造成多纳税了.比如A商品售价100元,赠品B商品5元.开成A产品95元、B商品5元,并按此价做两种商品的销售处理,就不会造成多纳税了.

两种产品都入库,收入在两种产品之间分摊,结转成本时,两种产品都传成本。买一送一的会计分录:

进货:

借:库存商品--A产品

库存商品--B产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借: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A

库存商品---B

扩展资料:

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生产的产成品一般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期(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农产品”等科目,贷记“生产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等科目。

产品种类较多的,也可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其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以单独设置“产品成本差异”科目,比照“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

2、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委托外单位加工收回的商品,按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

对外销售商品(包括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进价进行商品日常核算的,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采用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

3、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产品,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时,按实际成本,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期末,企业结转对外转让、销售和结算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企业将开发的营业性配套设施用于本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经营用房,应视同自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并按营业性配套设施的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参考资料:库存商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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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骄纵只是做作

说实话一开始看到她弟弟要参加我是有点半信半疑的,毕竟范冰冰有着这么好的娱乐圈资源还有着自己的工作室,何必让自己的弟弟再去参加这种选秀呢。不过事实证明,这个选择是正确的,他在这个节目中的表现吸引了很多粉丝,凭着自己的努力也让大家认可了他的实力,他并不是只会依靠姐姐的、吃软饭的男生。不过虽然范丞丞本人说希望摆脱姐姐的光环凭自己,可现在的情况呢,只要上热搜有范冰冰就一定会带着范丞丞一起,两个人捆绑的几乎成了一体。流量对于一个明星尤其是现在的偶像来说特别重要,有了流量才会有曝光度,才会有更多的节目,才会挣更多的钱。而在当下,明星在自己发展的同时通过签约培养新人并与其“捆绑销售”在一起似乎成为了艺人发展的必要途径。从这来说最成功的一个当属杨幂了,杨幂工作室的几个艺人像迪丽热巴、张彬彬等现在都已经在娱乐圈打出了知名度。尤其是迪丽热巴由于之前参加了跑男,人气突增,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娱乐圈新生代小花。不过为了培养新人,嘉行传媒也着实花了很多的精力在上面,投资了很多大型的IP剧,让自己公司的艺人出演,这样不管观众在说到哪一个人的时候都能想到另一位。除了杨幂的这种艺人“捆绑销售”很成功外,唐人影视在这方面方面做的也不差。像胡歌,刘诗诗、袁弘等都是从唐人出来的艺人,他们平时也是经常一起花式出现在热搜,谁结婚了谁恋爱了都会扯上胡歌。还有《跑兄》,节目播到现在他们几个在观众心目中其实早就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虽然分属不同的公司,不过也是有酒一起喝,有热搜就会一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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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恐怖片但不敢看

在很多的明星中还是有大部分的明星依靠自身的商业模式附带销售了很多的东西的,可见商业模式之强大。下面就让我给大家介绍几个吧!

范丞丞算一个成功案例吧。毕竟范冰冰有着这么好的娱乐圈资源,还有自己的工作室,但是还是让自己的弟弟去参加选秀这种,但是多多少少有着范冰冰弟弟的这样一个噱头,也是吸引了很多人的关注吧!不过,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在节目中的表现也是吸引了很多人的, 也用自己的努力向大家证明自己是有一定实力的,不是去依靠姐姐的、吃软饭的那种。

但是虽然他是希望靠的是自己,可是,只要有热搜,热搜上有他(范丞丞)的,就必然有他姐姐(范冰冰),两个人捆绑的几乎成了一体。

流量对于一个明星尤其是现在的偶像来说特别的重要,有了流量才有曝光度,才会有更多的节目,挣更多的钱。在当下,“捆绑销售”似乎成为了现在艺人发展的必要途径。最成功的一个当属:杨幂,杨幂工作室的几个艺人像迪丽热巴、张彬彬等现在都以在娱乐圈打出知名度。尤其是迪丽热巴,又是参加跑男,又是极限挑战,这样的曝光率,人气也突增,变成赤手可热的新生小花。这就成功于杨幂的这种捆绑销售,把迪丽热巴给带出来。还有胡歌的单身的捆绑,只要有好友结婚就一定要扯上胡歌,也是花式上热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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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人我就什么态度

赠品依赠送方式不同会计和税务处理也存在区别。第一种方式是单独赠送。常见的是把货物作为纪念品、宣传品、样品单独赠送给客户,带有一定促销和增进联系之功利目的。与捐赠的无功利性又有所区别。会计实务中货物无论是购入取得还是自制取得,领用时均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则按视同销售处理。例:某奶制品大型企业(一般纳税人)在节日之际,为推广品牌形象,和某知名广告公司联合向全市60岁以上离退休军人和教师开展赠送奶制品活动。共赠送老年人特供奶制品5000箱,每箱市场价格税为60元,实际成本45元。支付广告公司劳务费2000元。由于上述赠品是为宣传企业形象而发生的一种广告宣传支出,会计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 —广告业务宣传费278000贷:库存商品22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银行存款200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方面以货物作广告样品的应视同销售处理,调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应增加纳税所得额75000元[5000*(60-45)]。另一方面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如果当年销售收入(含视同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当年仅发生一次广告宣传活动,则准予税前扣除的此项销售费用为15万元,多列的12.8万元应调增所得额。第二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属同类商品。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如买五赠二可视为销售七件产品,虽然单价降低了,但销售收入中已经涵盖了赠品的销售收入。会计实务中按实收金额记收入和销项税金,按七件结转销售成本;税法上对赠品也不视同销售处理,但要求发票按七件开具,并注明2件为折扣,赠品未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红字发票的则不得冲减收入,即赠品要视同销售征增值税和所得税。第三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不属同类。如买西服赠衬衣;买空调赠电磁炉等,这是商家除打折销售外最常用的销售方式。由于属有偿赠送,会计和税法对赠品也不做销售处理,会计上作为销售费用—促销费处理,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增值税不加征。这与第二种方式的广告宣传费略有不同。但同样要求卖品和赠品同开在一张发票上才行,否则要视同销售征税。例:某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在5周年店庆期间对康佳电视进行“买一赠一”活动,买一台电视送一个收音机。其间共销售电视50台,单台不含税价5000元,购进成本为每台4600元;赠出微型半导体收音机50台。每台市价80元,购进成本为60元(均不含税)。商场只就50台电视开具了销售发票。会计对赠品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 —促销费3000贷:库存商品—收音机3000由于发票开具的不符合规定,这50台收音机要按售价4000元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毛利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元。不调账。综上所述,实际工作中,对“买n送n”、“随货赠送”的销售方式要区别情况对待:符合税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和有偿赠送的实质要件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无差异,没有纳税调整;两个条件不同时符合的要对赠品征税,处理上类似于对外捐赠。这也提醒企业无论采用什么样营销策略,必须注意税法上的规定,做好总体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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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刀枪不入坚强给狗看

买一赠一销售模式下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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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繁华如烟散

分情况处理:第一种方式是单独赠送。常见的是把货物作为纪念品、宣传品、样品单独赠送给客户,带有一定促销和增进联系之功利目的。与捐赠的无功利性又有所区别。会计实务中货物无论是购入取得还是自制取得,领用时均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计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则按视同销售处理。 第二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属同类商品。这种赠送以销售为前提和条件,属有偿赠送,实质上是销售折扣。如买五赠二可视为销售七件产品,虽然单价降低了,但销售收入中已经涵盖了赠品的销售收入。会计实务中按实收金额记收入和销项税金,按七件结转销售成本;税法上对赠品也不视同销售处理,但要求发票按七件开具,并注明2件为折扣,赠品未在发票上注明或另开红字发票的则不得冲减收入,即赠品要视同销售征增值税和所得税。 第三种方式是捆绑销售,赠品与卖品不属同类。如买西服赠衬衣;买空调赠电磁炉等,这是商家除打折销售外最常用的销售方式。由于属有偿赠送,会计和税法对赠品也不做销售处理,会计上作为销售费用—促销费处理,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增值税不加征。这与第二种方式的广告宣传费略有不同。但同样要求卖品和赠品同开在一张发票上才行,否则要视同销售征税。例:某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在5周年店庆期间对康佳电视进行“买一赠一”活动,买一台电视送一个收音机。其间共销售电视50台,单台不含税价5000元,购进成本为每台4600元;赠出微型半导体收音机50台。每台市价80元,购进成本为60元(均不含税)。商场只就50台电视开具了销售发票。会计对赠品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促销费3000 贷:库存商品—收音机3000 增值税规定的视同销售是无偿赠送,无偿是指从接受方那不会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买一赠一不是无偿,没有买一的行为就没有赠一的行为,因此赠是建立在有偿的基础上的。买一赠一是商家促销用词,是噱头,业务实质是捆绑销售,即你买我一件东西同时必须买另一件东西,但这两件东西我商家都会给予折折扣。因此买一赠一的赠不应理解无偿赠予而是先对主商品打折,折扣额用来购买另一件商品。即和所得税处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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