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7
浏览数
1250
说不来的再见
1、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2、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也叫“中期支付申请单”等。
3、当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时,施工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注:收取工程款不应确认会计收入
建筑业会计和工业会计有所不同,它是按工程项目来核算的,一项工程一个核算账户。科目有工程施工;工程结算,工程完工后才结转成本的,其它和工业会计没有好大的差别。
工程施工过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用通过“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该科目根据施工项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进行辅助核算,按照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会计做账也称会计实务,指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填制凭证开始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
在过去计划经济年代里,会计只是被动的执行国家规定完成上述过程就可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经济业务不断创新,如何更准确、更合理地处理每一笔业务成为很多会计必修的一门技术。至此,会计作账就被赋予特殊的意义,不再局限过程而是解决如何做的更好。
做账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结账、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商业企业做账流程
一般的商业会计工作流程就是: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然后按制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以及库存账→总账和明细账核对→制作会计报表→如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账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
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账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账;三栏明细账。
5.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
2、营业税: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不同行业的营业税率不同。
3、地税:
还要交地税,就是在营业税的基础上,分别按7%征收的城建税(还有5%、1%,视城市大小而定)和3%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或2%,也是各城市不同)。
4、所得税:
不论是工商业还是服务业,都要按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征收办法: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收入、成本、费用、支出,算出利润,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
补充报表项目及编制说明
(一)“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二)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三)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四)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做账
姐微凉
1、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a、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b、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
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2、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a、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b、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编转材料摊销);
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
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扩展资料:
账务处理编制说明:
1、“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2、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下,增加“其中: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
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
3、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下,增设“其中:临时设施”项目,反映临时设施的摊余价值、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
本项目根据“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4、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账款”项目下,增加“其中: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反映施工企业在建施工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
本项目根据有关在建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主材入原材料科目,低值易耗品入低值易耗品科目。原材料下可设明细科目。
成本类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完工或施工项目设二级科目。
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1、一次转销法。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2、分期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3、分次摊销法。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4、定额摊销法。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建筑会计
识你是幸
建立新账并不难,通常先应当想好会计科目的设置问题。在做凭证的时候应当想好各科目应当怎么设置明细科目级数。是采用辅助核算好,还是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好。
建筑行业和普通公司会计记账有很多的不同,建筑行业涉及到一些工程款项。一个项目开工,或者一个企业新建立,都面临着建立新账的问题。
收入核算:
1、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2、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预收账款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等等
借或贷:本年利润
拓展资料:
账务处理是指从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开始,通过记账、对账、结账等一系列会计处理,到编制出会计报表的过程。
账务处理程序:
银行账务处理程序包括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的全部处理过程,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经济业务受理、填制与审核凭证,依据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确定会计分录。
2.一方面根据传票逐笔登记分户账(或登记簿),涉及现金收、付的应登记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另一方面根据同一科目的传票进行汇总,编制属于综合核算系统的科目日结单,轧平当天业务涉及的所有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
3.根据分户账编制余额表。
4.根据科目日结单登记总账。
5.根据总账编制日计表,轧平当日所有科目的借、贷方余额。
参考资料:
账务处理—百度百科
不见君颜
施工企业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程序根据《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将施工企业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程序制定如下:(一)工程未竣工结算前的工程价款结算的会计核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1、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1)判断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条件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成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确定;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步骤按照上述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其步骤为:首先,确定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然后根据完工百分比计算和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其计算公式如下: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总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在运用上述公式计算确认相关的收入、毛利和费用时,应当关注:(1)在当年开工当年未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企业在运用上述公式时,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均为零;(2)在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当期确认和计量的毛利,等于合同总收入减去实际合同总成本和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后的余额;(3)在当年开工当年完工的建造合同的情况下,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收入,等于该项合同的总收入,当期确认和计量的合同费用,等于该项合同的实际总成本。 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如下:第一步:工程开工后,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作会计分录: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 贷:应付工资或原材料或周转材料等第二步:每月根据合同收取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借:银行借款 贷: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单位第三步:每月末,由公司预算部门按施工合同完工进度,开出工程结算价款帐单(见附件),送交财务部门,作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第四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作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第五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当期确认的分包单位工程结算,计算代扣代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分包单位工程结算的差额,计算自行完成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并进行财务处理,作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第六步:每月末,将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2、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确认根据规定,在工程施工合同不能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按照当期实际发生合同费用确认成本,合同毛利可以为零。具体的会计核算方法如下:第一步:工程开工后,每月根据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作会计分录: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 贷:应付工资或原材料或周转材料等第二步:每月根据合同收取工程款时,作会计分录:借:银行借款 贷:预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单位第三步:每月末,由公司预算部门按当期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开出工程结算价款帐单(见附件),送交财务部门,作会计分录: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第四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按照实际收到的工程款确认合同收入,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确认合同成本,按照收入与成本的差额确认合同毛利,合同毛利可以为零,作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可以为零)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第五步:每月末,财务部门根据当期确认的分包单位工程结算,计算代扣代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分包单位工程结算的差额,计算自行完成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并进行财务处理,作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第六步:每月末,将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工程 贷: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工程(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将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当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其会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 贷: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工程(二)工程竣工并与业主完成工程结算后的会计核算第一步:预算部门根据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减去截止到本月累计开出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的差额,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帐单,送财务部一份,做会计分录:借:应收帐款—**单位 贷:工程结算—**工程第二步:财务部根据工程结算书中的工程总造价减去截止到本月确认的工程价款收入,确认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并计提相应的税金;根据经公司预算部门确认的分包结算书,按分包结算总值减去截止到本月累计确认的分包结算值的差额,加上本期发生的间接费用,确认主营业务成本;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处理,同时冲销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自行完成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代扣代交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自行完成 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代扣代交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自行完成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代扣代交 借: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贷:管理费用第三步: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关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对冲,结清“工程施工”科目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进行财务处理。借:工程结算—**工程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工程第四步:业主已确认了工程结算书后,又收回工程款时,财务部根据收款凭证,进行财务处理。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单位(三)施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项目的变化1、“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2、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进行分析,将差额为借方的填入“存货”项目,将差额为贷方的填入“预收账款”项目。同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在建施工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以及累计已结算的价款。3、将“临时设施”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余额之和减“临时设施摊销”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填入“其他长期资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临时设施的原价、累计摊销额以及清理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工程建设规模急剧扩张,施工企业的业务迅速增大。为了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施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3年9月25日下发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施工企业执行。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科目。同时明确了各自的核算内容,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再使用“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科目。 办法中提及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办法对这些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了较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和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方面。如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工程结算业务,改变了《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在一起进行核算的办法。将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分开来处理,便于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可以独立采取更为合理、可行的方法。在具体操作中,按照该办法的规定,“工程施工”科目的核算不再直接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对应关系,“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亦不再直接与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发生对应关系这一系列变化,使许多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感到难以适应,理不出头绪。因此,在该办法的初步实施阶段,明确“工程结算”科目的核算目的,理清“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等科目之间的呼应关系,对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准确核算建造合同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对“工程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与认识 “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业务区别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这是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与目的。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亦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备料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如此核算目的是: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能够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交付所有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掌握结算进度。 “工程结算”业务处理依据。第一是工程价款结算单。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科目记录金额的依据。直接和该科目发生对应关系的科目有“应收账款”和“银行存款”等,故该科目所记金额不受工程款是否支付的影响。第二是建造工程结算合同、建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建造合同完工后,根据“建造工程结算合同”或“建造工程竣工证明书”等资料,作为进行“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科目对冲这一会计处理的书面证明。 “工程结算”与其他科目的 关系分析 为便于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成本支出以及收入、费用确认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五个科目的会计核算对象应保持一致。均应按某项建造合同以及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进行合并或分立后的单项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与“工程施工”科目的对应关系。“工程结算”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建造合同完工后,两科目同一核算对象的余额应自然一致(相等),两科目对冲结平。至此关于该合同的工程结算与成本、毛利核算工作结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科目单独归集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程施工”科目归集工程自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毛利。在合同完工前,两个科目的余额期末不进行结转。通过对“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两个科目余额的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及所有工程施工实际占用的资金或占用发包商的资金情况。合同完工并结算完毕后,两科目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以及所有工程资金占用及已确认的毛利状况等信息,从而使会计信息在数量和有用性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对应关系。“工程结算”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 科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建造合同的进度情况。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某项建造合同完工后,该工程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通常会与“主营业务收入” 科目累计发生额自然相等,表明该项工程确认的收入与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一致。从这一点看,两个科目又达到了统一。如果出现差额,则表明存在计算错误,但在某项建造合同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如在完工百分比法下,合同收入采取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此时,确认收入额会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有一定的差别。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业主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时为规避风险,往往有所保留,施工期间确认的工程价款大都小于实际应确认的金额。尤其是跨年度工程,在完工前确认的收入与结算额之间存在差别将难以避免,但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按结算额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相比,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更为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并遵循了谨慎原则。对“应交税金”账户的影响。按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对于同一年度内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可采取完成合同法,平时办理结算价款时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于工程全部完工或实质上已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但按照税法规定,对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或实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等方式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各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此时应注意会计核算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对应纳税金的影响。 “工程结算”与“主营业务成本” 科目之间在账务处理上没有对应关系。处理日常业务时,应注意“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与“工程施工”账户之间的对应。在没有发生合同预计损失的情况下,合同完工后,同一核算对象的“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累计发生额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账户的累计发生额通常是一致的(未考虑工程完工后处理残废料收入的影响),应避免出现确认成本与实际发生的成本不一致的现象。 “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 在会计报表中的实际应用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资产,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增设的“已完工尚未结算款”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为施工企业强化工程结算力度,加速资金周转等措施的提出提供了数据上的支持。 “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金额,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其作为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中增设的“已结算尚未完工工程”项目列示。该项目反映的信息能促使施工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以降低企业负债。 应《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通过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披露,可以提供“在建施工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这一信息。 通过以上粗浅的分析可以看出,“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与应用,使得每项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所有在建施工合同的价款结算、合同收入、成本以及毛利等情况都得到了更为清晰、直观的反映。较好地解决了现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存在的局限性,会计信息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不可一世的傲娇
原驰920 ,你好。以一个案例捧捧人场。案例:我司2008年跟客户签订了一笔300万的消防工程合同,我知道建筑业应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在现实帐务中采用这种方法我觉得很难。比如:08年我司共收到工程款270万,我司08年共开发票270万,当然确认收入270万;09年我司又跟对方签订了补充协议,合同金额变更为540万,09年我司共收到工程款70万,但如果按完工百分比法工程已经完工,就要把剩下的270万全部确认为收入。我司肯定不愿这么做,因为我司仅收到70万,且发票也只开了70万。一旦确认270万的收入,就要交很多税。万一钱要不回来怎么办?所以我就按照开发票的金额先确认了70万收入。剩下的按开发票金额,何时开何时确认。但是钱很难要,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必竟工程早在09年就结束了,现在已是10年了。我该怎么办啊,请帮忙,不胜感激! 回答: 1、你的会计处理方法,我感觉不是按“权责则发生制”而是“收付实现制”;对建造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套用一般企业或制造业的会计处理。 2、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项目包括: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间接费发生时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期末分配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也叫“中期支付申请单”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企业会计凭批准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作为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注:不要将“工程结算”错误理解为收入,“工程结算”是负债类会计科目,不是损益类会计科目。应交税费是按税法的口径计算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只能说明营业额的发生,不是收入的发生,两者是有区别的。 4、当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时,施工企业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注:收取工程款不应确认会计收入 5、建造合同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确认收入。仅就“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一种方法作以下解释。你描述的:“08年我司共收到工程款270万”,那末该合同你们实际完成工程量是多少(施工产值)?也就是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是多少?你们实际发生的施工成本是多少?假设你们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工程施工的明细科目)为260万元,双方认可的工程量是280万元,该工程预计总成本290万元,2008年应确认收入为: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260290*100%=89.66% 2)计算合同收入=300*89.66%=268.98万元 3)2008年末建造合同收入的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 260 (与一般企业会计处理不同)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8.98 贷:主营业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 268.98 注:建造合同收入与一般企业收入的会计处理不同,合同尚未完工,暂不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 6、按照以上会计处理并不影响纳税,包括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你要知道,不管企业采用何种会计处理方法,都不会影响实际缴纳税款的。
时间模糊了对错
建筑业会计账务处理应如下:
1、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项目包括: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间接费发生时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期末分配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也叫“中期支付申请单”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企业会计凭批准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作为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
3、当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时,施工企业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注:收取工程款不应确认会计收入
扩展资料:
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编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
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会计
孤心则安
我给你讲讲标准的工程核算啊,首先你要明白工程核算和产品核算是两套体系,工程核算的应用《建造合同》准则,标准方法是完工百分比法。完工百分比的核心就是用成本与合同总成本的比例,去计算完工进度,根据完工进度去结转合同收入。所以你要深刻理解完工百分比核算的特殊性,严格与工业会计区分开。工程会计的成本核算准确性尤为重要。基本要把握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区分,什么都进成本可能利润好看,但是势必增加你的风险,并且当你最终的核算成本超过预算成本很多的话又是你的责任。具体结账步骤是:1.假设你项目从10年开始12年结束,合同总成本是100,合同总收入是1602.10年你发生的成本是30,所以你的进度就是=30100=30%,相应收入结转就是=160*30%=483.11年发生成本40,假设此时工程部通知预计总成本由100改为120了,此时总进度=70120=58%,收入总结转是=160*58%=93,当年应该确认的收入=93-48=454.12年项目结束,成本据实,收入用总收入倒挤。最后就稍微和你提一下工程核算的实务工作,随着项目走的时候,你可能经常会发现一些发票确实,分包队有时候甚至不能给你发票,但作为会计你一定要把好关,不合格的发票绝不报销入账。 不知道是否解释清楚了